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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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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孩子是維持家庭和睦關係的一條重要紐帶,是父母情感的寄託,如果父母雙方感情破裂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努力爭取,如果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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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及調解書一經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力,各方當事人均應按照法律文書的內容履行各自義務。如果在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情況下,權利人無法申請強制執行,就等於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對於離婚後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一般首先由夫妻協商確定。這是因爲,作爲孩子的父母,夫妻雙方都應當從對孩子有利的角度出發,通過積極地協商和考慮,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夫妻協商是解決離婚案件中小孩撫養權歸誰的最好的辦法。這是因爲,如果夫妻可以在和睦友善地環境中對小孩的撫養權達成協議,那麼離婚後夫妻關係一般也不至於惡化,這樣就爲小孩的健康成長提供了一個較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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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分割共同財產 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爭取孩子撫養權,讓對方支付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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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爲進行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兒子歸女方但是男方不給戶口本怎麼辦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 第2張

女方需要準備的材料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對於男方不配合戶口遷移的問題,根據目前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受案範圍,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遷移爲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公安機關管理爲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也可以拿着判決直接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進行調解,經調解基本都可以解決,如果經調解男方仍拒絕出具戶口本的情況下,派出所可以對其進行強行分戶,然後就可以把孩子的戶口遷走了。

撫養權法院判歸女方,男方不肯交出小孩怎麼辦?法院做出了撫養權判決後,男方要能夠遵循相關規定,如不遵循相關規定會受到處罰。

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3

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如果離婚後一方不付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一方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該當事人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這說明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撫養權判下來了對方不給怎麼辦 第3張

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辦法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撫養費判決下來對方不執行怎麼辦?遇到了撫養費判決對方不執行的情況,當事人要能夠及時通過法律訴訟來維權,要求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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