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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協議書範文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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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業務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業務協議書範文集合七篇

業務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負 責 人:

乙 方:(商戶)

地 址:

負 責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中國電信特約聯盟商家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1.1中國電信會員回饋服務和翼支付業務是由中國電信集團(以下簡稱甲方)聯合有實力、有影響力的衆多商家(以下簡稱聯盟商家乙方)共同開展,旨在充分發揮電信集團和聯盟商家雙方在各自領域的資源優勢,爲客戶提供優質優惠服務,達到雙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場的目標。

1.2甲方確定乙方爲電信聯盟商家,爲電信天翼客戶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約定在 範圍內分店爲甲方指定的會員客戶及翼支付業務客戶提供消費商品或服務。

1.3甲方負責跟乙方進行合作洽談和後續乙方的諮詢和投訴的處理,並負責合作項目中的相應監督和管理。

1.4按結算週期甲乙雙方根據會員使用翼支付業務消費情況進行結算。

1.5甲方會員使用翼支付消費乙方商品或服務時,翼支付個人賬戶按實際消費進行扣減。

1.6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策劃和組織活動,共同進行雙方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各項活動的開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確認。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負責會員及翼支付用戶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負責翼支付管理系統的建立、管理和維護。

2.3 甲方負責根據本協議附件中確定的優惠服務內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信息資料製作消費指南,並負責通知、發放至各會員,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消費。

2.4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變更乙方提供的相關企業信息資料。

2.5 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與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結算,並根據對帳憑證支付相應款項。

2.6 甲方願利用自身優勢和資源,通過報紙、電視、網站、黃頁、短信等各種廣告宣傳和媒體推介的機會,積極爲乙方進行宣傳,協助乙方進行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2.7 甲方負責製作統一的“聯盟商家” 銘牌、桌牌以及其他宣傳資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POS機,用於翼支付業務消費和結算;如有需要,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二維碼終端,用於會員信息及消費驗證。

2.9 甲方負責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維護、修障工作,確保商家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正常運作。

2.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如何使用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培訓。

2.11 甲方應本着客觀原則,依據雙方確定的協議條款,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並通知乙方及時調整。同時,爲保障消費者權益,甲方可以將檢查情況及時通過報紙、網站等方式進行公佈。

2.12 甲方銀行賬戶信息:

公司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開戶帳號:2201 0201 2922 1188 753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望海樓支行

開戶行聯行號:102641000090

注:應按甲方的要求填寫轉賬單“備註欄”的信息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客戶或會員,提供翼支付業務消費服務,確保甲方客戶或會員在乙方正常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3.2 乙方應具有相對公開和穩定的價格體系,所有價格須明碼標價;乙方應保證其產品和服務質量,並對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負責,如因乙方產品或服務質量問題以及價格爭議引起用戶不滿或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3 在合作期內,乙方應遵守本協議的相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若出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

3.4 乙方應妥善保管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並按照《pos終端使用

規範文檔》要求使用POS機、操作卡及二維碼終端,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丟失或損壞,乙方應立即撥打專線電話掛失或報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時掛失或報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出現人爲損壞,乙方應賠償損失。在合約到期或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應將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傳物料完整歸還甲方。

3.5 乙方可登陸網站查詢翼支付業務消費明細,並進行結算操作。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和密碼,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公司,在商家營業場所內宣傳翼支付業務以及相關優惠活動,並保證對甲方用戶提供優先、優質和優惠服務。

3.7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橫幅、展架等宣傳物料三天內在營業場所明顯位臵安裝放臵並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協議簽訂一週內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相關宣傳信息,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公開宣傳。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宣傳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如因該宣傳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引發法律糾紛,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9 乙方有義務將自己的營業場所向甲方客戶開放,遇到甲方客戶的諮詢和投訴時需要耐心講解。

3.10 在合作期內,甲方客戶憑翼支付業務消費乙方相應的商品或服務,並通過甲方提供的專用POS機扣除相應的金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金額款項。 翼支付業務結算週期爲 每個自然月 。

3.11 乙方相關銀行信息: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行聯行號: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個人帳戶,則需要附上單位的委託證明、營業執照復件蓋章、法人身份證復件蓋章)

第四條甲乙雙方結算方式

4.1甲方會員通過翼支付賬戶在乙方進行優惠消費,乙方承諾根據約定結算價、結算週期與甲方進行結算。具體價格體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押金,金額爲1萬元(¥10000.00元)。乙方爲甲方開具押金收據,協議到期後甲方憑該押金收據,由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電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賬戶。

4.4 甲乙雙方應在每月30日前進行翼支付業務的結算。甲方將翼支付業務結算的款項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應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20日的,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甲乙雙方向對方保證: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關合作夥伴因本協議履行而獲得或知悉的對方的任何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推廣計劃、銷售額、產品成本、客戶和供應商資料等)均視爲保密信息,應當承擔嚴格保密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可將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和目的。若違反該保密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給守約方帶來的一切直接及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爲獲得該項賠償而支付參與訴訟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知識產權

6.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各自負責製作和提供活動宣傳資料。所有宣傳資料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歸屬提供方,未經提供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將其該宣傳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上述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電視廣告、平面廣告、戶外廣告、廣播廣告、海報、傳單、店內宣傳品、網絡廣告、網站內容、短信廣告等。

6.2 甲乙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宣傳資料內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因宣傳資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權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損失,將由

提供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參與訴訟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費)。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7.2 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的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時,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9.1本協議的解除,應由一方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本協議解除。

9.2甲方有權對違反協議或被投訴並經消費者協會認定爲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商業道德的商家單方終止本協議。

9.3協議解除前,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款項支付義務,同時,甲方收回POS機和其他宣傳物料等。

9.4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從協議解除前一週開始,甲方有權通過報紙、網站、短信等任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所有會員解除協議的商家名稱和解除原因。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個條款均被視爲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爲的實際存在,則應在15日內對違約行爲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爲違約行爲不存在,則應在15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賠償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由於任何一方違約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該方承擔一切責任。若對方因該方(指違約方)違約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要求該方(指違約方)賠償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業務協議書 篇2

爲維護我公司與客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的相關事宜,制定並確認本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客戶保證所填寫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客戶有權對我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和申訴。客戶按其享有的服務項目的資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

2、客戶應以裝通電話後通知的號碼爲準,並以此號碼做爲客戶對外宣傳的依據。

3、客戶應保證使用的終端設備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由客戶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4、客戶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爲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20xx;客戶辦理撤機後,我公司將剩餘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戶,小於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5、我公司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應事前告知客戶;我公司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我公司有權調整資費。

6、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公佈提供服務的種類、範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並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的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爲10060。

7、爲改善網絡通信質量,我公司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並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於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戶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公司通告後,客戶繼續使用變更後業務的,視爲客戶同意變更。

8、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客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我公司同意,客戶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客戶提出終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9、本協議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戶;若客戶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我公司協商,否則將視爲客戶已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10、客戶申請裝電話,我公司裝機員裝機竣工後,並按規定向裝機員繳納裝機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佈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戶支付違約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我公司有關規定對客戶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於客戶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14、客戶帳戶餘額爲零時,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xx、20xx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後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且不退還客戶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15、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我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16、未經我公司同意並辦理相應手續,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17、確認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或確認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在網頁上標明,客戶同意本協議將進入下一頁“客戶資料”填寫界面;不同意則退出網上受理界面。

業務協議書 篇3

第一條 申請租用高速數據交換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照本契約條款辦理。

第二條 本業務係指本公司提供訊框傳送等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客戶作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三條 申請租用、異動或終止租用本業務,應檢具申請書、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前項異動,變更通信對象或約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變更設備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第四條 客戶應保證其所提出之申請資料爲真實完整,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客戶應自行負責。

第五條 本業務所需數字調制解調器限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

第六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所需屋內配線管道及裝設傳輸設備之場所與電力等設施,由客戶自備。

第七條 客戶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電路障礙經本公司派員查修時發現,系因客戶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得收取檢查費。如因而影響電信網絡之傳輸品質或其它電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客戶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公司因技術上之需要,必要時得更換本公司指配之客戶號碼,但應於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客戶,客戶不得異議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條 客戶租用本公司之電信設備,應妥爲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本公司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本公司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條 申請租用本業務應繳付電路、調制解調器接線費及系統設定費或客戶端接取設備接線費或isdn備援接線費或wlan客戶端ap設備接線費。

第十一條 客戶於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註銷申請,已繳之接線費,本公司無息退還;但施工後註銷申請者,其己繳費用概不退還。

第十二條 本公司爲配合客戶需要,加裝其它有關數據傳輸等特殊設備時,得按成本向客戶收費。爲便於本公司測試需要,得免費加裝測試開關等設備。

第十三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如需項目建設,本公司得請客戶提出金融機構出具之保證書或按建設成本酌量預收建設保證金,並訂定最短租用期間。客戶已繳之建設保證金,於客戶租用滿最短租用期間後無息退還。項目建設,在同一裝機地點租用不滿最短租期申請移設或終止租用者,應一次補足市內電路部份未滿期間之月租費。客戶申請於本公司辦公時間外施工者,應繳付非辦公時間施工費。

第十四條 申請變更本業務應繳費用如下:

一、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線路及調制解調器移設費。

二、申請變更本業務之傳輸速率者,依本公司國內數據電路業務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裝設或變更wlan之客戶端ap設備者,應繳各費依wlan業務收費標準計收。

四、申請設定或變更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及特別業務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計收。

五、申請設定或變更客戶端接取設備應繳付接線費或系統設定費,按每部每次計收。

第十五條 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月租費如下:

一、數據電路、調制解調器月租費:按本公司國內數據電路價目計收。

二、通信埠月租費: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計收。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以16kbps爲單位,按其通信距離及通信量計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設定之固定通信超過十六路時,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別業務月租費:按其速率計收。

六、加租wlan客戶端ap設備者,按wlan業務相關收費標準計費。

第十六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以本公司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爲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爲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計算,每日租費爲全月租費之_________。

如僅部份固定通信裝妥,則裝妥之數據電路、調制解調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費按上述標準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日計收。

客戶加租wlan業務者,除前項之規定外,wlan部份以該業務裝妥之日爲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客戶端ap設備拆除之日爲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十七條 本公司提供瞬間超額訊務(excessburst,簡稱be)功能,提供客戶在網絡系統負載低時,於單位時間內傳送高於約定信息訊務(committedburst,簡稱bc)之訊務量,惟此高額可能因網絡擁塞而漏失致無法傳送至收信端,該部份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客戶須自行負責重送。請客戶依實際信息傳輸需求,申請約定信息速率(cir),並依照每一固定通信連接(pvc)之be值上限爲同一pvc之bc值規定辦理。(注:約定信息速率《cir》爲單位時間內可傳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條 介接本業務之電路其傳輸速率爲128kbps以上時,可設定兩個通信埠;其數據電路月租費仍按其租用傳輸速率計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費及通信端口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按其實際租用端口數及約定信息速率分別計算。

第十九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詳如價目表,費率如有調整時,按新費率計收。

第二十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倘因本公司通信網路或系統設備發生故障而全部阻斷不通,本公司未於_________小時內修復,其租費之扣減國內電路連續阻斷滿_________小時者,每_________小時扣減全月_________之租費,但不滿_________小時部分,不予扣減。部分時間使用之電路連續阻斷滿規定之每日使用時間者亦同。傳輸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國內電路連續阻斷滿_________小時以上者每滿_________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_________,未滿_________小時者,不予扣減。但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租費爲限。除本項前段規定扣減租費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本公司察覺或接到客戶通知之時間爲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爲準。

第二十一條 客戶終止租用本業務,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三條 客戶租用本業務應繳之費用,應在本公司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本公司得註銷其申請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經再限期清繳,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爲終止租用,本公司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設備並追繳各項欠費,並得暫停客戶所租其它電信設備之通信。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爲業務需要,得使用本申請書所載內容資料。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如因情勢變更,得暫停或終止本業務之經營,客戶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但本公司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公告並通知客戶。

第二十六條 本契約條款未規定事項,客戶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本公司各項服務營業規章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約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約人(簽字):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 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平等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經營甲方所指定的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業務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在 地區開展代理甲方經營的以下業務:

第二條代理資格確認 甲乙雙方簽署業務代理協議書,乙方代理提供乙方個人詳細資料,甲方認可乙方代理資格後,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資格關係即確定建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對乙方所代理的業務擁有最終解釋權。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代理業務的條款、細則及執行進行調整或修改。3、甲方在同一個地區只設一個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內沒有完成約定業務(50萬交易營業額),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代理權。4、甲方負責提供各項服務給顧客。5、甲方有權在代理期內修改代理價格表。6、在完成每宗客戶業務後,甲方在收到客戶全部費用後,須在24小時內支付客戶費用的10%給乙方,作爲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務費。2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內完成50萬或50萬以上交易營業額,甲方須在代理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支付總營業額的10%給乙方,作爲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務費;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內完成100萬或100萬以上交易營業額,甲方須在代理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支付總營業額的20%給乙方,作爲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業務。2、乙方負責在委託地區推廣業務。3、乙方在開展有關業務時所發生的宣傳費、通訊及所有業務費用自理。4、乙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價格表執行,執行價格不得低於代理價格表上所標明價格。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無論在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後,均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屬分支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業、其他組織或個人泄露、轉讓、交換、使用對方信息。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具體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3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可根據合作情況商定是否續簽。2、如一方未履行協議約定,另一方可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八條 附則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部分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2、未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做出補充。

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單位代表: 單位代表:

日 期: 日 期

業務協議書 篇5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通過_________網絡中心爲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並完成業務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爲_________網用戶。爲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絡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爲其提供的服務發佈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傷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爲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

(2)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於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爲收費服務,客戶必須爲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爲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並留下複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後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並有權刪除客戶存儲在服務器上的所有數據;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爲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採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爲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發佈的任何信息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通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爲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服務器正常運行。因停止運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互聯網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客戶有必要對最新的_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爲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絡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網絡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戶(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6

爲維護公司與業務代表相互之間的權益,特此立下協議書。

以下協議內容中“公司”指_______公司

“業務代表”指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需要同意以下事項:

1.在_____________地區代表公司去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

2.對所有現有客戶與潛在客戶都能代表公司去銷售產品並且秉持公司的政策原則。

3.隨時與公司保持密切聯繫並告知最新進展,並迅速將訂單透過電子郵件或任何方式通知公司。

4.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若碰到任何有關公司顧客的問題則需要通知公司。

5.無論是否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如果尚有擔任其它廠商之業務代表,則需要通知公司的業務經理,以避免業務代表同時代理公司與其它競爭廠商的產品

6.業務代表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公司。

7.一旦終止此協議,則必須迅速歸還所有公司所提供之產品相關數據。

公司需要同意下列事項:

1.支付業務代表以下之業務佣金:

(a)除了第5項所列之項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已付款業務金額。

(b)除了第5項所列之項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未付款業務金額。

2.若業務代表與顧客在產品價格與數量上協議特別的折扣時,則未來此份交易的業務佣金百分比例需要重新與公司協議。

3.當公司已與客戶完成交易,且公司亦完成付款給業務代表之後,若其客戶進行退貨或索償成立,則此部份佣金應在下一次的佣金額度中予已扣除。

4.當公司已收到客戶全額的帳款,則公司應將所應付之業務佣金存入業務代表之銀行賬戶。

5.除非雙方另有協議, 否則在以下狀況成立的時候,公司不需支付任何佣金給業務代表: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需要提供適當數量的銷售文件給業務代表,包括有關公司與產品的相關信息以利業務代表進行產品銷售。

7.公司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業務代表。

8.______________有更動產品訂價、規格、促銷方式與產品政策的權利。

9.經雙方正式同意與簽名之後,此協議書的有效期間爲____年___個月。

公司: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__________

簽訂於______________

業務協議書 篇7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爲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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