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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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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七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工程項目:XX

甲方:XX

乙方:XX

一、前言

1、乙方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乙方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乙方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爲;

4、乙方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乙方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乙方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乙方不使用僞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乙方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條柱、樑和行車樑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定;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乙方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3、乙方在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4、乙方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施工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爲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5、乙方施工人員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6、乙方在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7、乙方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爲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1、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停止使用。

4、乙方施工人員在使用吊籃人員必須持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乙方使用吊籃的施工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5、在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乙方施工使用吊籃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

6、乙方施工人員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7、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

8、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霧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

9、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

七、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若因乙方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中任何一項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乙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XX

代表人:XX

乙方:XX

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國家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並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築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覈備案表》,並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併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並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並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後,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乾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後,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並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爲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着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爲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爲促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雙方簽訂安全作業環境條件協議如下:

1、甲方應確保各項手續齊全,施工現場應達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應確保施工所需水、電、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現場,以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甲方應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4、甲方應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應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古木的保護工作,承擔發生的有關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公、生活、臨設的場地,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7、乙方應按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乙方有義務保護好古樹古木,文物及保護建築物、構築物。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衛生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如達不到規定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10、乙方應確保施工場地內道路暢通、場地硬化,保證生活區與施工區隔離措施。費用含在總承包款內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江蘇創達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1. 工程項目名稱:江蘇創達新材料有限公司電梯安裝工程

2. 工程範圍:室內電梯安裝

3. 工程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鎮觀潮三路

爲確保在日常維保和施工中,人身和設備的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及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建立健全電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技術檔案

2. 接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3. 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4. 設置安全管理人員,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電梯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5. 應將“電梯乘梯須知”安裝於易於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6. 定期對物業電梯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培訓

7. 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

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二. 乙方責任

1. 必須認真對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 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的法律法規,並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遵章守紀,嚴格按操作規程和保養標準執行,嚴禁違章作業。

3. 在電梯維保中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4. 提供電梯維保人員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眼罩、絕緣手套等個人自身防護設備,如因未按要求而發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負責任,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

5. 用於本項目的工器具、施工機械和防護用具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6. 電梯維保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人員上崗證,並在有效期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保存。

7. 安裝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電氣設備事故或危及電梯正常運

行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電梯管理員),並積極配合調查。

8.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意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有效解決

9. 施工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0. 應對其維修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解決問題。

11. 駐甲方現場電梯維保人員,必須明確一名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駐現場人員的治安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防火及用電安全措施。

12. 如無甲方覈准,嚴禁擅自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

13. 嚴禁將易燃、易爆、污染等危險物品帶入社區。

三. 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四. 其他事宜,需雙方友好協商後處理。

五. 本安全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

1、施工項目:北京東路上跨橋跨越鐵路工程

2、作業內容:上跨橋施工

3、施工地點:濱北線K12+938處

4、作業時間: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影響範圍:既有濱北線對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間濱北線K12+938處左右50米範圍內。

2、施工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範:

1、《鐵路技術管理規定》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20xx年4月1日版);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xx;

5、《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7、哈鐵總[20xx]20號附件《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xx】19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准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通信、信號光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光、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光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查探測地下光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測結果(無論有無光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管光電纜走向簽字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有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施工地段管光電纜走向簽字簿》由施工單位建立。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計劃。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時,施工單位向路局主管業務處提報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資質、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意見及“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

3、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度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確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要與甲方簽訂《施工過度期間光纜看護協議》 。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段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防範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站場狀況、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設備範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於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並辦理施工作業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電務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用機械動土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後,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佔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

結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道牀內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業涉及電務調試或恢復設備時,必須在施工方案中預留出電務恢復設備及調試時間,並提供聯鎖試驗表及進行技術交底,並不得影響甲方作業。

2、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範圍,並承擔擴大作業範圍的後果,開通銷記時徵得甲方同意。

3、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範圍,承擔影響範圍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作業要求,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設計批准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文件辦理。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並與甲方呼蘭信號車間、綏化通信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細化安全措施》根據各專業以站爲單位單獨會籤,要經電務段審覈、批准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門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批准部門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監察室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4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將_________________項目指定給甲方施工,爲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原合同協議、補充協議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一條、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人員

爲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責任

1、、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放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乙方編制施工隊組織設計;

(2)專項分包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要求,需經業主、甲方審覈,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實施施工。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3、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4、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且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住宿衛生必須落實到位,凡發生因生活衛生檢查不符要求的處罰則應承擔責任。

5、乙方施工人員應對其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向甲方彙報。凡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6、總包單位提供的機構設備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乙方施工機械必須符合檢測、驗收,因乙方施工機械安全問題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7、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規範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護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員、甲方工作人員或第三人或甲方財產損失、人身傷亡的,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加強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工程(採礦)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範圍及工期,詳見承包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上級各級機關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並主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機關監督檢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形成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和生產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和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安全環境,保障安全生產。

5、發生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甲方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資質及各種證照的審查,監督施工(採礦)單位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於審查不合格施工(採礦)單位不予發包或單方面終止承包合同。

2、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工程、安全投入等資金保障,並監督落實到位,同時向施工(採礦)單位公佈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檢查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3、負責編制施工和採礦方案及作業規程,並且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評價進行指導、考覈和驗收。

4、負責指導和監督施工(採礦)單位進行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並予以備案。

5、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執行情況,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監督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現象,有權制止、責令停產整頓和處罰。

6、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良好的作業條件、機械設備、火工品採購、發放等,全方位做好服務。

7、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自帶設備、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等進行檢驗,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防護用品,有權勒令退場和停止使用。

8、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指令,並監督整改落實。

四、乙方安全生產責任:

1、在甲方監督指導下,對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並執行和落實會議決議。

2、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採礦)方案和安全要求,編制本單位的施工方案和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培訓、取證,並持證上崗。

4、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和人員入井登記制度,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員工嚴禁上崗作業,不得錄用無合法身份的人員和童工及未成年人員上崗作業。

5、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其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並具備相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6、負責本單位員工班前(入井前)的安全教育,下達生產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並檢查操作人員着裝及狀態,發生交叉作業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禁忌症的人員,從事採掘作業。

7、爲員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標誌,並檢查佩戴情況。

8、加強現場及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堅持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保證安全生產。

9、爲員工辦理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員工權益,降低承包風險。

10、認真做好本單位資質、各種證照及人員自然情況的備案工作,施工(採礦)單位要及時將上述資料及人員情況,主動到甲方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備案,並保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1、嚴格按照設計、安全評價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和作業,不得私自削減安全投入經費和擅自壓縮工期和工程質量。

12、按照合同約定,乙方要建立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並自行組織演練。

13、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施工(採礦)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事故和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4、施工(採礦)單位在承包期內,不得擅自將工程及採礦分包給無施工(採礦)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5、一旦有事故發生,要立即組織人員搶險,及時救治傷員,並及時上報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

16、乙方違反協議內容,甲方給予乙方500---5000元罰款;出現死亡事故給予乙方10000---50000元罰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違反協議規定,各自承擔相應安全及經濟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紅印鐵礦礦山外包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年一簽訂。

4、本協議一式三份,安監局備案壹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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