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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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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離婚是現在社會非常普遍的問題,很多家庭都會有離婚的危機,離婚的原因在我們生活中是非常多的,那麼,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呢?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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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離婚就不應該要孩子

女人離婚後帶的不是孩子,是一個拖油瓶。如果你把孩子帶回去撫養,不僅加重了你的生活負擔,還要麻煩老人幫忙帶孩子,然而你的前夫會變得瀟灑自由,毫無壓力,那不是便宜了對方,最終受累的是自己。

想不通那些離婚女人爲啥要孩子,爲此都鬧到了法院,選錯了人賠進了青春,難道還想要後半生繼續勞累嗎?

有人會說你不帶孩子,孩子以後跟你越來越疏遠,怎麼可能?從自己身上跳下來的一塊肉,還擔心以後孩子不跟你相認嗎?

寧願以後不結婚,也一定要孩子

反方認爲女人離婚不要孩子是一種自私的行爲,不管怎麼樣孩子跟着媽媽纔是最好的,萬一跟着爸爸,爸爸這邊又再婚給孩子找了一個後媽,如果後媽不喜歡孩子怎麼辦?

一般情況男人都不會照顧孩子,讓他們帶,誰知道會養出個怎樣的孩子,綜合來看爲了孩子能健康成長,還是要跟媽媽過。

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

其實萬事都有兩面性,不如聽聽下面的故事:

放棄孩子撫養權的媽媽

小王跟自己的前夫是網上認識的,兩個人可以說是一見鍾情,儘管兩邊父母都很反對,最後用“死”逼迫他們妥協。

婚後兩個人的生活很恩愛,天天黏在一起,直到孩子的出生,夫妻之間的矛盾點徹底的爆發了,加上婆婆親人在一邊加油添醋,最後選擇了離婚。

至於孩子有誰撫養這個問題,小王主動選擇放棄了,因爲她覺得自己工作和經濟都不如前夫,擔心不能給孩子提供好的成長環境,孩子跟着爸爸不管是學習還是生活都會過得很好。

讓孩子跟着爸爸過,並不是放棄了孩子,而是愛的一種表現,離婚之後小王每週五都放把孩子接回自己家過兩天,平時孩子吃飯穿衣沒能照顧到,但在孩子教育方面一點都沒有拉下來,跟孩子保持朋友般的溝通關係,跟孩子講清楚父母之間是爲什麼離婚的,讓孩子理解體諒父母。

千萬別在孩子面前抱怨這個埋怨那個,仇恨的思想只會使孩子產生負面的情緒,距離不能代表什麼,孩子對你的愛也不會減少,也不會影響到孩子以後的婚姻觀。

一定要孩子的撫養權

小陳正好跟上面的那個媽媽相反,她跟老公認識了十年最終步入了婚姻殿堂,爲了方便照顧孩子,小陳做了全職媽媽。

萬萬沒想到有一天發現自己的老公出軌,一怒之下小陳選擇離婚,並提出孩子要由我來撫養,她覺得做不了好老公,自然也就成爲不了一個好的父親,畢竟是因爲男方的錯,經過調解判定小陳如願得到了兒子,還有一套房子。

離婚的時候兒子只有三歲,自己要賺錢就找了一份工作,孩子只能由姥姥姥爺照看,爲了能給兒子好的生活,拼命的賺錢養家,工作壓力大,時常在孩子面前罵前夫的各種不是,漸漸地孩子受到影響了,認爲一切都是爸爸的錯誤,每次父親想要帶他出去玩,他都避而遠之。

等到孩子上了高中, 跟着社會上面的人學壞了,又是吸菸又是喝酒的。

不要覺得離婚只是兩個人的事情,覺得自己纔是那個最委屈的人,其實最難過的是孩子,離婚之後,跟誰在一起過日子不重要,重點是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2

女人離婚了該不該帶着小孩?

離婚的女人,在有孩子的前提下,要不要帶着小孩走,還是把孩子留給夫家,這是許多處於婚姻邊緣女性難以抉擇的一件事,但就個人觀點,如果你要繼續下一段婚姻,請不要帶小孩。

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夫妻離異,小孩子跟誰在今後人生路上走得更好。根據目前媒體報道的事例以及相關綜合數據表明,是跟母親在一起,能更讓孩子利於成長。

但是,我還是建議,如果離婚,請不要帶着孩子。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獨身選擇婚姻的自由度會更爲大一些,也易於被男友以及他的家庭接納。但是,如果帶着孩子,往往會成爲婚姻的攔路虎,很可能在見面初期,男方對你的滿意程度無可挑剔,但你身後有個孩子,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拖油瓶時,基本上這樣的結局都是無果而終的`。

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 第2張

如果真正要找到一個可以接納前夫孩子的男人,不僅僅他要有寬廣的胸懷,更要有一顆寬容的心,同時更在於他能夠在他的父母面前,讓老人們接納你有孩子的事實。相信這是必須解決的第一步。但是老人觀念裏,不是自家的種,不進自家的門。

即便對未來進門的曾經有過婚史的離異女子可以接受,但他們接受不了帶着一個孩子過來,老人的觀念裏,就是要自己兒子的後代,而不是別人的。

他們的觀念很簡單,兒子生的兒子我們來帶,你們忙於工作,但若帶着一個他姓的孩子過來,一個是思想情感上接受不了,二是觀念上無法改變,三是人言可畏。

而這種現象,對於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觀念尤爲深重。

作爲離婚的女性朋友,可以把孩子留在夫家的理由有三,一是對於孩子的爺爺奶奶而言,這是自己的親孫子,會用心看護和對待;二是父親多少而言,在後面的婚姻中也會顧及親情倫理;三是夫家的親戚朋友都會認同孩子血脈的事實存在。

雖然,後媽虐待的事情也時時見諸報端,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孩子留在夫家,能受到更多的關愛;而作爲孩子,也可以上外婆外公家,也可以見到父母。當然,這種情況在農村不是這樣子,父母離異後,男方家庭總會向孩子灌疏母親薄情的一面,就是讓孩子當媽媽已經不在了,眼裏只有自己家人,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而是很多。

而作爲一名女性,離婚初期,心理的創傷,生活的壓力,即便經過一個傷痛平復期,但帶着孩子,再婚的可能性會很低。

由於世俗觀念存在的事實,離異女性倘若帶着孩子重組家庭後,孩子能否受到這個家庭如同母親那般的禮遇,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冷眼與鄙視是不可避免的。那麼作爲母親而言,看着在自己眼前發生的事實問題,是隱忍不發還是攜子共同生活呢?

母親離異,對自己的孩子肯定是疼愛有加,但組成新的家庭之後,面對愛的不平衡,小孩子在生活中受到公婆的冷眼以怎麼樣的心態去對待?

原來的婚姻,已經讓孩子備感心靈的折磨,誰也不希望孩子在你的第二次婚姻中再受傷害。

至少而言,帶着孩子的離異女性,不是你在選擇婚姻,選擇你喜歡的人,而是婚姻在選擇你。而最重要的一點,女方都會試探男性,會對自己帶來的孩子怎麼樣?

男人的回答,是她能否接受對方的最基本的底線,遲疑、猶豫不決,都將影響是否再婚的因素。

離異女性帶着孩子,很多情況下,因爲擔心男方未必能真心對待自己的孩子,選擇不嫁,而撫養孩子長大成人。

而女性一般來講,三十歲之前,即便你離異,還是有選擇權;但步入三十之後,要想真正找到一個理想和現實都美滿的婚姻,如同空中樓閣,可想而不可及。

如果帶着孩子,那就是難於上青天。

世俗觀念影響之下,離婚女性,若想重組家庭,切勿帶着孩子。

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3

女人離婚究竟應不應該帶孩子,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取決於經濟。

前段時間,我認識了一位網紅小姐妹,她告訴我,她也是離異家庭的孩子。

她曾大哭大鬧要求跟母親生活,母親含淚將她扔給了父親,當時她是埋怨的,但是時隔多年,她忽然懂得了母親的苦心。

母親離婚時做久了家庭主婦,沒工作沒人脈,只能臨時住在舅舅家遭受舅媽的白眼。

而父親則不一樣,不僅收入遠高於平均水平,還會額外給她許多零花錢,可以說除了跟着父親沒人下廚做飯外,其他的一切不愁。

包括在學校,有錢的孩子不容易受欺負,她不僅可以拿着零花錢結交小夥伴,還能將偷偷攢下來的錢分給母親。

假使當初她一意孤行跟着母親生活,想必除了拖累母親受人欺負外,真的毫無用處。

所以反推過來,她的母親也是極具智慧的,她懂得先拋卻個人情感,做對女兒最有利的選擇,懂得經濟的重要性遠超單純的情感,所以她忍痛割愛,將女兒讓給前夫。

如今,女兒也有了不菲的收入,母親也是感謝前夫的,因爲女兒從小到大除了沒享受過一家三口的樂趣之外,衣食無憂的環境成就了她獨立自信的個性,對她未來的學業以及創業都有很大的幫助。

想必離婚的女人因爲經濟原因不將孩子帶走,也並非什麼壞事

離婚的女人到底要不要帶着孩子 第3張

女人離婚帶不帶走孩子,或許經濟條件是其一,但是一顆上進的心也很重要。

最近在追臺劇《想見你》,其中1999年的陳韻如就生活在父母情感不和,母親是陪酒女的家庭。

陳韻如和陳思源是一對姐弟,他們跟母親生活在一起。

母親晚上九點去酒吧上班,第二天就會酩酊大醉的躺在沙發。

一早起來,陳韻如將她拖回臥室休息。

日子一天天這樣過,陳韻如有些時候也會嫌棄這樣的母親,比如她在外面見到母親對她打招呼,扭扭頭選擇視而不見。

或者面對同學嘲諷母親的職業,她也選擇沉默不語。

可即便如此,母親也沒有想過將他們這對姐弟分開,沒有選擇讓丈夫帶走孩子。

某天陳韻如回家,看到父母在爭奪弟弟的撫養權,父親說:“你帶陳韻如,我帶陳思源,我們倆一人一個。”

母親反駁:“陳思源不能給你,陳思源歸我。”

兩個大人一直在爭奪陳思源,讓站在一旁的陳韻如崩潰怒斥:“你們心裏只有陳思源,都沒有提過我的名字,果然弟弟比我重要。”

事後母親解釋:“並不是這樣的,而是媽媽默認你是歸我的,我只是想額外爭取弟弟的撫養權而已。媽媽會努力掙錢照顧你和弟弟,永遠都不會丟下你們。”

可見,陳韻如的母親雖然沒有光鮮亮麗的職業,卻有一顆愛子女的心,她會努力賺錢,不遺餘力的養家,相比賭博欠債的丈夫,她纔是子女最好的歸宿。

現實生活中,女人想帶走孩子,除了要從經濟條件出發,還要多方評估自己的承受能力,自己究竟有沒有擔當,有沒有能力提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隻是從自己角度考慮,想當然的認爲孩子即便跟着自己吃苦也沒關係。

女人要有一顆上進的心,對工作認真,對生活努力,因爲一旦帶着孩子,意味着從此之後你除了要負責自己的人生,還要負責孩子的人生。

所以,再怎麼謹慎都不爲過,千萬不要因爲一腔熱血,就不管不顧起來。

其實子女爭奪,歸根結底還是一個重點:夫妻雙方誰更愛孩子?

我有一位大學同學,她的父母離婚後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並有了新的孩子。

而她則成爲了夾縫中生存的一株小草,無人問津,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兩者都不是她的家。

我曾問她:“你爸媽從來沒有爭奪過你嗎?”

她回答:“沒有,從來沒有,他們都是將我往外推。”

無疑,她纔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連享受愛的權利都沒有。

但是她的撫養權,還是在母親手裏,母親接過她時不情不願,平時多有抱怨:“我壓根就不想帶着你,你沒事兒多去你爸那邊住幾天。”

也許這個世界上鮮有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偏偏她就碰上了,大學時期,她跟父母商量好,每人每月給她固定的錢,她不在學校住的日子,就在外面租房住。

時至今日,大學畢業數年,她也是自己一個人住。

她告訴我:“我寧願自己一個人住,也不願意在不愛我的人面前受白眼。”

我問她:“當初阿姨爲什麼會答應要你的撫養權,要了之後又不管你?”

她搖搖頭回答:“爲了面子,她怕別人說她這個當媽的狠心,所以博個同情,纔要了撫養權。”

原來如此,原來是爲了面子。

寫到這,想到了一句話:可以不愛,請別傷害。

我無意斥責朋友的父母不該在沒做好準備的時候就生孩子,更不想將他們比喻成《何以爲家》中那些毫無責任感的父母。

但是卻希望女人在離婚時能夠想清楚,唯有愛的力量才值得將孩子帶走,千萬別讓子女成爲面子上的遮羞布。

現今,離婚率節節攀升,想必會有無數的孩子成爲父母感情破裂的犧牲品,孩子在家庭中是最不具有選擇權的,往往是父母說什麼,孩子就要無條件接受什麼。

我當然知道作爲成年人,無論是婚姻和生活都有諸多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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