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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你立了那麼多規矩都不管用?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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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養出一個有教養的孩子?有教養的孩子應該是什麼樣的?有位媽媽說說爲了給小娃立規矩把血槽都耗空了,卻沒見什麼成效該怎麼辦?

爲什麼你立了那麼多規矩都不管用?

今兒跟大家聊聊家庭規則。

從前我看過一個對規則特別形象的比喻,說,規則就是界限。

界限是什麼?界限是牆。

你不會試圖衝破一堵牆,因爲你知道做不到。

每個家庭都有真正在意的界限,它們應該無懈可擊,孩子們在這些規則面前沒有迴旋的餘地。

他們知道這些規則不能輕易打破,一旦打破,父母就立馬會採取行動。

但事實上,我們告訴孩子的很多家庭規則,更像是一扇門。

他們不會想着衝破一堵牆,但是,他們總會試着去推推那扇門。

每當看到孩子不好的行爲,我們的自動反應就是針對該行爲先立上一個規矩,然後警告孩子違反的後果。

怎麼又把拼圖亂丟?以後用完要收好,不然我就會沒收。

睡前不能吃糖了,如果再吃,以後就不給你買糖了。

規則越多,你就會花費越多的時間來執行這些規則。

但事實上,有太多的規則你實際上並不關心,它們的存在只是提醒着你還沒有執行它們。

這些規則並沒有讓孩子們表現的更好,它們只是讓父母更容易緊張和憤怒。

畢竟你當的是媽,不是警察。

你的職責不是監督孩子的一舉一動有沒有越界。

我跟C爸也一直在尋求破除以及不隨便立那些我們不關心的規矩。

不再假裝我們要執行那些永遠不會被執行的條款,因爲最終,你根本不會浪費時間去執行。

如果你沒有執行,就等於放棄了自己的權威。

等你需要孩子接受真正的規則時,他們也不會把你的話當回事。

有些“牆”,要一堵一堵的立

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挑出一些最重要的規則,併爲違反規則制定容易理解的後果。

當你決定懲罰的後果時,確保它能執行。(不要做“我再也不給你買了”,或者“直接給你扔了”這類假大空的威脅)

簡單直接最好。

這樣你也有精力時時監督和規範孩子。

等某個不良習慣徹底解決了,再換下一條。

當你在考慮是否真的要建立一個規則時,先問自己這個問題:

我是真的關心這個,還是我應該關心這個?

選擇對你而言真正重要的東西,而不是你認爲應該重要的東西,並砌好那堵牆。

至於其他煩人的小事,就讓它過去吧。

你會發現自己一天中需要執行的警務少了很多。

有些“門”,要一扇一扇的開

如果你之前有一個規則,而你實際上並不在意,那麼,不如給孩子打開這扇門。

適當的放權,會讓你的規則更有分量

一個人如果沒有自我,就容易產生大量的負面行爲。

任何人(無論是孩子還是成年人)都會竭盡所能的向自己證明,他們有自己說了算的權力。

那些覺得自己從來不能有選擇權、沒有發言權、也沒有被理解的孩子,會變得叛逆、憤怒、固執,甚至最終會屈服爲家庭機器上的一個小齒輪。

我們不能把權力都交給孩子,因爲他們沒有準備好,但在每個年齡都有一些能被允許的自由,可以讓孩子有一種對自己生活的掌控感。

比如,如果我不太介意CC吃點零食,但又不想任她隨便吃。

我會直接告訴她,爲了不影響午飯,現在最好不要再吃零食了。

但我會留給她,我可以接受她吃的量,比如一包餅乾和一個蛋卷。

她一般會說出爭取的理由,比如:

我只吃一塊餅乾,不會影響午飯…

可是我太饞了,我先吃半個蛋卷,剩半個睡醒午覺吃。

我一般都會同意。

這種靠自己的努力爭取來的小權力,既可以讓她感受到自己的控制感,又能保持我作爲邊界線把關人的位置。

而不是苦口婆心的告訴她:

你少吃一點零食啊,不然午飯吃不了了。

哎,你剛吃完餅乾,怎麼又吃蛋卷啊?

你要再吃,我下次不給你買了啊。

更要命的是,下次還會照樣給她買......

既浪費了自己的權威,又沒有起到丁點的教育效果。

大人說出口的話有效,纔不會那麼廉價。

有媽媽可能會問,這樣不會容易讓寶寶討價還價嗎?

別忘了,前提是,這是一扇門,本就有迴旋的餘地,如果寶寶討價討的有道理,爲什麼不答應呢?

如果確實不能答應,那一開始就把它變成一堵牆。

如果真的不想TA吃,就直接把零食放到高處TA拿不到的地方,堅決而不只是建議性的說:馬上要開飯,不能再吃零食了,想吃可以午睡醒了再吃。

最後,規則不是道德老師,它規定不了孩子的價值觀。

相信每個家庭都有這些規距:不能撒謊,不能偷竊,不能對人無禮。

教育學上認爲,這是我們常常會搞混的一個範疇:認爲只要對某些道德行爲(比如撒謊)有一個明確的規則,就足以讓孩子明白正確的價值觀。

說人話就是,好像你告知了孩子做人不能撒謊,他就真的不應該再撒謊一樣。如果孩子依然撒了謊,大人就有理由理直氣壯的指責他不聽話、不乖——我不是明明白白告訴你不能撒謊的嗎?

窗戶紙捅破後,是不是讓人覺得,好尷尬啊?

很多道德行爲,不是規則規定出來的,而是隻有孩子覺得被愛、被接受、與父母可以心意相通的時候,他們才更有可能接受我們的價值觀。

比如“不能撒謊”,能得到父母的諒解,孩子纔有可能如實相告,如果明知自己說出實情的後果是被揍個半死,那麼坦白的可能性有多大?

比如“要友善”,如果父母平時待人接物就飛揚跋扈,只給孩子立一個對人要友善的家規,他友善的可能性有多大?

再比如“孝順”,如果父母對自己的老人都惡語相向、沒有尊重,卻告訴自己的孩子,以後要孝順父母。那麼他孝順的可能性有多大?

有人說,“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密感和長時間的陪伴”產生相似價值觀的可能性,比單純的強調和灌輸至少有效3倍。

所以孩子將會成爲什麼樣的人,不僅僅在於你立下了什麼樣的規矩。規矩再多、再嚴,也不能幫你養出一個有教養、有溫度的孩子。

比規矩本身更重要的是,你的規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孩子的天性、是否符合他現階段的發育規律,以及,最重要的,孩子在你身上能真正看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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