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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作十大傻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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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作十大傻,相信大家聽過這一個故事吧,古時候,幾個楚國人比賽畫蛇,其中一個想賣弄自己的本事,在他的蛇身上畫了幾隻腳,結果乾了傻事,把酒也輸掉了,如今,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的過程中,也常常發生類似的故事,下面小編整理了單位工作十大傻。

單位工作十大傻1

一、用扣留檔案等辦法制裁員工違約跳槽。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一年前,上海某機械廠與應屆畢業生小周(非滬籍)簽訂了勞動合同。廠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資助費,並將小周的戶口落入該廠集體戶。

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小周必須爲企業服務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違約金。半年後,小周提出辭職。機械廠批准了小周的辭職,但要求支付違約金。小周不肯,於是機械廠就不爲小周辦理退工手續,並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檔案。

又過了三個月,小周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機械廠辦理退工手續,轉移人事檔案。廠方則提起反訴,要求小周支付違約金。結果仲裁庭只支持了小周的請求,卻對廠方的請求不予支持。

傻在何處:辦理退工手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小周提出辭職後,廠方既予批准,即應及時爲小周辦理退工手續。對於侵犯勞動者就業權的行爲,應當予以糾正。機械廠的反訴則不同,它體現的是一種財產關係,在法律上一般受到時效期限的制約。

由於機械廠沒有在小周拒付違約金後的六十日內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放棄了主張自己權利的機會。同理,如果不是受時效影響,機械廠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小周由於延遲退工造成的相應損失。

金手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在7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並做好人事檔案的轉移工作。如果員工違約離職,請務必在有效期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二、爲了方便辭退員工,繼續使用“過期合同”。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上海某公司小夏的五年期勞動合同快到期了。新來的經理對他的表現不滿意,但一時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雙方沒有終止勞動關係,但也沒有續簽合同。三個月以後,經理找到了新人,通知小夏合同已經過期,公司決定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小夏不同意立即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

雙方協商不成,小夏提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庭沒有支持經濟補償要求。小夏不服,訴訟到法院,最後獲得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五個月工資32000餘元。

傻在何處:對於勞動合同期滿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又實際履行的,可以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維持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至於勞動者是否有權要求經濟補償,各地和各部門的規定不同。

根據上海勞動仲裁機構的口徑:只要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就不承擔其他義務,不必經濟補償。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爲,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關係,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金手指:由於仲裁與法院的不同觀點,此種情形用人單位應儘量與勞動者協商,最好不要把官司打到法院。爲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還可在勞動合同上註明:合同期滿,當事人未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係的,視爲同意續延一個月的合同期。

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同時約定試用期。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凌雲2003年10月應聘進入公司,簽訂了5年期勞動合同,並約定了6個月的試用期。2003年12月,公司派凌雲去日本接受爲期3個月的技術培訓,並與凌雲簽訂了一份《培訓協議》。

協議約定凌雲在培訓結束之後,須爲企業服務5年;如在服務期內辭職,須賠償培訓費用5萬元。2004年2月,凌雲完成培訓回到公司,很快提出辭職。公司要求凌雲按《培訓協議》賠償公司的培訓費,但被拒絕。公司向勞動爭議仲裁庭提出賠償培訓費,卻沒有獲得支持。

傻在何處: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服務期是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爲用人單位服務的期限。但是當兩者重合時,應優先適用試用期的規定。

單位工作十大傻

因爲在試用期間,勞動者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特權,用人單位無權以合同、協議等形式加以限制。至於是否應當賠償損失,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員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金手指:試用期並非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公司當初已約定試用期,但在凌雲出國時,可讓他提前轉正。 17HR 人力資源社區 [! W/ C; w. N) b" F( R

四、約定勞動合同違約金,但數額低於實際損失。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2年以前,上海一家公司送員工小萌到國外技術培訓。雙方約定:如小萌在培訓結束後服務不滿5年離開公司,需支付違約金2萬元,並按已服務年限逐年遞減的方式賠償培訓費用5萬元。

現在小萌因故決定跳槽,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2萬元,同時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服務期已滿2年),總共5萬元。小萌認爲賠償太多,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最後經調解,小萌只賠償了經濟損失3萬元,而不再支付違約金。

傻在何處:小萌當初享受了公司出資培訓的特殊待遇,違約後應當支付違約金。另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上海市勞動保障局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實際上規定了違約金和賠償金兩者取一的原則。由於小萌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實際損失,顯然意義不大。

金手指:在上海等地,約定勞動合同違約金數額可以略高於實際損失。但是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五、把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金隨工資一起發放。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 兩年前,上海一家制藥企業與小蔡簽訂了一份競業限制協議,規定他離開本公司後兩年內不得自營或到與本公司有競爭的同類企業工作,否則將承擔違約和經濟賠償責任。

去年開始,公司通知在他的工資中每月增加800元“競業限制補償費”。今年小蔡辭職,有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行爲,公司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小蔡履行賠償經濟損失,但沒有得到支持。

傻在何處:競業限制條款在勞動合同中爲延遲生效條款,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開始生效。由於限制了勞動者一定時期內的擇業權,因此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必須約定經濟補償。

這種經濟補償金應當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給予的,公司在員工每月的工資中增加一筆錢,不應當視作是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

金手指:競業禁止的'經濟補償金可在勞動者離職後一次性或分期給予,其標準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由此發生爭議的,上海仲裁機構一般按勞動者本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數)的平均工資收入的20%至30%確認。

六、用“高薪”替代社會保險費。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上海浦東一家網絡公司爲了籠絡住人才,與員工約定每月工資多發1000元,公司不再繳納爲員工社會保險費。但員工小姚離職後要求即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要求公司補繳他在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獲得支持。

傻在何處:《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既是勞動者的權利,也是國家利益。

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以高薪或商業保險替代社會保險的約定,以及由勞動者個人承擔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義務的約定不合法。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仍不可免。

金手指:現行城鎮養老保險的高成本和僵化的機制,的確影響到用人單位參保的積極性。相比之下,上海“鎮保”的統籌“門檻”較低,體現了社會保障水平的多層次,不妨一試。

七、出資培訓員工,卻拿不出支付憑證。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2003年7月,某汽車廠爲了提高維修工人的技術水平,花高價從廠外請來了高級技師到廠裏進行技術培訓,還爲此添置了不少培訓設備。汽車廠規定,接受培訓的工人合同期未滿辭職,須向汽車廠賠償培訓費5000元。最近,小裘提出辭職,他認爲汽車廠要求賠償培訓費沒有任何依據,並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下,汽車廠不再堅持賠償培訓費。

傻在何處:用人單位向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索賠培訓費,只限於“出資培訓”的範圍。

具體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託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中心、職業學校代培學生。

(二)學歷培訓。

(三)能力培訓,如外語等級進修,專業技術職稱(晉級)培訓,以及勞動技能培訓等。

(四)出國或異地培訓、進修、研修、做訪問學者等,其費用包括各種學雜費、往返交通費、置裝費和在外期間生活補貼。用人單位需提供的支付憑證,主要指員工培訓的學雜費等,一般不包括聘請講師和添置設備的費用。如果汽車廠不能提供支付憑證,員工可拒絕賠償。

金手指:“出資培訓”是一種特殊待遇,全體員工都能享受的培訓只是企業內訓。但是對於含金量較高的內訓,其對象也應從嚴選擇,並結合晉升、加薪、福利等因素,綜合制定防止跳槽計劃。

八、試用員工設立“空城計”。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小呂應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公司與他簽訂了一份“試用期合同”,約定試用期爲三個月,月工資爲1200元;試用合格轉正後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月工資爲2000元,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試用期間,雙方都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對方不得提出異議。兩個月以後,公司以小呂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小呂不服,提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挺裁決“試用期”合同無效,但是公司不能解除勞動關係,而且在“試用期間”,也應支付工資2000元,並補繳社會保險費。

單位工作十大傻 第2張

傻在何處:訂立勞動合同是約定試用期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只約定試用期,不約定合同期。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爲勞動合同期限。”據此,小呂的“試用期合同”不成立,三個月“試用期”應視爲合同期。在合同期而非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勞動關係。

另外,由於雙方約定了轉正後的工資2000元,小呂可要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支付相當於轉正後的工資。但是各地規定略有差異。

金手指:如果用人單位想試用員工三至六個月,然後再決定是否簽訂長期勞動合同,不如先簽訂三至六個月期的勞動合同,以後再根據業務需求、員工的工作表現等因素,決定是否續簽。

九、爲了控制加班費用,對加班費進行“明碼標價”。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上海某商場對於員工加班費作出“明碼標價”,比如規定晚上加班1小時6元;週末1小時10元,1天50元封頂;法定假日1小時20元,1天100元封頂。部門經理老楊覺得很吃虧,因爲按他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計算的加班費,比商場“明碼標價”的要高。他在辭職時要求商場按照《勞動法》規定補足所欠的加班費差額。雙方協商不成,老楊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獲得支持。

傻在何處:按照《勞動法》規定:平時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當然,如果單位經濟效益比較好,只要“明碼標價”的加班費不低於員工法定的加班費標準,也是允許的。但是,如果員工工資差距比較大,那麼工資比較高的職工,還是會覺得吃虧,認爲公司處理不公。

金手指:並非一定要按勞動者月工資的70%計算加班費,也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加班費。後者更有利於用人單位控制加班費。

十,爲了長期留住人才,故意不約定服務期限。

敗訴指數:★★★

傳染指數:★★★

說來聽聽:三年前,一家外貿公司準備拓展在歐洲業務,報銷了小劉三年來學習高級口語翻譯的學費5萬元,並與小劉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今年小劉提出辭職,公司要求賠償5萬元的培訓費。小劉不服,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結果只賠償了2萬元。

傻在何處: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單位工作十大傻2

1

讓你籤你就籤,內容你一眼都不看

員工:“領導,這是我的動火作業許可證,您給籤一下字吧”

領導:“這個還用我看嗎?安全員看過了嗎?”

員工:“她看過了,說沒有問題。”

領導:“哦,看過就行。籤哪兒?”

員工:“就籤這兒。”

領導唰唰唰簽好了字,內容都沒多看一眼。

結果,動火作業引發爆炸。

2

領導不在單位讓你幫忙簽字

員工:“領導,我這有個動火作業許可證,您來籤一下字吧?”

領導:“我現在不在廠裏,安全措施要是都到位了,你就帶我籤一下吧”

員工:“您放心,安全措施都到位了,該有的都有。”

領導:“行,那你代我籤吧”

員工:“好嘞” 然後簽下了領導老王的名字。

結果,動火作業引發爆炸。

3

我這樣幹了十年了都沒出過事兒

老李:“皮帶輪還轉着呢,不能直接伸手用手清理。”

老林:“沒事兒,我工作十來年了一直都是這樣弄的,沒問題的!”

結果,老林的手被機械絞斷了!

4

只要您說能幹,我就敢去幹

老大:“老三,坑下面有個焊接的活兒,你把那個管加個盲板封上吧。”

老三:“好的,老大。”

老二:“老三,咱好像還沒檢測可燃氣體的濃度呢,要不,你稍等會吧,別出啥事兒了!”

老三:“老二,你放心吧,老大有經驗,他說能幹,我就敢去幹,沒問題的!”

結果,焊接是引發爆炸。

5

領導口頭吩咐,你就立馬答應

領導:“老張,河南的項目缺少一個安全總監,你兼任一下吧?”

老張:“領導,我已經是河北項目的安全總監了,再兼任河南的,可以嗎?”

領導:“有啥可以不可以的,就是兼個職,帶一下那邊的年輕人,你也不用過去,打電話指導指導就行。”

老張:“額,那行吧。”

結果,河南項目出了事故,安全總監老張被判了刑。

單位工作十大傻 第3張

6

讓你幫忙,你就幫忙

老闆:“小王,你過來一下。”

小王:“老闆什麼事兒啊?”

老闆:“你做吊裝指揮多長時間了?”

小王:“快三年了,怎麼啦?”

老闆:“哦,那時間不算短了。正好,上午司機請假了,這邊的活兒召集,你幫忙把這堆鋼管吊到那邊場子裏吧。”

小王:“額,我是做吊裝指揮,但不會弔裝啊”

老闆:“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啊?要你們有什麼用啊?關鍵時候都幫不上忙”

小王:“老闆,別急別急。我試一下,實在不行咱再想別的辦法”

結果,小王“試一下”,鋼管掉落了,老闆被砸傷。

7

設備失靈卻不換,只想加強教育

小李:“老闆,咱們廠的叉車好多功能都失靈了,老用多不安全啊,咱換一個吧?”

老闆:“小李啊,你不是不知道,最近咱廠子的效益不太好,安全經費也很緊張的。”

小李:“可是,這樣進行叉車作業,真的特別不安全啊。”

老闆:“這不是問題,你可以多做一下安全教育嘛,對叉車司機多做安全培訓,讓他平時多注意嘛,非常時期,咱就得用非常策略。”

結果:叉車失靈撞傷了人。

8

你沒事兒吧,別急,我下去救你

小王和小李倆人一同去污水井下檢修。兩人都沒戴空氣呼吸器。小王直接下井作業,小李在井口守着監護。不一會......

小王:“我靠,我頭好暈啊......”

小李:“兄弟,你怎麼了?說話啊......到底怎麼了?你說話啊......”

小王:“......”(難受到說不出話)

小李:“兄弟,你別急,我馬上下去救你!”

結果,倆人都中毒昏倒在污水井裏。

9

你趕緊去現場給我盯着去

老張:“老大,現場的吊裝作業有很多處都不合規定啊,吊車司機沒有作業證,指揮人員又脫崗,吊物綁紮也不牢固......”

老大:“哦,那你還在這給我廢什麼話,還不趕緊去現場給我盯着!”

老張:“可是......可是,我盯着也沒用啊”

老大:“就這麼辦!工期這麼緊張,你去現場給我監護去,出了問題你給我擔着!”

結果,吊裝作業出現重大傷亡事故,老闆和安全員老張都進去了。

10

我不是專業的,這個我不懂

老闆:“這個方案,你說行不行?”

安全員:“我覺得,好像還可以吧。”

老闆:“什麼叫好像,我也不是專業的,這個我不懂。你說,到底行不行?”

安全員:“這個嘛,反正也就那麼回事兒,就這麼着吧。”

結果,發生作業事故後,兩人都鋃鐺入獄。

單位工作十大傻3

一、新到單位亂說話

二、不懂禮儀大喇喇

三、幹起活來瞎勤快

四、下班經常把班加

五、錯把領導當哥們

六、逢人就講知心話

七、喜怒哀樂寫臉上

工作中的十大傻人

不願意和領導打交道

單位工作十大傻 第4張

2.單位有飯局從來不願意參加

3.和主管領導公開掰扯

4.只知道埋頭苦幹被動等着領導嘉獎的

5.在單位誰都不怕、誰都敢得罪

6.覺得對工作認真負責就可以被提拔

7.平時不在乎爲人處世,關鍵時候想用人情

8.人前說好話,背後說壞話

9.情商低,心裏有什麼就說什麼

10.所有事都自己盛着,典型的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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