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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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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隨着網絡直播火熱,網絡主播人數劇增,一些網絡主播的收入百萬、千萬甚至過億,收入來源多性質不一,避稅動機加大,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1

在近期宣告加強對包括網絡主播等查稅後,稅務總局一則通稿,宣告查稅已經展開。

9月28日,稅務總局公開表示,近期,稅務部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

2021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統籌協調浙江、廣西等地稅務部門,依法對這兩名主播及相關企業進行立案檢查。檢查發現,兩名主播均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爲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

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於查實的偷逃稅行爲,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

多位財稅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這是稅務總局首次公開的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例,而且這一案例還在檢查中就對外披露,其實就是宣告近期稅務部門展開網絡主播稅收檢查進入實質性階段。這種案例公開能起到“殺一儆百”作用,在年底前網絡主播自查自糾申報納稅可以減罰免罰優惠政策下,預計會有一波網絡主播補稅潮。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罕見曝光背後有深意

近日,稅務總局發文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網絡主播就是嚴管對象之一。

隨着網絡直播火熱,網絡主播人數劇增,一些網絡主播收入百萬、千萬甚至過億,避稅動機加大,而他們收入來源多、信息不透明等也加劇了查稅難度。

根據上述案例,兩位帶貨主播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比如將個人收入轉變爲企業經營收入來逃避稅。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網絡主播收入主要是個人工資薪金、勞動報酬所得,應納稅額超過96萬元部分將適用最高的45%稅率。因此爲了偷逃稅,一些網絡主播通過各種方式將這筆收入轉變爲企業收入,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而且還有成本費用扣除,實際稅負遠遠低於個稅稅負。

“網絡主播通過平臺給企業帶貨,其實就是靠個人勞動獲取報酬,通過一個空殼企業來轉移這部分收入顯然違規。由於網絡主播涉及法律關係複雜,收入來源多性質不一,可能涉及消費者打賞收入、平臺或經紀公司工薪、勞動報酬收入,廣告收入等,這就給他們虛假申報納稅提供空間,加大徵管難度。”施正文說。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稅務專業學位行業導師汪蔚青告訴第一財經,之前稅務總局已經發通知要加大網絡主播等查稅,而上述兩個帶貨主播案例尚未定案就對外披露,其實宣告稅務部門已經在對網絡主播查稅,釋放了嚴查信號。

9月18日,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明確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

另外,稅務總局表示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網絡主播、明星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不久前公開的鄭爽偷逃稅案例顯示,罰款倍數高達偷逃稅額的四到五倍。這也使得今年底前自查自糾申報補稅的網絡主播減罰和免罰政策優惠力度大。

施正文表示,這次案例公開其實就是“殺一儆百”,後續案例查完後會公開曝光並處罰,這體現了稅務部門動真格。今年底前網絡主播主動申報補稅將可以減罰和免罰,預計後續網絡主播補稅會加快。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第2張

未按期補稅將坐牢

28日,稅務總局還公開一則公司老闆利用“陰陽合同”隱瞞股權轉讓收入逃稅案,由於未按時補繳稅金,最終被移交公安機關判刑四年。

安徽省淮南市稅務稽查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實安徽某藥業公司股東鮑某與殷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實際持有的該藥業公司51.09%的股權轉讓給殷某,實際轉讓價格爲7000萬元。後鮑某爲偷逃相關稅款另行僞造《股權轉讓協議》進行納稅申報,少繳稅款合計1175.48萬元。

淮南市稅務稽查部門依法作出對鮑某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後,鮑某未按期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部門隨即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鮑某被檢察院提起公訴。進入司法程序後,鮑某補繳全部稅款。

2021年3月,安徽省某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鮑某將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權轉讓他人後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且涉及金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逃稅罪,依法判處鮑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施正文表示,根據刑法,納稅人有逃避繳納稅款行爲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鮑某沒有按期補繳稅金,被移交公安機關,儘管他在進入司法程序後補繳了全部稅款,但已經不能再享受前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優惠優惠條款,不過可以作爲減輕量刑依據。

“鮑某少交稅超1000萬元,肯定屬於逃稅數額巨大,當逃稅額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依法要被判刑三年至七年,最終法院判刑四年。”施正文說。

他表示,如果鮑某按期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其實體現了寬嚴相濟政策,這一案例也有助於幫助納稅人配合執法機關補繳稅金,遵從稅法。

汪蔚青認爲,由於中國稅務機關依法只能對違法者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不像美國那樣有稅務法庭和稅務警察,因此有些人像鮑某那樣漠視稅務機關的罰款,最後當被移交公安機關後才重視,但爲時已晚,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面臨額外的罰金。這個案例也告誡老百姓,對稅法要有足夠的敬畏之心,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執法。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旭紅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近期稅收管理加強對於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的行爲,是保障國家法定稅收基礎、維持正常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必要措施。

多位財稅專家認爲,在共同富裕目標下,未來高收入者稅收徵管力度將不斷加強。

稅務總局也表示,各地稅務稽查部門與公安等部門通力合作,持續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和個人的稅收監管,嚴厲打擊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稅等各類涉稅違法犯罪行爲,持續淨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2

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曝光數起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稅典型案例。其中,稅務總局在近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

據悉,稅務部門檢查發現,兩名主播均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爲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於查實的偷逃稅行爲,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

稅務總局曝光典型案例:有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

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曝光數起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稅典型案例,包括青海警稅破獲虛開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案件;湖北警稅破獲某化工企業變票虛開案件;安徽破獲利用“陰陽合同”隱瞞股權轉讓收入逃稅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據稅務總局披露,近期,稅務部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

據悉,2021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統籌協調浙江、廣西等地稅務部門,依法對這兩名主播及相關企業進行立案檢查。檢查發現,兩名主播均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爲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於查實的偷逃稅行爲,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

稅務總局明確指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結合正在開展的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持續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惡意偷逃稅行爲,切實保障國家稅收安全,維護守法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公平有序的稅收營商環境。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第3張

稅務總局正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稅收檢查

9月18日,爲貫徹落實中宣部《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依法依規深化文娛領域稅收秩序規範工作,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其中,《通知》提出,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

《通知》發出後僅10天,9月28日,稅務總局就公開曝光了相關案例,表明近期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有所收穫”,反映出稅務部門的監管效率與力度,也說明文娛領域仍然存在擾亂稅收環境的情況。稅務總局已明確,下一步將持續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惡意偷逃稅行爲。

除了定期檢查外,《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並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徵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還提出,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其中,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

同時,《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強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製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信息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網絡主播將迎來補稅潮 第4張

電商直播帶貨已被“重點關注”

隨着直播興起,電商平臺直播帶貨已成爲虛假宣傳重災區。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徐紹史就曾在報告中指出,過去利用傳統傳播方式“自賣自誇”的誇大或虛假宣傳現今演變爲組織專業團隊利用網絡軟文誘騙消費者,甚至通過少數網紅“直播帶貨”等助力虛假宣傳,互聯網虛假宣傳案件已佔全部虛假宣傳案件的一半以上。

直播帶貨中的亂象頻發的同時,監管部門也在不斷加大監管力度。8月份,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發文擬對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美腕公司”)做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30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爲。值得注意的是,“直播一哥”李佳琦爲該公司旗下藝人。

8月1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規定,互聯網平臺中直播帶貨、平臺推薦等行爲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其中,《意見稿》要求,經營者不得采取方式,對經營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曾獲榮譽、資格資質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衆。具體包括:通過網站、自媒體等網絡手段進行展示、演示、說明、解釋、推介或者文字標註;通過直播營銷、話題營銷、平臺推薦、網絡文案等方式,實施商業營銷活動;其他網絡宣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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