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幼兒園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幼兒園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0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幼兒園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戊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幼兒園事業。

第二條幼兒園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江西省上猶縣東山鎮備田大道

經營範圍:全縣範圍內幼兒

經營方式:合夥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額爲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爲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4、丁方:出資額爲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5、戊方:出資額爲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幼兒園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幼兒園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幼兒園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幼兒園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財務、會計

幼兒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幼兒園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幼兒園的收入是指正常上課期間的學費,餐點、伙食,不包括非正常上課期間的收入.

3、幼兒園的利潤是指除去一切開支減去管理方提成後的金額。

4、幼兒園的利潤分配按股份比例分配。

5、幼兒園的虧損分配按股份多少分配。

第十條債務承擔

1、幼兒園債務由幼兒園財產償還。

2、幼兒園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幼兒園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幼兒園執行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幼兒園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幼兒園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按股份的多少承擔。

第十一條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執行幼兒園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委託書上應註明執行幼兒園事務擁有

%的提成、非正常上課期間的收入(如:節假日、週末、全託生等)及股份分紅。

第十二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幼兒園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擬定幼兒園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幼兒園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幼兒園的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幼兒園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幼兒園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幼兒園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幼兒園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幼兒園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十四條幼兒園事務的決定

幼兒園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幼兒園不動產;

2、改變幼兒園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幼兒園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幼兒園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幼兒園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幼兒園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幼兒園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幼兒園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幼兒園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幼兒園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幼兒園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幼兒園,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簽字後,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丁方簽名:

身份證號:

戊方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2

幼兒人身安全是幼兒園的生命線,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名幼兒教師的重要職責,爲使孩子們能夠快樂、健康的`在幼兒園中生活、成長,幼兒園特制定教師安全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檢查 教師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崗後要對幼兒活動區域內的玩具、器械做出安全排查,幼兒來園時,教師必須認真對幼兒的衣物、口袋全面檢查,如發現有下述物品:零食(糖果、果凍等);零用錢;危險物品(如刀具、火柴、細小顆粒物、有毒及危險性玩具用具等);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等)要及時教育並暫時由本教師保管,幼兒離園時交與家長並給予提醒。若由於教師排查不細、處理不當引發安全事故,由教師承擔責任。

2、迎送要求 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到幼兒園規定地點迎、送幼兒,迎送過程完全憑接送卡。當幼兒接送人發生更換時,教師要及時與其父母取得聯繫,認可後方可履行交接手續。如有幼兒在規定時間內沒到園,教師應聯繫家長詢問原因,掌握幼兒安全狀況。

3、反饋訴求 在交接過程中家長對於幼兒身體狀況、生活需求的陳述要認真聽並做好記錄,當完成家長的訴求時,應及時給以答覆。

4、保育要求 教師與家長完成幼兒交接後,教師要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設計活動,並根據本園實際對幼兒在園活動實行無縫隙監護,教師不得謾罵、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幼兒,幼兒入園至離園時間段的安全完全由所在班級教師負責。

5、離園要求 對於沒有按時接走的幼兒,教師應陪同幼兒耐心等候、與家長溝通聯繫,在家長未到園這段時間幼兒的安全仍由教師負責;教師還應負責協助門衛勸說本班未帶孩子離園的家長儘快離開園所。

6、監督接送 教師對於本班幼兒的接送人、接送方式必須掌握並做好監督工作,當不符合接送要求時,教師要予以警告。

7、聯繫溝通 教師在接手班級時,要掌握幼兒詳細的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並將自己的電話告知家長,聯繫方式如有變更及時通知,確保家園聯繫暢通。

8、未盡事宜 教師除遵守以上協議外,對於其它未盡事宜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幼兒的安全牽繫千家萬戶,教師的責任意識與之息息相關,希望幼兒教師引起高度重視,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於幼兒教師不遵守以上協議及其它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承擔責任,並取消全年評優評模,考覈末位,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幼兒園名稱:

教師姓名:

20xx年2月24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3

甲方:張衡街道辦事處魏營社區居委會第六居民小組(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南陽市翔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解決社區長期沒有幼兒園,幼兒入園難問題,高新區管委會、張衡辦事處黨委政府、教育局、當地行政村給予高度重視,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工程項目被列爲高新區教育工程項目得以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現需徵收高新區張衡路辦事處魏營社區第六居民小組集體土地約16.3畝作爲原南陽翔和中心幼兒園即現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教育用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徵地條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徵收集體土地約16.3畝,並配合乙方辦理有關供地手續。此次徵收的集體土地面積以紅線爲界,具體位置詳見紅線圖或界址點。作爲附件附本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國家徵地標準進行補償:

總徵收土地面積39畝(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徵土地魏營小學對面第六居民小組佔土地約16.3畝(10872.1平方米)

村裏辦廠約佔土地22.7畝(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徵收甲方集體土地約16.3畝的土地補償費、在供地手續辦完之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按國家徵地標準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補助費每畝1100元,合計爲17930元(大寫:壹萬柒千玖百叄拾元整)等手續完善後,乙方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將青苗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應將該地範圍內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構築物自行清理完畢,並交付土地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幼兒園工程建設,並不得搶種任何經濟作物,搶建建築物,否則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2.甲方全權負責好徵收土地補償款分配發放工作,土地徵收後,多餘勞動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決。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地的土地權源證明材料及土地權屬認證登記資料,並保證本協議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並安排給建設單位使用。

4.若該地出現有關權屬糾紛事項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單方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辦事處各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有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張衡辦事處魏營村(村主任): 魏營村(公章):

高新區張衡辦事處 主任: (公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4

甲方(優質中小學、幼兒園):

乙方(結對中小學、幼兒園):

協議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結對雙方學校(含中小學、幼兒園,下同)的教師隊伍專業發展和提升學校管理水平爲重點,以增強兩校造血功能和發展後勁爲目標,通過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共建活動,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實現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標。

二、共建內容:

1、教師隊伍方面

(主要包括教師交流、培訓、“一帶一”的形式、內容、期限及人數等)

2、學校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校園長和管理幹部交流的方式、渠道、內容、預期目標等)

3、教育教學方面

(主要包括課題研究、送課指導、教科研合作的方式、內容、預期目標等)

4、校園文化方面

(主要包括學生交流的時間、形式、內容等)

5、其他約定的內容

三、共建時間

自20年月至20年月。

四、本協議一式3份,共建雙方各執1份,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留存1份。

優質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結對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

簽名:簽名: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5

爲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及園內的財產不遭損失與破壞,經園領導決定園方(甲方)與各位教師(乙方)簽訂安全事故責任書,要求乙方做到以下幾方面:

1.乙方負責做好每天的晨檢、安檢、午檢、消毒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果發現班級、寢室中有不安全隱患,有乙方及時排除,並向甲方彙報。

2.乙方負責清除幼兒攜帶的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及器械。

3.乙方要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按時接放幼兒,嚴把接送關,認接送卡接送幼兒,代接的要做好記錄,如因工作不周到發生事故有自己承擔。

4.乙方工作時間未請假,不準外出辦私事;也不準在工作期間串崗、造遙、傳謠、吵架、罵人,製造事端,影響團結;不準在上班期間接打電話。

5.乙方不能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能對幼兒罰站、刁難、恐嚇、威脅。

6.乙方要及時關注幼兒在園期間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園反映並與家長取得聯繫,要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防護、救治措施。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組織幼兒到校外遊戲、郊遊、旅遊等活動,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8.乙方應組織好幼兒體育活動與戶外活動,並確保其活動安全,做到師不離生。

9.乙方負責本班幼兒的衛生保健工作,制止幼兒亂買、胡吃不衛生及過期、污染食品、飲料。

10.乙方負責對幼兒進行各種安全常識教育。班級中不得出現因打架、玩電、遊戲等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11.乙方經常與幼兒家長聯繫並及時瞭解掌握幼兒各方面情況,如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甲方及幼兒家長。

12.乘車入園、離園的幼兒乙方要做好與司機的交接手續,交接不清出現問題有乙方負責。

13.幼兒在戶外活動或戶外其他互動中,由於乙方的疏忽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承擔70%的責任。

以上方面如有乙方不執行而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按其情節輕重,有權讓乙方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並根據教師考覈細則進行相應的扣分。

  甲方: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6

尊敬的家長朋友:您好!

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您的配合將保證您的孩子更安全健康地成長,現與您簽訂幼兒安全協議:

一、入園時家長必須詳細的把幼兒的健康狀況告知園方,以便能做好及時的處理工作。如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心臟病、癲癇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等。家長如有隱瞞,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如有發現不符合幼兒入園的健康狀況要求的,請及時退園。

二、幼兒入園後,家長與園長、班級教師、接車教師保持密切聯繫,及時向教師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

三、家長每天早晨送孩子上車入園時,配合幼兒園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來園後接受老師的晨檢;、孩子入園時不準帶零食(糖果、水果凍等)、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一律不準給孩子佩戴任何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玉器等),否則,其遺失或因飾物所造成的事故,園方不負責任。

四、幼兒園校車接送時間是:早晨6點40分至8點30分,下午17點15分至18點40分,請幼兒家長每天按幼兒園規定的時間、指定的線路、地點、接送您的孩子。送車教師每日下午將幼兒送交到家長手中後,幼兒的安全一切有家長負責。

五、家長應瞭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家長親自接送幼兒(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師手中,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離園。接送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爺爺奶奶或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爲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若臨時委託時,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六、如果您的孩子身體不適,需要教師喂藥,請將幼兒姓名、藥名、用量、次數等如實地告訴接車教師,在晨檢登記表上,接收的藥物我們會按時給孩子喂藥。

七、如果您的孩子因某種原因不能來園,請您及時向老師請假,以便我們做好孩子的出勤工作。

八、當您爲孩子選擇衣物、鞋子的時候,要留意儘量讓您的孩子穿着簡單方便(最好不要穿高跟、綁帶、硬膠底的鞋和窄小的衣物)。

九、家長接送幼兒時不能因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視幼兒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家長不能攜帶有污染有毒的危險品入園;不能在園內吸菸及打鬧。爲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爲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等傳染病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十、 爲了加強家園聯繫,家長鬚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繫。

十一、我們的聯繫方法有多種,請家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形式與教師進行溝通。在教育過程中,有建議和意見請隨時向園長反映交流,以便我們更好地做好工作。 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幼兒畢業離園爲止。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聯繫電話:xx7 乙方聯繫電話:

xx年9 月26 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便於我校育德幼兒園的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加強校內實訓基地建設,學校現將育德幼兒園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爲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幼兒園簡況

幼兒園佔地 m2,建築面積爲 m2,現有 個班, 名幼兒, 位教職員工。

二、協議期限

委託經營管理幼兒園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託管,則另制定協議。

三、託管方式

甲方將幼兒園的所有資產在託管期間交於乙方無償使用,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1.在託管期內,幼兒園內現有資產、設施、設備,甲方交給乙方無條件使用。同時,乙方無償爲甲方學前教育專業的師生實習實訓提供方便和進行實踐指導。

2.託管期內新增的設施、設備產權歸乙方所有。託管期滿,託管協議終止,乙方出資添置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主處理。

3.乙方享有獨立的人事權,所需人員及工資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確定,甲方無權干涉。

4.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5.託管期內,甲方應保證幼兒園的水、電的正常供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負責幼兒園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兒園設施造成人員傷害以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託管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託管權。

8.在協議期內,乙方不得把場所改爲其他用途。

五、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除按協議中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園協議書 篇8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同,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以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想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 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 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