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已婚有離婚證能領證嗎,結婚登記是新人步入婚姻很重要的一步,而領結婚也是很多夫妻非常在意的一件事情,那麼下面就爲大家分享下戶口本已婚有離婚證能領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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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結婚後戶口本上婚姻狀態爲“已婚”的,在離婚時需要再次辦理變更
2、需要本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婚姻狀態變更手續,需要提交:
(1)身份證
(2)戶口本
(3)離婚證
再婚需要離婚證嗎
再婚需要離婚證嗎?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離婚後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爲離婚憑證。
再婚需要提交的證件:
再婚需要什麼手續?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戶口本已婚有離婚證能領證嗎2
一、戶口本是未婚可以領離婚證嗎
1、當然可以領離婚證了,要想領取離婚證,那必須要將戶口本帶過去,不過作爲參考依據的並不是戶口本,而是兩個人的結婚證,如果兩人有結婚證證明是合法夫妻。
2、不過在現在夫妻兩人想離婚不是那麼簡單的,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如果要離婚通過協議離婚的話,必須要等一個月,這一個月被稱爲冷靜期,過了這一個月之後,如果確定要離婚,工作人員纔會幫忙受理。
3、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時候,除了要提供戶口本之外,另外必不可少的是身份證,結婚證,還有兩人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這幾個材料缺一不可,否則工作人員不會受理,當然在我國夫妻兩人要離婚,必須建立在感情完全破裂的基礎上纔可以。
二、戶口本已婚有離婚證能領證嗎
1、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後,就代表兩人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當然後期可以帶上戶口本,結婚證還有身份證到派出所那邊更改一下戶口本相關內容,直接將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已婚狀態就可以。
2、結婚之後有些夫妻兩人會因爲一些事情導致感情破裂,要求離婚,要想徹底解除兩人婚姻關係,那麼就要領取到離婚證,領取離婚證之後,如果戶口本沒有做相應調整的'情況下,後期重新找了新的對象,跟對方領取結婚證也是可以的。
3、如果是二婚的話,那麼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另外還要提供離婚證,到時工作人員會覈實所帶來的材料是否齊全,齊全的情況下就會受理。
戶口本已婚有離婚證能領證嗎3
結婚領證流程解析
第一步:確定雙方是否滿足結婚條件。
我國婚姻法規定滿足以下情況的才予以結婚:
(1)雙方均無配偶;
(2)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已滿22週歲,女方已滿20週歲;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5)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二步:明確領證的民政局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必須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進行登記。
其中需要明確的是結婚登記的民政局爲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並且,一般民政局上班時間爲週一至週五9:00——17:00,具體的還是要看當地的民政局上班時間。
在登記之前明確好登記的民政局,並且確定好其位置。
第三步:進行婚檢
在確定好結婚登記的民政局之後,如果要進行婚檢,可以先去當地民政局或者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申領免費婚檢單。建議在結婚前三個月進行婚檢,有問題的話也可以進行治療,而婚檢結果三個月內有效。當然,如果婚前沒有時間檢查的話,婚檢也可以放到結婚登記之後或者放棄。
第四步:結婚登記預約
現在多地都開通了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功能,新人們可以通過網上預約結婚登記,當然,也可以通過民政局熱線進行電話預約。
預約通道:民政局電話預約、當地民政局官網、當地婚姻登記預約網站、支付寶、微信公衆號等。
特別提醒:結婚登記當天最好提前二十分鐘左右到,以免錯過時間。
第五步:帶好相關證件
結婚登記的證件是很重要的。在結婚登記之前就要明確好要帶的證件並且準備好。
一般雙方均爲中國公民的話,需要攜帶的證件如下:
1、戶口本、身份證
2、離婚證(如果是二婚需要攜帶離婚證或者離婚相關證件)
3、結婚證照片3張(大二寸近期免冠合照,也可以選擇去民政局拍攝)
如果其中一方爲外國人的話,需要攜帶的證件如下:
共同攜帶:
結婚證照片3張(大二寸近期免冠合照,也可以選擇去民政局拍攝)
中國公民攜帶:
1、戶口本、身份證
2、婚姻情況證明
外國僑民攜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攜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第六步:結婚登記流程
1、雙方親自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申請;
2、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