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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協議書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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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安全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集錦七篇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1

被監護人(幼兒)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委託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責任人(被委託方)姓名: 萬家菊 身份證號碼: 53322119771013542X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家園共同的責任,爲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根據《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家園安全協議:

一、 幼兒園的責任和義務

1、 定期檢查幼兒園安全措施,對教職工及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細心觀察每 一位幼兒的情緒變化,衣着變化,做好相應工作,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 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等使用安全,定期檢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發生。

3、 在幼兒發生意外事故之前,在場教師履行了職責,採取了相應的措施,不承擔相應責任。

4、 幼兒園負責孩子在園的週一至週五早上8:00至下午17:30的安全。(已交費期間)

二、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1、 及時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不得隱瞞幼兒的傳染病及疾病史,如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心臟病、癲癇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等。監護人如有隱瞞,發生意外事故,後果自負。

2、 按時接送幼兒(入園時間:夏秋季:8:20,冬春季:8:20;離園時間17:00—17:30)幼兒入園及離園時必須與教師當面交接。不能隨便委託他人接送幼兒。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玩各種玩具,孩子的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3、 幼兒帶藥入園時,家長要寫清楚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服藥藥量及服藥次數,當面交給老師並向老師介紹幼兒病情,不得將藥品放在班上或放入幼兒書包、口袋等,以免幼兒誤服。

4、 幼兒入園不佩帶任何首飾及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不能攜帶任何食品(如:糕點、糖果、水果、奶製品等),確保幼兒安全。

5、 被監護人(幼兒)的父母雙方已經離異的,幼兒園沒有限制任何一方監護人探望其孩子的權利。孩子入園時,監護人雙方必須處理好與孩子和幼兒園的協調關係,發生任何與幼兒、監護人家庭三方的任何糾紛和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三、地震、水災等非人爲因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時,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盡力組織疏散幼兒到安全環境,並及時聯繫幼兒監護人到場。事故造成被監護人(幼兒)的意外傷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園車接送安全 辦理車輛接送的幼兒家長早晚必須提前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若委託他人接送,其幼兒安全由家長負責。若不按時接幼兒,幼兒將隨車帶回幼兒園,家長讓幼兒自己走回家的,幼兒在路上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另外,家長接送幼兒時應在車輛停靠(即右邊)地點等待,防止幼兒橫穿公路。幼兒接送途中安全由幼兒園接送老師及司機負責。

五、因家長沒有履行責任造成事故,家長鬚承擔相應責任。

六、有效期20xx年1 月30日至20xx年7月15日離園爲止。此協議一式兩份,監護人人和幼兒園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監 護 人(委託方) 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特蕾新麗江幼兒園(公章)

特蕾新麗江幼兒園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20xx 年 月 日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家長: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爲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訂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每天上午8:00~9:00之間送入園、15:30~16:30之間將孩子接出園。爲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並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爲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品、鐵釘、小顆粒物、釘錘、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來園後應送生活保健老師晨檢。半托幼兒如有需要喂藥者,請將藥交與生活保健老師處,註明用法、用量,並請簽上家長及孩子姓名,另接有關部門通知,本園謝絕代喂抗生素及補品類藥物。

四、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五、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且憑接送卡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爲了安全,被委託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爲能力(年滿18歲以上的正常人)。並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託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徵、衣着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老師,並攜帶接送卡。

六、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後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爲保證孩子離園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1)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於密集,爲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儘快離園,如需待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2)穿行樓道時教育幼兒愛護樓道內的設施,提醒幼兒逐級行走,不跑不跳,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八、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幼兒進餐時,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九、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家長意見:

家長簽名:

幼兒姓名:

教師簽名: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3

爲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校園安全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法規,加強幼兒園廚房安全衛生工作管理,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物性疾病的傳播與發生,保障幼兒身心健康,維護幼兒園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現由XXX(甲方)與廚房食油供應商XXX(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1、乙方爲甲方提供的花生油必須符合國家食用標準,花生油要保證新鮮、純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協議。

2、乙方必須依照甲方的需要提供花生油數量,送貨時間也必須按甲方要求,並要在甲方代表驗正數量送貨上門。

3、乙方不得提供變質,過期或不乾淨,不符合食用衛生要求的花生油給甲方。

4、如果甲方因食用乙方提供的花生油發生幼兒中毒事故,乙方負一切事故責任。

5、乙方爲甲方提供的花生油價錢面議,不可高於市面價。每次,甲方要支付乙方花生油款項。

6、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供應期。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XXX

乙方:XXX

爲保證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幼兒園(甲方)與幼兒園食堂食品供貨商(乙方)簽定本協議,主要事項如下:

一、乙方爲甲方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商,負責向甲方供應饅頭。

二、甲方根據需要,制定採購計劃,明確具體要求,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組織貨源,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供貨。

三、乙方必須嚴把供貨關和衛生質量關,所供食品必須新鮮、衛生,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要求,運輸工具車輛必須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

四、甲方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嚴把驗貨關,有權無條件退換不合格食品,如發現類似情況經提醒、警告後仍未改進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貨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所有損失。

六、乙方必須按照雙方洽談的價格供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價,一旦發現,經提醒、警告後仍未改進,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XXX

乙方:XXX

簽定日期20xx年X月XX日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xx幼兒園草莓二班家委會

乙方:

20xx年11月05日,甲方(xx幼兒園草莓二班家委會)組織進行琵琶灣生態農莊親子活動,乙方爲甲方園內XXX的監護人(父親或母親)陪同幼兒參加,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幼兒安全,特與乙方約定如下:

1、甲方組織幼兒園進行琵琶灣生態農莊親子活動,應承擔下列職責:

(1)、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指導。

(2)、提供適宜的交通工具,保證交通工具的安全。

(3)、提供適宜的衛生等條件。

(4)、協助乙方對幼兒進行管理和教育。

(5)、向乙方提供適宜的聯繫方式,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相互聯繫。

2、乙方作爲XXX的監護人(父親或母親),全程參加由甲方組織的親子活動,保護幼兒的身體健康,照顧幼兒的生活,應爲幼兒參加活動的安全負責。乙方應在活動中履行下列監護義務:

(1)、遠離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地方;

(2)、不帶幼兒在靠近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礙物,如果有臺階、石塊、磚頭、塑料袋等容易絆倒幼兒的東西,帶着幼兒繞開;

(4)、地面是否溼滑,有青苔、積水的地方要告訴幼兒繞過去;

(5)、如果幼兒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離地看護。

(6)、出發前告訴幼兒要去什麼地方,要注意些什麼等等;

(7)、不是所有的遊戲都適合你的幼兒,父母要會判斷,如果覺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確地阻止幼兒;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顧拍照、談天,哪怕是在視野開闊的平地,視線也不要離開幼兒;和幼兒一起玩耍時,更要時刻提醒幼兒,對幼兒進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應佩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並將號碼告知聯繫人。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與要求,與甲方的老師保持適宜的距離,並適時保持聯繫。

3、責任承擔:

(1)、監護人違反監護職責和安全協議書,給幼兒造成的傷害或損失,由監護人負責。

(2)、若有證據證明是甲方或員工的故意行爲造成幼兒權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xx幼兒園草莓二班家委會

20xx-11-5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6

尊敬的家長朋友:您好!

您的孩子來到我們幼兒園,從此,我們之間將架起一道重要的橋樑。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是我們共同的心願,我們將付出所有的愛心、耐心和細心,讓快樂伴隨孩子們成長的每一天。

“安全第一”這是貫穿於人們生活中的基本原則之一。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您的配合將保證您的孩子更安全,有以下各項事宜提醒您注意:

一、與班級教師保持密切聯繫,及時向教師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家長必須詳細的把幼兒的健康狀況告知園方,以便能做好及時的處理工作。如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心臟並癲癇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等。家長如有隱瞞,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如有發現不符合幼兒入園的健康狀況要求的,請及時退園。

二、早晨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保健老師的晨檢;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孩子入園時不準帶零食(糖果、水果凍等)、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一律不準給孩子佩戴任何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玉器等),否則,其遺失或因飾物所造成的事故,園方不負責任。

三、家長應瞭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師手中,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離園。接送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爺爺奶奶或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爲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若臨時委託時,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四、如果您的孩子身體不適,需要教師喂藥,您必須出示醫院就診病歷卡,否則我園不予接收。接收的藥物我們會按時給孩子喂藥。

五、如果您的孩子因某種原因不能來園,請您及時向老師請假,以便我們做好孩子的出勤工作。

六、當您爲孩子選擇衣物、鞋子的時候,要留意儘量讓您的孩子穿着簡單方便(最好不要穿高跟、綁帶、硬膠底的鞋和窄小的衣物)。孩子衣物一樣的較多,爲了不放錯、不丟失,方便的話請您在孩子的衣物上繡上名字,最好能教幼兒自己辨認衣物的特徵。

七、家長接送幼兒時不能因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視幼兒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家長不能攜帶有污染有毒的危險品入園;不能在園內吸菸及打鬧。爲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爲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等傳染病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八、 爲了加強家園聯繫,家長鬚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繫。

九、我們的聯繫方法有多種,請家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形式與教師進行溝通。在教育過程中,有建議和意見請隨時向園長反映交流,以便我們更好地做好工作。

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幼兒畢業離園爲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聯繫電話:(門衛) 乙方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幼兒園安全協議書 篇7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同,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以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想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 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 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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