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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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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孕婦分娩前需要足夠的休息時間,所以有着產假的說法,而流產假也是屬於產假的一種。那麼下面一起來看看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1

休假要提供流產的醫院證明,另外要提供符合計劃生育證明,證明你是計劃內的懷孕。只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流產可以帶薪休15天,包含休息日在內。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關於產假和流產假的相關規定:

(一)根據2015年12月27日修正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二)根據2012年4月18日公佈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規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爲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2

關於產假的名詞解釋:

已婚婦女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爲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於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第2張

勞動法產假規定

《勞動法》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產假規定:

一、任何單位任何女職工都享有產假,產假時間:90天。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產後75天。

二、針對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三、特殊情況,如果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公司單位應根據當地醫務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休息(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產假多少天

產假的計算一般來說,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

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產前假15天,係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後假75天,係指生育後的75天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纔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產假期間工資

《勞動法》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規定:

一、如果企業給員工參加生育保險,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其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如果企業沒有給員工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每月基本工資。

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比較新勞動法產假條例規定補充

一、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二、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三、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並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四、准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五、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3

國企產假規定

1、產假天數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未婚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第3張

2、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在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3、孕期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溫馨提示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十二條的職責分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處以罰款,或者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如果女性朋友們發現用人單位對於自己的產假以及產假期間的待遇有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及時向勞動部門舉報,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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