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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的協議書範文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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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債務的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債務的協議書範文錦集七篇

債務的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直接負責人名稱

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稱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進***公司的發展事宜,經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爲乙方。

第二條:甲方聘用丙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第三條: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公司行爲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丙方:(簽字蓋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附: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如果查明企業法人有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所列的六種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法人承擔責任外,還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對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決定處理;對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債務的協議書 篇2

甲方:xx市a公司地址:xx市xx街xx號,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理。

乙方:a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地址:xx市xx街x號,會議主席:xxxx

爲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給債務人a公司重振的機會,共謀發展。甲乙雙方經過反覆協商就a公司整頓和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a公司將以公司近兩年的盈利作爲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另外,還包括近期從其債務人處追討來的欠款。

2.清償債務的辦法。每季度s公司與債權人會議結算一次,清償的債款由債權人會議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

3.清償債務的期限。近三年內必須償還債權總額的75%,剩餘款項必須在三年內還清。

4.關於債務的減免數額。全體債權人一致同意免除債款利息部分。

5.在整個整頓期間,債務人將接受債權人會議的監督。a公司一切重大經營決策的變化必須徵求債權人會議的意見,並按月呈報企業財務狀況的有關會計報表,不得有任何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爲發生。

以上各項經人民法院許可生效後,對債權人、債務人均有約束力。和解協議對該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以後成立的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xx市a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xxx(簽字)

a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印)

會議主席:xxx(簽字)

20xx年x月x日

債務的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數年前曾先後以個人、企業名義或者以其他人第三人、代理人的名義在房地產項目建設以及其他項目建設等方面進行過多次不同層次不同方式的業務合作,由於多方原因,雙方沒有及時了結經濟手續,加上年久遺忘,導致相關具體的賬務處理缺少直接證據,爲解決這個問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雙方陳舊賬務處理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陳舊債務處理意見:雙方一直同意一次性處理多年沉積的債務問題。

第二條 陳舊債務處理結果: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資金用於清償陳舊債務。

第三條 陳舊債務範圍:

自本簽訂之日前雙方以本人名義或者以各自企業名義在各種合作業務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應收應付款項、利潤分成、服務費用、向對方表達饋贈的承諾所生產的財產、資金轉移債務;

雙方以本人、各自企業名義或以代理人名義與對方達成意向、承諾等各種口頭協議,口頭承諾所產生的各種債權債務;

雙方以本人、各自企業以及其他自然人、企業、經濟組織爲一方與對方達成的口頭約定、口頭承諾所涉及到的各種資金給付;

其他不論任何原因所涉及雙方個人或雙方控股、雙方代理企業、經濟組織之間在財產、資金單向或雙向支付的一切債務。

本協議簽訂前雙方相互幫忙等感情因素投入可能導致產生的感情債務,也一併清算完畢。

第四條 陳舊債務處理效力:本次達成生效後,雙方原有的沉積債務一次清算完畢。

第五條 陳舊債務一次清算完畢的法律意義是:

自本協議書生效後各方不得對本協議書第三條所涉及範圍內的債務再次提出求償。

在本協議書第三條所涉及債務範圍內所產生的其他債務,由各方自行用自有資金處理,與對方無關,一方不介入對方內部或合作方內部糾紛處理,也不承擔應當由對方內部利益分配糾紛的後續償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書籤訂後天之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項。甲方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後甲方履行本清算協議書的法律義務履行完畢,本清算協議書正式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書效力範圍:

時間效力範圍: ****年**月**日以前的雙方或雙方代表各自關聯方與對方在經濟活動

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經濟債務。

當事人效力範圍;雙方作爲自然人之間、一方自然人與對方所代表企業、經濟活動組織之間、雙方作爲企業、經濟活動組織代表之間所簽訂、達成的書面、口頭協議所產生的所有經濟債務。

第八條 雙方承諾:

雙方均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具有簽訂本清算協議書的資格。

本協議書籤訂後對****年**月**日以前所產生的各種債權不予追償,完全放棄;

雙方均取得代表本協議書清算範圍內各種利益主體的債權清償授權。除非在本協議書所規定的清償範圍內與一方所代表的其他相關方有與對方簽訂的書面合同明確約定,否則,對方有權利對相關方的債權追償予以拒絕。

如果債權方相關的一方通過法律程序就本協議書約定範圍內的債權提出追償並獲得法院支持,與債權一方同享債權的本協議書當事人應該對相關債權人的債權清償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年 月日

債務的'協議書 篇4

甲方:xxxx

乙方:xxxx

20xx年2月4日乙方就與甲方貨款糾紛一事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立案起訴,案號:(20xx)深寶法觀民初字第xxx號,現甲乙雙方就所訴爭貨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貨款人民幣33854元(大寫叄萬叄仟捌佰伍拾肆元),該款項包括訴爭貨款本金、延遲利息、訴訟費等全部費用。付款方式爲轉賬支票,付款方爲xxx有限公司,收款方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協議簽訂後即付,乙方收到支票出具相應收據給甲方。

二、乙方承諾在協議簽訂當日向法院提交書面撤訴申請,甲方承諾用於支付貨款的支票賬戶餘額充足,不存在銀行拒付的情形。

三、雙方應切實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四、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雙方再無其他爭議,雙方均不得就此事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年月日

乙方(公章):x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年月日

債務的協議書 篇5

甲方:黃*聯繫電話:12**

住址:

乙方:唐* 聯繫電話:***

住址:***市書院路***號。

鑑於:

1、20xx年8月8日,甲、乙雙方合夥投資於長沙縣株易路口***名義開辦了“金三角特色餐廳”。(以下簡稱餐廳)

2、經營期間,由甲方全面負責對餐廳進行直接經營管理。

3、甲、乙雙方同意將餐廳進行清算,並擬將該餐廳轉讓給第三人(下稱受讓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就餐廳清算及轉讓相關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條件

甲、乙雙方商定,餐廳轉讓的底價爲人民幣五十萬元。如有受讓人願在底價以上(含底價)一次性付款受讓該餐廳,雙方同意配合受讓人辦理餐廳轉讓及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條清算費用及分配原則

1、在對餐廳進行清算過程中花費的費用由餐廳承擔。

2、乙方從受讓方支付的轉讓款中分得現金18萬元,其餘款項在清算後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清算步驟

1、由甲、乙雙方清理餐廳債權債務,並對債務進行妥善處理;

2、雙方共同尋找受讓方,並與受讓方簽訂《餐廳轉讓合同》;

3、將餐廳的工商註冊登記變更至受讓人名下或進行註銷,結束清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原有債務的處理

乙方因投資餐廳需要向甲方所借的萬元債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即視爲已經償還,原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借條自簽訂本協議後即時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餐廳債務的處理

1、 甲方應對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進行清理,並出具債務清單(內容包括債權人名稱,債權種類、數額等),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A、 從餐廳轉讓費中直接將債務清償;

B、得到債權人同意後,由甲乙雙方及債權人簽訂三方協議,三方約定債務由甲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2、 債務清單上未列明的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 轉讓款的監管及使用

1、 餐廳轉讓所得款項應當支付至甲、乙雙方共同監管的帳戶或雙方共同選定的第三人,且該筆款項只有經甲、乙雙方共同簽章書面通知方能支配。

2、 甲、乙雙方同意在受讓方支付餐廳受讓款後三日之內,將其中的18萬元優先給付給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有擬受讓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一條的條件受讓餐廳,一方不同意的,即視爲該方違約。違約方應向

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2、如因甲方未在債務清單上列明的債務導致債權人向乙方追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乙方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按該債務數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收到18萬元,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八條保底價的變更

如在本協議簽訂後60天內,無人按本協議第一條的條件受讓餐廳的,雙方同意對保底價下調10%;如再過60天仍無人受讓的,在當時的保底價再下調10%,以此類推,但最低保底價不能低於30萬元。

第九條如雙方需變更協議應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20xx年月日

簽署地點:

債務的協議書 篇6

債務轉讓方:XXX(以下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債務受讓方:XXX(以下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債權人:XXX(以下稱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債務承擔中的相關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2、甲方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係真實有效,乙方受讓甲方債務,業經丙方同意。

第一條 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擔下列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共計()元

1、XX年XX月XX日訂立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爲XX年XX月XX日,甲方尚欠丙方()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償的債務(如應付貨款、應付勞務費等) 元。

第二條 甲方承諾

如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本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確定爲無效或被撤銷後,則甲方仍繼續向丙方承擔原債務。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通過審查甲方、丙方債權債務發生的相關文件,已確知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真實,並自願接受本合同第一條中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接替甲方成爲丙方債務人;

2、乙方與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以其與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爲由,拒絕本協議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過錯爲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4、或有事項:如甲方對丙方的原有債務上設有擔保,則乙方承諾已辦理完畢由於承擔甲方債務而發生的有關擔保合同重新確認手續或提供了經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四條 丙方承諾

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本協議中已被轉讓的債務的履行。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公章並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於XX年XX月XX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XX省(自治區、直轄市)XX市(縣)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債務的協議書 篇7

協議編號:01號

債務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債務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債權人(以下稱丙方): 。

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之規定,現甲乙丙三方自願訂立如下協議,三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債務承擔的依據和基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之規定,締約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債務承擔中的相關問題,甲乙丙三方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係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受讓甲方債務,業經丙方同意。

第二條債務承擔的三方特別約定

1.甲方未向丙方清償的債務(如應付貨款、應付勞務費、民間借貸等)共計人民幣300000.00元(大寫:叄拾萬圓)整。

2.經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擔下列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共計人民幣300000.00元(大寫:叄拾萬圓)整。

第三條甲方承諾

1.乙方依照本協議向丙方清償叄拾萬元整債務後,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張乙方未向甲方清償的債務(如應付貨款、應付勞務費、民間借貸等)共計人民幣300000.00元(大寫:叄拾萬圓)整。

2.如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本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確定爲無效或被撤銷後,則甲方仍繼續向丙方承擔原債務。

第四條乙方承諾

1、乙方通過審查甲方和丙方債權債務發生的相關文件,已確知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真實合法有效,並自願接受本合同第一條中甲方對丙方所負債務,接替甲方成爲丙方債務人。

2、乙方與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以其與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爲由,拒絕本協議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過錯爲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4、特別約定事項:如甲方對丙方的原有債務上設有擔保,則乙方承諾已辦理完畢由於承擔甲方債務而發生的有關擔保合同重新確認手續或提供了經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四條丙方承諾

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本協議中已被轉讓的債務的履行。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起訴方只能向本協議簽訂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立即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三方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簽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均視爲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玖萬圓整。

甲方: (簽字捺印)

乙方: (簽字捺印)

丙方: (簽字捺印)

本合同簽訂地爲:

本協議簽訂時間: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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