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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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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產假是女職工的權利,大家都知道,職工結婚會有婚假、懷孕會有產假,但是未婚先孕的人可以享受產假嗎,下面詳細瞭解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1

未婚先孕有產假。

法律上規定,只要女職工懷孕生產,都可以享受產假。

但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可能會影響到生育保險報銷。

如果未婚先孕的當事人在孩子生育前領取了結婚證、準生證便是符合規定的,能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一樣,享受產假期間相關政策性待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婦女生育休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批准。但是,鑑於未婚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員工一樣,享受到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及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產假工資)等。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

問題一:未婚先孕是否可以享受產假,跟婚內懷孕一樣嗎?

答:未婚先孕,女工能享受法定產假,但不能享受產假待遇。比方說孕婦工作的公司規定女職工聲音享受98產假,那麼未婚先孕也是享受98天產假,而且各個地區的產假待遇規定不一,建議可自行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諮詢。

問題二:公司不讓未婚先孕休產假,或者變相辭退未婚先孕職工,怎麼辦?

答:未婚先孕違反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爲由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固執己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獲得辭退的經濟補償。

未婚先孕女職工在遇到起自身合法權益受損時,例如產假不能照常休等,我們建議可以這樣做:

1、熟知相關法律規定,跟公司HR溝通,儘量雙方協商處理好;

2、向當地勞動監察 大隊投訴舉報。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2

未婚先孕女職工是否有產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可以看出,《規定》裏指明享受產假的是已經懷孕的女職工,並沒有要求女職工是不是已經結婚。因此,職工未婚單身懷孕了,照樣可以享受產假待遇。

懷孕生育的職工還有以下優待:

1、領取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是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標準是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 第2張

2、報銷醫療費用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3、擁有額外哺乳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勞動安排有優待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另外,懷孕的女職工可以受到特別保護,法律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3

未婚先孕是可以休產假的。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所以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無條件的批准。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爲了能夠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爲前提條件,只要有生產的事實,就當享受90日的產假。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爲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

未婚先孕能享受產假嗎 第3張

女職工在孕期應享受以下特殊勞動保護:

(1)所在單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中第6條規定:懷孕婦女禁忌從事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鈹、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級》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3)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其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或安排其他勞動。對懷孕7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4)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所費時間算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所在單位負擔。

根據《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在產期應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單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分娩時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醫療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3)女職工產期爲90天,其中產前爲15天,產後爲75天。難產的,增加產期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必須與女職工簽訂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要求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就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規定,男女職工同工同酬,男女職工公平競聘上崗,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公平享受工作安排、工資、福利待遇等。生效的企業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必須向企業女職工公佈。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照二十八週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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