首頁 > 健康生活 > 生活保健 >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你知道嗎?在我國的軍婚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與軍人的家屬有不正當的關係,如果違反,會受到相應得處罰,下面小編爲大家解答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一起去看看。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1

1、夫妻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

在這種情況下,軍人離婚的程序首先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也就是說在,在夫妻都是現役軍人的情況下,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都必須首先進行軍內調解,在拿到相關證明之後纔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樣,去法院協議離婚或者去法院訴訟離婚

2、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軍人要求離婚的,軍人離婚的程序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有所不同:

(1)首先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離婚條件,並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同意現役軍人離婚的證明,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調解狀況的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在這種情況下,軍人離婚的程序根據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

(1)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過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2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有兩個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起訴離婚。

1、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協議離婚,這是最經濟最便捷的方式。

二人只要攜帶好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個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

2、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當事人須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到人民法院立案。

3、如果想在訴訟中一併對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作出處理,還需攜帶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司法實踐中,一般離婚法官會組織調解。若二人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4、如果判決不准許離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上訴,或者選擇在6個月之後再次起訴。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