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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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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爲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在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特制定本協議:

1. 乙方工人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

2. 乙方工人無論在生活區、施工現場以及社會各個角落都必須遵 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做一名守法公民。

3. 乙方工人必須遵守《北京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交通安全法規的各項規定,對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4. 乙方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周邊居民發生糾紛,更不得內部出現打架鬥毆現象,違者罰款5000元。

5. 施工人員上下班時必須集中管理,專人負責、並排好隊伍上下班,必須由負責人帶隊。

6. 在上、下班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觀看先左、後右,確定安全後再通過。

7.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必須走人行橫道,在確認安全後通過,不得強行通過。

8. 施工生產所用的工具,必須集中管理、運送到施工現場或生活區。

9、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安全協議。

10、如果違反交通法規發生傷亡事故,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以上協議作爲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11、協議簽訂地點::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景盛南四街聯東U谷。

總包方(甲方): (章) 項目負責人: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項目負責人:

簽訂日期: 20xx年 4 月 16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爲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及其駕駛的機動車輛均嚴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行駛和審查及檢驗,辦理有關保險。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車。

二、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三、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四、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五、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六、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七、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八、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1月1日起生效。

寧夏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交通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爲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上學期間,不允許騎自行車,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3、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4

爲了加強公司對上下班員工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員工必須簽訂《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必須遵守公司的《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並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二、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凡自駕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三、工作期間不準私自駕車外出吃飯、幹私活等,有重要事情需外出的,必須有當值領導的審批。員工上班時間因擅自離崗,發生意外事故的,責任自負。

四、《公司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1、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必須自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限定的時間內,上下班人員必須選擇公司與居住地的必經之路,不準閒逛,不允許乘載他人。

2、員工上下班途中騎摩托車(包括電動車)、電瓶車必須戴好頭盔,未戴頭盔者,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負責。

3、員工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須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員工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而發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責任自負,同時公司將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採取制動措施,並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駕駛機動車者須經公司各項目負責人查驗機動車駕駛證原件並保留複印件存檔。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自駕車人員必須遵守以上協議,如果違反以上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協議單位:XX

協議員工:XX

協議時間: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5

爲了貫徹落實各級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會議文件精神,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蕪湖易思教育培訓與學生家長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學校在學生在校上課階段我校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文明的求學環境,學校承當由於學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而致使意外傷亡事過的責任,但是在學生來我校的路上及補課結束後離開我校辦公場所外而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與我校無關。

二、任何自然災害致使發學生髮生外事過與我無關,我校不承當任何責任,如地震,洪災,海嘯等。

三、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超載、超速的車輛。

四、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沒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的社會車輛。拒絕乘坐拼裝、報廢、無證的各類機動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

五、家長應拒絕孩子上下學乘坐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殘疾車。

六、家長應拒絕與他人私自合租車輛接送學生。

七、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司機酒後、魯莽、疲勞駕駛的車輛。

八、家長要禁止孩子騎摩托車、電動車及自行車上學。

九、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十、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的道路兩側,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超載、不搶行。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蓋章) 學生姓名:(簽名) 學生家長: (簽名)

20xx年3月27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6

爲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祠堂鋪中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學生在校期間,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校紀校規。若未經請假私自外出,則一切後果自負。

三、初中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子女上下學時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嚴禁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車輛、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嚴禁乘坐殘疾車和三輪車,嚴禁乘坐無營運資質的非法車輛。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講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杜絕孩子進入河、塘、堰、水庫玩耍、游泳。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學校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祠堂鋪中學(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學生:

年月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7

一、車主(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的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方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家長應保存有關資料複印件)

二、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三、駕駛員要重視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堅決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

四、車主(駕駛員)與家長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遇有極端惡劣天氣時,雙方約定接送時間和地點,減速慢行,確保學生安全。

五、租用車輛要按照雙方協商路線行駛,需臨時改變路線的,經雙方商定後執行。

學生家長:車主(駕駛員):

20xx年9月6日 20xx年9月6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8

爲確保公司車輛道路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本着安全笫一、預防爲主。加強每個駕駛員遵紀守法自覺性、確保交通絕對安全。特於我公司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認真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機動車輛駕駛員文明守則》等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生命安全。

二、堅決杜絕駕駛員行車過程中出現超載、超員和超速現、服從交警部門管理。

三、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疲勞車、英雄車。

四、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得酒後駕車。

五、不得開與證駕不符的車輛。駕駛司機如違規、違章發生闖紅燈、超速、錯停車位、未系安全帶等罰款自已處理、礦業不負任何責任。

六、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如出車前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四勤《勤檢查、勤保養、勤緊固、勤潤滑》堅決杜絕病車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七、大雪大霧天氣,原則上不得擅自出車、特殊情況下、經領導審覈批准後方可出車。有權拒絕其他人乘座本車輛的權力。如發現私拉乘座人員、給予司機每人次罰款100.00元外。發生一切事故由司機承擔一切後果。公出人員乘座除外。

八、不得擅自將車輛由非駕駛員駕駛和外借車、如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與肇事車駕駛員全權承擔一切後果。

開元礦業 駕駛員簽字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9

爲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大埔縣洲瑞鎮實驗學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自行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隻,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洲瑞鎮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簽名):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0

爲了使您的孩子 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生家長簽字: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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