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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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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父母會給孩子買房子的,房子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不同的情況處理會有些差別,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以下看看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1

父母出錢買的房在離婚時要如何分割,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前購買的,並登記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必須進行分割;

2、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後全款購買,且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實質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3、結婚後,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無論是登記在夫妻一人還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算作是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離婚時可以按各自擁有的份額進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論是在子女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2

一、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房產怎麼分

要分情況分析:

1、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爲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爲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此種情況,有着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此種情況,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4、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5、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爲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第2張

二、如何收集買房出資證據

1、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的,產權最好是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如果只是登記在一人名下,雙方最好籤訂協議,約定各自的出資金額或雙方對此房屋所佔的份額。

如果沒有登記又無約定的,需要根據實際的出資情況收集上面所列的證明材料。如,匯款證明、銀行轉賬(取款)證明等等。另外,還貸的單據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證明自己對房產出資的相關證明都應該保留好。

2、至於如何收集以上買房出資的證據,也得視具體情況而定。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儘量避免用現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儘量將房款直接匯至開發商賬戶,不要匯至對方賬戶。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3

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爲雙方購置的房屋出資,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

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爲其出資購置房屋出資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

那麼視爲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爲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子或女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上述規定在司法實踐當中有一個難點需把握,即結婚前後是否贈與自己的子女或同時贈與子女的配偶舉證責任在分配上是不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的對父母的“明確表示贈與”。

須在子或女購房前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做出,並且應有證據證明,最有證據效力的形式是辦理公證,表明是贈與自己的子女還是贈與雙方。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第3張

如果父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或在子或女準備離婚時才簽訂的對子或女的贈與合同,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權利,這樣事後做出的贈與合同可能不會被法院採納。

第二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實際是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情況父母的出資仍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四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四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爲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按照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父母出資爲子女購房大致分爲下列幾種情況:

第一種: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產,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但房屋所有權證上房屋的所有權人一欄則記載了子或女的姓名;

第二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或女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三種: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四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

除以上四種,還有一些其它的方式,在此不再一一列舉。在司法實踐當中,經常出現的父母出資的情況大致如上述四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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