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現在很多人都會選擇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下面瞭解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1
一、補貼對象
在我縣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以下類型創業人員,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就業困難人員,指創業前按照規定經就業困難認定的人員;
(二)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指統招大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高校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信息查詢爲準,歸國留學人員以教育部學歷認證爲準);
(三)貧困勞動力(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查詢爲準);
(四)退役軍人;
(五)農民工。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標準爲5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一)共性資料
1、《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本人於營業場所照片(1-2張):
6、農行卡複印件。
(二)個性資料
7、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複印件;
8、退役軍人提供退役相關證件複印件。
四、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在“秦雲就業”小程序上提示填報申請,也可在志丹縣人力資源市場5樓507是申請填報。
五、注意事項
同一人創辦多家經濟實體的,只能申請一次。
申請人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後纔可申請補貼。
補貼申領期限爲1年,即工商營業執照取得時間距補貼申請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超過申請期限的,人社部門不再受理。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人必須爲創辦企業的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本人。
創業補貼發放對象不得超出法定勞動年齡範圍。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2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
二、補貼期限:
一次性。
三、補貼標準:
按每戶5000元給予補貼。符合條件人員和創辦主體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補貼。
四、補貼條件:
1、在本縣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農民工(指非城鎮居民),其中創辦小微企業的應爲企業法人代表,返鄉農民工創業時間需在2020年2月以後。
2、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申請人高校畢業證記錄的簽發時間到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不超過5週年)自主創業並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
五、申請材料:
(一)個人材料:
1、《修水縣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表》;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屬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5、《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
6、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
(二)、企業材料:
1、企業財務報表原件及複印件;
2、員工工資支付憑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三)、個體工商戶材料;
1、進貨單、銷售明細表或服務清單原件及複印件;
六、申請程序:
1、申請人向註冊登記營業場所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
2、經註冊登記營業場所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初審、公示後報當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3、經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審覈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個人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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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申請一次性補貼需提供哪些材料
1、小微企業認定證明及複印件。
2、申領補貼月份前12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複印件;吸納就業人員的還需提供吸納人員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複印件。
3、企業財務報表。
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由工商註冊地區(市)給予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市財政對區(市)按照每人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對吸納就業1人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的,由工商註冊地區(市)給予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市財政對區(市)按照每人1.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凡已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且近兩年無較大裁員行爲的小微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
2、企業崗位補貼人數按照小微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的30%計算,補貼標準爲現行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每人每月53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3、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貼人數爲在崗職工培訓總人數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補貼標準每人每月600元。培訓前先按補貼資金總額的70%支付,培訓班結束後,根據企業提供的培訓總結及被培訓職工取得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支付剩餘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