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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協議書範文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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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份協議書範文集合七篇

股份協議書 篇1

認購是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爲。現以基金舉例:在基金成立前的發行募集期內申請購買基金單位可以認購,購買價格爲基金單位價格。小編爲你收集了股份認購協議書,希望給你一些借鑑。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蘇州__________________責任公司

鑑於:

1.甲、乙雙方均系依照註冊地相關法律之規定成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是由深圳________集團、廣東______投資有限公司、江蘇_______股份企業等五家股東參股共同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其高科技產業、國際貿易等方面在業內享有一定的聲譽,曾成功地承建或參與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軟件等重大工程設計、建設和開發,企業經濟發展迅速。因此,20xx年第二次股東大會通過了對企業增資擴股的決議,現正在招募增資擴股股東。

3.甲方已經詳細閱覽乙方的增資擴股計劃書,並進一步對乙方進行了考察和了解,願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

據此,爲充分發揮雙方的資源優勢,促進彼此企業的高速發展,爲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並認購乙方增資擴股股份協議如下:

第一條 認股及投資目的:甲、乙雙方同意以發揮各自的優勢資源爲基礎,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保證雙方在長期的戰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進發展。

第二條 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增資擴股額度規定:乙方計劃本次增資擴股總額爲5000萬股整。增資擴股後企業股本總額達到10000萬股。

3.認購價格規定:參與本次增資擴股的新股東認購的股份價格,以乙方經審計後的____年度會計報表中每股淨資產爲基數進行適當溢價認購。最高認購價不得高於每股淨資產的20%。最終認購每股價格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確認爲準。

4.認購方式規定: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現金認購,如用外幣認購則以外幣到達乙方開戶銀行帳上之日的中國人民銀行當日掛牌外匯價格進行兌換折算爲人民幣。

5.認購時間規定:新老股東的認購資金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日之前到位,過期不再辦理叫入股手續。)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1000萬股整,計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元整人民幣)。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用於認購股份的全部資金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匯至乙方的開戶銀指定的開戶銀行賬上。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匯人的認購款項後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並電傳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承諾: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用於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甲方企業章程和中國境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向乙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文件(文件清單附後)。

2.遵守乙方關於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

二、乙方承諾:

1.對於甲方向乙方匯人的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完成對甲方股東資格審查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

2.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開新老股東大會,修改企業章程,改選企業董事會,辦理工商註冊變更等工作程序及必辦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執行本合同計劃受到中止執行或造成重大損失時,由乙方全面承擔損失,並按項目總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執行本合同計劃受到中止執行或造成重大損失時,由甲方全面承擔損失,並按項目總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由於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雙方合作項目中止執行或無法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確定。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乙雙方可選擇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___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應乙方的申請,爲了減少甲、乙雙方的損失,根據雙方的真誠意願,達成如下協議。

1、龍巖市體育公園安置房4、5、6、7樓的建築由甲方按設計圖紙包工包料施工。安置房建築裝修標準的是水通,電通、室內紙中灰粉刷,室內門爲膠合板門,下水道暢通。

2、乙方茲安置房 樓 套房的安置回遷戶。建築 面積 ㎡。

3、因乙方的經濟條件許可,乙方經過認真詳細的考慮。爲了回遷前重新裝修 樓 套房的造價減少,自願向乙方提出以下分項工程(室內樓地面砂漿找平、天棚紙巾灰、牆面紙巾灰、室內膠合板門、大、小便器)不予施工,但甲方須補乙方的裝修款人民幣計 元。

4、以上條款是甲、乙方雙自願的表現。並且乙方須向有關部門解釋,由此部分不施工所產生的不可予見的因素。

#######5、本協議以乙方收到甲方的裝修補償款之日爲協議生效之日,以 樓,

驗收合格之日爲本協議自動生效之日。

6、協議以雙方本人的簽字爲準,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

協議簽訂時間:

股份協議書 篇3

甲方:xx 身份證:xx

xx 身份證:xx

xx 身份證:xx

乙方:xx 身份證:xx

x年x月x日甲方與x有限公司簽訂一份《xx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承包經營xx等事宜。合同簽訂後,甲方依據《xx租賃合同》投入資金進行經營。現就甲方將其經營權的51%轉讓給乙方以及甲乙雙方共同經營xx項目等事宜,即甲方在x年x月x日與xx有限公司所簽訂的《xx租賃合同》中內容所包括的甲方享有的權力和義務乙方同等享有相應的權力和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日的財務狀況資料顯示,甲方已爲經營項目投入資金人民幣xxx萬元,經營項目總資產爲XX元,總負債爲XX元。具體見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資產清單和資產負債表。

二、雙方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的51%股份按每股人民幣xxxxx元的價格結算。乙方所購買的51%股份分別由xx出讓20%、xx出讓18%、xx出讓13%構成,即乙方應分別向xx、xx、xx支付xxxxxx元、xxxxxx元、xxxxxx元,共計xxxxxxx元。該款項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80%共計xxxxxxx元,於本協議簽訂後六個月內付清剩餘的20%共計xxxxxx元。

三、甲方應自行處理好本協議簽訂前經營項目的所有債權債務。該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保證自己先期投入的款項有人民幣772499元可以用於抵扣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上繳xx實業有限公司的承包金。否則,應由甲方單方面全額負責支付該款項。

五、雙方同意甲方原交給xx有限公司的20萬承包押金,屬甲乙雙方共同財產,合同到期後按本協議簽訂後的股份比例退回給甲乙雙方。

六、各方一致確認,本協議簽署後按xx20%、xx17%、xx12%、xx51%的比例經營《xx租賃合同》所涉項目(下稱xx項目)。

七、合作期間,全體股東按照股份比例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八、合作期間入股、退股及股份的轉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未規定的由全體股東協商解決。

九、全體股東決定,委託xx經營項目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經營項目進行日常管理;

3、 支付項目經營產生的債務。

十、股東權利及義務:

1、項目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項目經營活動由全體股東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享有經營項目利益的分配權;

3、分配經營項目利益以股權比例進行,經營項目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全體股東共有;

4、退股的權利;

5、維護經營項目的整體利益;

6、分擔項目經營的損失。

十一、財務與盈餘分配:

1、甲方委託一名工作人員擔任經營項目的出納,乙方指定一名工作人員擔任經營項目的會計,如果被委託人在任職期間由於個人原因所造成了公司的經濟損失則由委託人全權負責(以委託書爲準)。經營項目有關費用的開支須甲方一名股東確認和乙方簽名方纔有效。

2、乙方作爲項目負責人,每半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向股東報告項目經營情況。每月向各股東上報財務報表。

十二、除乙方擔任項目負責人外,甲方派一至二人擔任副職職務,共同經營管理本協議所涉項目。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股東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xx地區的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全體股東另行協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各執一份,見證單位和經營項目分別存檔一份,各股東簽字並由xx有限公司見證後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協議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見證單位:

股份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廣州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技術智力出資的形式入股廣州XXX有限公司(下稱博斯特公司或公司) 研發中心中心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生產技術、產品技術,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術等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爲無形資產入股公司研發中心(該中心財務獨立覈算)。爲保持公司快速發展,設立事業部進行產品開發及引資工作,完善後可申請註冊有限公司,負責整體品牌運作和市場營銷。

第二條:乙方公司現有的資產及設備有:

1、乙方公司於20xx年10月成立,註冊資金100萬元,現有經營場地300平方米,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固定資產100萬元。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甲方的管理、技術、流程設計的總價值人民幣爲 萬元,甲方技術入股後擁有公司研發中心百分之 的股份,餘下 %的股份由乙方佔有。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公司並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條:技術成果入股後,甲方取得期股股東地位(期股股權爲五年,五年後甲方享有8折優惠,換購新股權)其技術由公司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擁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門登記備案的股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通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八條: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崗位權限範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九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時,已清楚瞭解公司的債權債務狀況,並認可前述債權債務均計入公司今後的盈虧財務報表進行財務會計覈算。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 %所擁有的法定權力,並享有月薪 元人民幣及公司規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標準按照市場標準發放,應發款 元/月,待發款 元/月,待發款進入公司“員工基金”。)

2、甲方擔任公司的技術總監一職,負責公司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研發、生產和技術指導工作。

3、甲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並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乙方後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責。甲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親屬,下同)在公司期間和離開公司後 5 年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5、甲方不得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泄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於無益於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爲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爲不受此限。

6、甲方作爲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查看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7、爲保持公司穩定性,本協議簽訂期限爲五年,三年後退股退還折算本金,五年後退股公司三倍贖回。甲方確因個人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6、甲方有權引進投資方,投資人的股份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轉讓給投資方,所得資金作爲本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 陳黃祥 )擔任公司總經理一職,負責整個公司的運營和資本運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佈一次財務賬目,並應甲方要求,可隨時提供財務賬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中心利潤的60%做爲分紅),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現金支付。

第十二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

虧損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擔出資。乙方有權引進投資方,投資人的股份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轉讓給投資方,所得資金作爲本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追加投資和引進外界資金後,按照公司法,股份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產品研發與乙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支持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以下行爲構成根本違約:

①乙方或甲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③在未經公司同意狀況下,甲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停止技術研發的 ;

2、違約處理:

①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20 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構成對公司侵權的,公司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30%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知識產權

甲方在合作期間以及退出合作後 5 年內,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等均屬於公司職務成果或商業祕密,其知識產權均屬於公司。違反競業禁止進行研發的,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屬於公司。

第十五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日期:

乙方: 廣州XXX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股份協議書 篇5

甲方:(共同經營人)

乙方:(共同經營人)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公平,公開,公正,互惠互利,自願

的原則上,就投資合作經營,位於團風縣 街號

美容院,達成如下協議。

一、

1、乙雙方自年 月 日起,開始合作經營。

2、 美容院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店內裝修設備,產品庫存,顧客欠賬 總投資摺合 萬人民幣。

3、自 年月日起,由乙方支付 萬元給甲方購買 美容院股份,計甲方帳股60%,乙方賬股40%。盈虧按各方投資比例分配。

4、付款方式:乙方於 支付甲方萬元,餘下 元從店經營盈利中扣取。

二、因美容院在 年月日前由甲方經營,故乙方不承擔自 年月日關於美容的一切對外內欠帳費用,全部由甲方個人承擔。

三、相關約定:

1、經雙方協議,美容院以 名義辦理該店所有相關手續與證件,美容院的經營權和股份由甲乙雙方共同擁有,合同期內 美容院引發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甲乙雙方共同

擁有承擔。

2、爲達到公平、公正的原則,美容院現金帳戶存摺以 的名字開戶並設密碼。 負責每一筆開支簽字並對帳。店內每天所有現金營業額由當日負責人當天存入此帳戶,每天預留

元現金做流動資金,店內一切開支憑票出入帳,需要用資金時,雙方達成共識後,方可取款。

3、股東被美容院聘請上班的,按美容院薪資制度發工資。 四、1、合同期內,任何股東不得退股,如有要退股視同自動放棄股權及股份。

2、合同期內,沒有經營雙方一致同意,不得隨意轉讓股份給他人,或增加股東。否則視同放棄自己的股權及股份。

五、股東的權力及義務:

1、股東的權力:店內所有的支出以及收入各股東有利力知道,以及審覈其真實性。

2、股東的義務:各股東有義務爲店內輸送員工和提升業績。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爲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爲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爲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爲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爲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爲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爲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7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合夥人(乙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項目名稱: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南京市南湖路香緹麗舍6棟架空層。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20xx年5月9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共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

000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16000元),大寫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爲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2400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後,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餘分配:每月核算盈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

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泄露合夥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祕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

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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