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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7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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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未婚生子,這種情況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怎麼辦呢,接下來小編爲大家收集了一些關於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1

一、未婚生子小孩的撫養權歸誰

1、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

2、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商,由誰撫養。

3、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誰來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不撫養方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第9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

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口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

對於非婚生子女,我國的態度是其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因此,在其父母過世的時候,其也是擁有遺產繼承權的。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的他們的權利。

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2

1、非婚生的子女,在兩歲以前通常由母親撫養,除非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較嚴重的疾病,孩子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的。此外,如果孩子的母親在撫養孩子過程中沒有盡到義務的,也可能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孩子的父親。由母親撫養時,孩子的父親應該主動支付起關於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必要支出,父母雙方具體承擔多少花銷還是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收入情況而定。如果孩子的父親拒絕支付撫養費的,母親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孩子生父依照法律法規履行自己應盡的撫養義務。

2、如果母親或者父親身體健康,且能夠爲孩子的成長提供良好條件,並且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在爭奪撫養權方面更有優勢,因爲對於成長期的孩子,法院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其成活環境

3、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歲之後,可以遵從孩子的意願,並在各方面因素的考量下,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父母之間其中一方。

4、如果孩子一直是由其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撫養,他們也有能力、意願幫助自己的孩子撫養孫輩子女的,法院將會對撫養孩子的一方做優先考慮。

不管是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誰,孩子的生父和生母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並且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爲孩子提供撫養費,直至孩子能夠獨立生活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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