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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合集七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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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合集七篇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得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無牌照、無駕照、無行車證)車輛。爲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強化安全工作監管力度,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決定與學生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協議書。

1、學校每週的升降國旗時,值周教師必須在校會上要求我校學生不得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車輛往返學校。學校對此項工作負有教育監管義務。

2、學校規定班主任在班會課上必須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同時要求學生不得搭乘社會車輛,與家長進行溝通、勸導。

3、如果學生往返學校的道路存在坍塌阻斷或險情時,家長務必要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保證學生在途中的安全。

4、學生或家長若執意不聽勸導,仍要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車輛以及超載車輛和不親自接送自己孩子往返學校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由家長自負,一切後果與學校無關。

5、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一份,學生家長一份,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校長(簽字):

20xx年9月20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爲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爲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X年X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爲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XXX

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XXX

聯繫電話:XXXXXXXX

班主任簽字: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

學校XXXX年XX月XX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xx培訓學校

乙方(家長):XX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爲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繫電話XXXXXXXX

家長聯繫電話XXXXXXXX

甲方:xx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XX

班主任簽名:XX

學生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4

爲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小學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家長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5

爲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小學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班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雙贏教育培訓學校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爲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繫電話

家長聯繫電話

甲方:星之升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7

爲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 班:

學生家長簽名:

學 校: (章)

20xx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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