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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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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協議離婚有冷靜期,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夫妻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之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會進行登記,但是需要等到離婚冷靜期過後纔可以領取離婚證,下面來看看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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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在離婚一定要冷靜期嗎

1、離婚不是必須需要冷靜期的。如果當事人協議離婚的,必須要經過三十天的法定離婚冷靜期。但如果當事人通過訴訟離婚的,只要雙方感情破裂,且調解無效的即可判決離婚,無需離婚冷靜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2

一、離婚是否必須有離婚冷靜期

1、協議離婚的必須有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離婚冷靜期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協議應包含什麼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最好有明確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6、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7、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時間;

對方不同意離婚的那麼自己就只有選擇訴訟離婚了,因爲只有這樣纔可以在一個人的時候離婚,如果能夠說服對方那是更好的,這樣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又快又方便。

離婚手續所需時間視具體情況不同而長短不一,如果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是需要30天才可以拿到離婚證的。

男女雙方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滿後,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因此協議離婚是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纔可以拿到離婚證的,沒經過離婚冷靜期的,婚姻登記機關是不會辦理離婚登記的。

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了,少則三個月,多則一、二年,甚至更長。還有因爲財產、子女撫養等糾紛,即使離婚五六年後仍在對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寧波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第2張
  

離婚所需材料

不同離婚方式下,需要帶的.材料不同。

一、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如果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中有一方爲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的,則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需要提交雙方當事人的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兩張(注:各地具體要求不同)。

二、辦理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訴訟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2、離婚訴訟的證據材料,包括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有關未成年子女撫養的證據材料;夫妻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材料;夫妻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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