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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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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

一、公共場所二次供水設施及供應的飲用水必須貼合國家《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GB17051—1997)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xx)。

二、凡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公共場所必須建立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水衛生管理工作。

三、從事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從事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工作。

五、公共場所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並有利於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查,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應封蓋加鎖,並堅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二次供水各級水池的人孔排氣孔溢流管孔應加裝砂網,水箱周圍2m內不得設有污水管線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線不得與市政管線直接接通,不得與非飲用水管直接連通,不得與大便器、小便斗直接連接。水池的排氣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與其他管相連,不得與排水池相連,應離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從事清洗消毒單位人員必須取得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及健康證明方可上崗。請專業水池清洗隊清洗水池,必須要求其出具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和清洗人員的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九、當公共場所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經營者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2

一、二次供水設施及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GB17051-1997)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

二、二次供水設施的公共場所須建立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值班人員。

三、從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二次供水工作。

五、二次供水水池應封蓋加鎖,並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水池的排氣孔溢流管孔應加裝砂網,水箱周圍不得設有污水管線及污染源。

六、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從事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取得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及健康證明。

七、當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3

1、每次水箱清洗後均需進行水質採樣檢測(市疾控中心於每週一、二開展水質檢測)。

2、水質必測項目爲:色度、濁度、臭和味及肉眼可見物、ph值、大腸菌羣、細菌總數、餘氯(或二氧化氯);

3、選測項目爲:總硬度、氯化物、硝酸鹽氮、揮發酚、氰化物、砷、六價鉻、鐵、錳、鉛、紫外線強度;

4、增測項目爲:氨氮、亞硝酸鹽氮、耗氧量;

5、水質檢測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

6、水質檢測結果貼合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的要求。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4

1.0目的

規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衛生檢驗標準。

2.0範圍

適用於xx物業轄區內二次供水的管理。

3.0職責

3.1維修部電工具體負責二次供水的管理。

3.2維修部主管負責制訂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組織實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3.3總經理負責審覈和批准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並監督實施。

4.0工作內容

4.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4.1.1二次供水是指用戶以一次配水網引出的用水蓄水或加壓的再次(或多次)的供水裝置。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給排水技工負責管理。

4.1.2給排水維修工負責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個水池(箱)(包括地下,樓頂)須結構完善,加蓋,加鎖,水口乾淨。

4.1.3新建、擴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設施,須經供水管理機構和衛生防疫機構進行設計和竣工驗收。

4.1.4二次供水清洗的施工單位,須具有合格的資質及衛生許可證。

4.1.5外委施工單位清洗人員,須持“健康證”、“培訓證”,並經衛生防疫站認可。

4.2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

4.2.1給排水工程師每年12月制訂下年度的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一般情況下每季度一次。

4.2.2水池(箱)清洗及消毒採取對外委託的方式,由具資質的清潔單位進行。外委單位的確定按《採購控制程序》執行。

4.3通知

4.3.1給排水工程師於每次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實施前兩天通知客戶服務部及外委施工單位。

4.3.2客服中心在計劃實施前24小時出停水告示,通知相關用戶。

4.4放水

4.4.1確保用戶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須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時進行,並記錄開始放水時間和結束放水時間。

4.5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程序

4.5.1工具、用具的準備:工作服、掃把、尼龍刷、鐵鏟、消毒藥物、照明、水泵、鼓風機、口罩、眼鏡等。

4.5.2安全須知

a.電源:水池內作業要用36v以下安全電壓工作照明,最好用手電,應急燈,三相水泵要裝有漏電開關。

b.缺氧:有些水池長期封閉,無通氣孔,空氣流通極差,可在水箱底部水口處連接鼓風機吹風,約3小時通風時間,然後選用如下試驗:

――生物試驗:將一隻活兔放入水池(箱)內部,約10分鐘後取出,如活兔精神不振或已不能活動,說明水池中還有有害氣體,須繼續通風直到沒問題爲止。

――物理試驗:把燃着的蠟燭放入水池,如不熄滅說明水池內不缺氧,否則須繼續通風直到沒問題爲止。

c.注意事項:在清洗水箱的過程中,消毒人員須帶防護眼鏡和口罩,如在水箱內感到身體不適,產生頭暈,眼睛痠痛、心悶、氣緊,要馬上離開水池,用清水沖洗眼睛,呼吸新鮮空氣即可恢復。

4.5.3除雜物和清洗清洗人員清洗水池時,先用鐵鏟剷出池內泥砂及各種沉積物,然後用掃把或尼龍刷從水池(箱)的頂部――四周牆壁――水池(箱)底部,依次反覆刷洗,刷洗完畢用清水整體沖洗一遍,排出污水。

4.5.4消毒

a.用1:1000的滅菌淨(一般爲漂白精粉)水溶液進行消毒,用掃把或尼龍刷依次反覆刷洗消毒,並將水池(箱)蓋好,封閉半小時後排出消毒水。

b.水池(內)注入適量自來水,用清水將上述位置反覆清洗,清洗出消毒藥水。

4.5.5注水在清洗工作徹底完成後,開閘向水池(箱)注水,達到說定的水位高度,並加蓋加鎖。

4.5.6取樣送檢

a.水樣抽取及送檢工作由外委單位安排人員完成。

b.水樣抽取地點應從底層水池和頂層水箱各抽樣一支。

c.盛放水樣的容器爲礦泉水或蒸餾水瓶,盛容量爲300毫升的水,盛水前應將水瓶清洗乾淨,並在瓶外貼上送樣單位及送樣日期。

d.在取水樣的當天應由外委單位安排人員將水樣送至衛生防疫站受檢,並負責取回《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交管理處文件管理員存檔。

e.如《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結果爲不合格時,應由維修部主管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必要時請衛生防疫站部門派人監督全過程,直至檢測合格爲止。

4.5.7記錄和報告

a.在水池(箱)清洗、消毒的全過程,應安排專人跟進,填寫《水池清洗驗收表》,作爲結算依據之一,並交資料室存檔。

b.衛生防疫站的《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原件存檔,副本由維修部保留一份備查。

5.0相關文件

6.0記錄表格

6.1《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檢測單位提供)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5

爲切實加強縣城區二次供水設施管理,保障用戶生產生活用水需求,解決二次供水引發的矛盾,保證二次供水的水質,現就二次供水作如下規定:

1、規定適用於本縣城市規劃區內的二次供水設施管理。本規定所稱二次供水設施係指在城市供水設施外連接的自建供水設施,包括二次供水管道、水箱、貯水池、泵站。

2、市住建局是本縣城市規劃區內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縣供水公司受住建局委託作爲本縣城市規劃區內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統一規劃和初步設計審查、組織工程驗收、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縣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二次供水的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3、凡新建、改建、擴建二次供水管道必須採用內襯不鏽鋼複合管,新建二次供水管道的設計和建設,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同時交付使用。

4、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將二次供水管道施工設計方案,送二次供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覈,經審覈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設計。

5、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必須貼合城市供水規劃和年度供水計劃。建設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單位必須與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簽訂質量保證合同,施工單位必須按批准的設計進行施工。施工中要遵循內襯不鏽鋼複合管管道安裝技術規程。

6、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及安裝,應由具有城市供水工程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和建造,必須貼合二次供水工程技術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規範。並由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

7、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後,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專項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二次供水設施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報請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驗收合格並獲得《二次供水設施使用許可證》和多層建築供水《衛生許可證》後,供水企業方可供水。本規定實施前已建成使用的二次供水設施使用單位,必須在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規定的限期內補辦《二次供水設施使用許可證》。

9、二次供水設施運行後,必須二次供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令運行。

10、用水單位自行建設的與城市供水管道連接的戶外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必須經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驗收合格並交其統一管理後,方可使用。

11、二次供水設施單位應當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切實保證正常供水。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時,二次供水設施單位必須及時維修,無維修本事時,應當委託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有償維修。

12、二次供水設施投入運行後,必須建立健全運行維護管理的規章制度,設置運行記錄。

13、二次供水管網建設單位應當與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簽訂《二次供水設施合同書》,建設單位必須履行合同的規定。在施工中選用的管道材料必須是健康無害的不鏽鋼管或者內襯不鏽鋼複合管。

14、二次供水設施單位必須有相應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必須經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專業培訓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健康檢查,持有《二次供水設施管理人員上崗證》和《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15、二次供水設施使用單位發現二次供水水質不貼合衛生標準和跑、冒、漏水,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供水企業和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以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

16、老城區原二次供水建設單位主體資格缺失後,二次供水管理可移交二次供水設施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可是二次供水管網必須是採用內襯不鏽鋼複合管改造完成的,否則不予移交。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6

爲確保我單位二次供水水質貼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如下衛生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切實做好二次供水衛生管理。水箱(水池)應封蓋加鎖,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設施管理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並做到持證上崗。

三、每一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工作。

四、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由衛生管理人員或委託專業清洗隊伍進行,清洗消毒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每年清洗消毒1—2次,並有記錄。清洗後做好水質檢測,水樣必須送當地疾控中心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理解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監測,確保水質衛生安全。

五、水質餘氯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必須進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並做好登記工作,保證餘氯達標。

六、進取、主動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對本單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監督,對管理人員違反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爲,按本單位的職工考覈規定進行處理。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組織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7

爲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並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8

一、公司領導、外來參觀人員(需徵得部門和公司同意)在值班員的陪同下可進入水泵房,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門應加鎖,專人負責管理;

二、水泵房內設備設施,由維修工負責使用管理。值班管理過程中作好日常運行巡查、狀態監控,做好記錄;

三、水泵房內設備設施應有完整的標識、標牌、使用狀態指示;

四、機房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允許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五、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維修工負責操作和運行監控;

六、泵房每週徹底清掃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檢查、清潔一次,並進行潤滑、緊固、調整;

七、維修工巡查時應及時掌握設備實際運行參數並與正常值進行比照、分析,發現異常及時按規定程序處理;

八、維修工負責公共區域水錶抄表、統計、覈對。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9

一、蓄水箱是小區生活、消防二次供水的要害部位,未經允許不得在水箱區內活動和進入箱內。

二、水箱間應堅持清潔,水箱定期進行防腐、除鏽工作,水箱間不得堆放垃圾等雜物。水管員應嚴格執行北京市有關供水管理規定,按時進行健康檢查。

三、水箱上的蓋應加鎖並經常檢查。

四、供水《衛生許可證》應按規定固定在水箱間牆面上,並按時完成檢查。

五、水箱進水閥的自動控制應經常檢查,如失靈應及時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檢修。進水閥應經常輪換使用,保證閥門靈活。

六、要經常注意水箱水位變化,從室內水標尺上可直接觀察水箱水位。異常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時候不得動用消防儲備水(最低水位線以下的水箱儲水)。水箱水位不得超過最高水位,否則產生溢水,如無故溢水,作爲當班的職責事故處理。

七、水箱每年應清洗兩次,清洗時應遵守有關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並填寫《水池(箱)清洗消毒記錄表》。

八、維修主管負責通知當地水質檢測部門取水樣檢驗,做好水箱清洗消殺記錄,並指定專人負責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水質化驗證明,交管理服務中心存檔。

九、水箱清洗消毒時應提前兩天通知事務員,由事務員負責按有關停水規定提前通知有關用水部門和住戶做好儲水準備。

十、二次供水設備每週進行一次保養,並由設備職責人填寫《二次供水設備周保養記錄》。

十一、維修主管每月檢查小區內每個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設施設備,並將檢查情景記錄在自我的工作日記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0

一、學校二次供水的範圍主要包括教學樓宿舍樓和行政辦公樓。二次供水的作用是在外部停水時,保障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正常進行。

二、學校二次供水設施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高位水箱應定期進行清洗,保持池內乾淨無污物;清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清洗程序對水池進行消毒清洗,並作相應記錄。

三、學校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的管理人員和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人員,都必須經過生知識培訓,每年定期到區疾控中心進行健康檢查,在取得健康合格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四、二次供水設施的專管人員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對水池封蓋進行加鎖,並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乾淨整潔,三十米內無一切污染物存在。

2、每一年至少對二次供水水池進行1—2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質常規檢測。春、秋兩季開學時送水樣到區疾控中心進行檢測,符合衛生標準方可供應。

3、監督二次供水設施清洗保潔經營單位所使用的清潔用具、清洗劑、除垢劑、消毒劑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以防止飲用水的二次污染。

4、二次供水專管人員在每週應巡視蓄水池一次,並取水樣作餘氯對比分析,確保蓄水池水質符合飲用水標準。

5、當水質受到污染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報告。

6、對二次供水設施使用、清洗、消毒、維護保養情況,要作好詳細記錄,記錄資料必須保存一年以上。

五、學校總務處定期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檢查,督促二次供水的專管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全校用水安全。

六、當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學校總務處必須按照《學校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同時向當地的城管、衛生、供水和環境保護部門報告,並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保證儘快向全校師生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飲用水。

七、本管理制度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1

一、泵房、恆壓室設備由水電班指定專人負責監控、清潔及日常運行巡視。

二、泵房、恆壓室內機電設備、儀器由值班人員負責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水泵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各種開關、按鈕。

三、水泵及控制開關、按鈕、閥門應有明顯操作標誌,標誌簡單易懂,正確無誤。

四、水泵、儀表、閥門控制開關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更換,確保控制性能良好。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2

爲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

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

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

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

洗、消毒二次,並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

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3

爲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圍無工業、生活污染源,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按時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每年二次,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4

一、泵房爲企業生產、生活、消防供水控制中心,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產及員工生活及安全問題,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將設備的安全運行放在首位。

二、水泵的運行操作

1.運行前應檢查進水泵的閥門是否打開;水池內蓄水池是否充足;泵的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等等。運轉時,泵如發出不正常聲響,應立即查出原因,及時排除。

2.泵的填料部分允許有少量滴水(10~20滴/分鐘),如出現大量滴水,應做適當調整。

3.各閥門填料處不允許滴水,如出現滴水,應擰緊相應的螺栓。

4.供水時應經常注意水箱水位,嚴禁漏水跑水。

5.水泵及其它設備的巡視檢查,每班不少於兩次,並做好記錄。

三、泵房衛生

1.企業內各水箱、水池,每星期打掃一次衛生,管道、閥門及水泵周圍不允許有蜘蛛網和積塵。

2.水箱、水池內應保持清潔,人離開時,房門必須上鎖。

3.污水蓋應蓋好。

四、發生事故時,應沉着冷靜,迅速判斷事故原因,做出相應處理,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事故未處理完畢,不得交接班。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爲規範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證城市二次供水質量與供水安全,保障居民正常用水,根據《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城市二次供水是指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中的自來水,經過另行貯存、加壓再送往用戶的供水方式;所稱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是指爲城市二次供水設置的儲水設施、加壓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電控裝置和泵房(含土地)等;所稱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維護管理單位(簡稱維護管理單位)是指對城市二次供水設施進行維護管理的城市供水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產權單位等。

第三條本市城市公共供水範圍內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荊州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的主管部門(以下稱二次供水主管部門),其所屬的荊州市公用事業管理機構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荊州市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監督工作。

第五條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對供水水壓要求超過公共供水管網服務壓力的,建設單位應配套建設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新建房屋建築工程的開發單位或建設單位,能夠委託城市供水企業建設城市二次供水設施。

第六條凡屬應配套建設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房屋建築工程,在工程總概算中應計入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費用。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應與房屋建築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交付使用。

第七條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工程的設計、造價、施工和監理等活動應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八條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完成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後,應徵求城市供水企業對該方案的意見。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應當根據有關標準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

第九條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應執行《城鎮供水設施建設與改造技術指南》的規定,所用設備、材料等必須貼合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禁止使用已被淘汰的設備、管材、配件等。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應納入工程質量監督。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通知城市供水企業參加。建成後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通之前,建設單位應向二次供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條新建房屋建築工程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經驗收合格後,產權人可移交或委託給城市供水企業維護管理。城市供水企業在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或委託維護管理手續完成後,應將相關資料分別報二次供水主管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對已建成運行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產權人自願選擇移交或委託城市供水企業維護管理的,在按相關技術規範要求對設施進行更新,完成供水“一戶一表”改造,且驗收合格後,可移交或委託給城市供水企業維護管理,城市供水企業應當接管。

第十二條已建成運行並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產權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其維護管理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產權單位計入服務費成本。

第十三條對無物業服務企業或無產權單位管理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房屋所有權人自願移交或委託城市供水企業維護管理的,城市供水企業應負責對相關設施進行檢修完善、維護管理,房屋所有權人應繳納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本規定涉及自願移交或委託維護管理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人(含房屋所有權人)應與城市供水企業簽訂移交或委託維護管理協議,依法約定相關事項。

第十五條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委託或移交給城市供水企業後,保證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正常運轉所需的維護、更新等相關費用,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合理制定標準。城市供水企業對所收取的費用應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並理解二次供水主管部門及價格、審計等其他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維護管理單位應保證城市二次供水設施供水水質和水壓的合格,相關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進行搶修,並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正常供應。

第十七條維護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檔案管理和相關維護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管理人員,並實行持證上崗。維護管理單位應定期對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周邊環境進行巡查,確保該設施的周邊環境貼合國家衛生標準。維護管理單位至少每半年應對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水質進行一次檢測,並對蓄水池和水箱進行清洗消毒。不具備水質檢測本事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確保供水到達《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測與消毒的結果應及時向相關用戶公示。

第十八條維護管理單位應保證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不間斷供水,因工程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要停水或降壓供水的,維護管理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因供水水質不貼合國家標準停止供水的,維護管理單位應及時告知用戶,並在12小時內採取緊急處置措施;超過24小時仍未恢復供水的,維護管理單位應採取應急供水措施,確保用戶基本生活用水供應,並在24小時內向二次供水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應對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質定期進行衛生安全監督檢測。對供水設施未按規定清洗消毒及水質不貼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應責令維護管理單位限期進行整改。

第二十條從事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應當貼合相應的條件,清洗消毒的專業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一條維護管理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除外),由二次供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根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二次供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的;

(三)未按規定對二次供水進行水質檢測或者委託檢測的;

(四)隱瞞、緩報、謊報水質突發事件或者水質信息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維護管理單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的;

(二)維護管理單位供應的二次供水水質不貼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

(三)維護管理單位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管理維護工作的;

(四)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直接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負有行政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有效期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各縣(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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