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3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離婚的情形是我們常見的了,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也是非常多樣的,離婚之後我們都非常關注財產的分割,下面爲大家分享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1

一、離婚財產分割處理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二、離婚財產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2

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

依據《婚姻法》第17、18、19條的要求,共同財產是在夫妻夫妻關係續存期內所獲得的財產。在離異時,夫妻彼此能夠對這種共同財產開展協議書分割和法院判決分割二種。

離婚財產分配協議書就是指夫妻在離婚協議書中額外達到的有關共同財產分割的條文或是因離異而就離婚財產分割難題獨立達到的協議書。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財產承諾在於法律規定;照料兒女和女性權益爲前提條件;以人人平等爲標準。共同財產,一般應平等分割。對不適合分割應用的夫妻現有的房屋,應依據彼此房屋狀況和照料養育兒女或無過錯方等標準分到一方全部。一方以共同財產與別人合夥人運營的,入住的財產能夠給一方全部,分到入住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與等於入住財產一半使用價值的賠償。

離婚財產分割在基礎理論上並不是繁雜,重要是看夫妻關係續存期內所得到的財產是財產還是共同財產。一般狀況下,夫妻感情續存期內所得到的財產就是說共同財產,除獨特狀況外。

假如夫妻彼此關於共同財產開展協議書分割的,且該協議書是合理合理合法的,在離異的那時候,就依照協議書分割。可是假如存有異議的,理應有人民檢察院依規開展裁定。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第2張

二、新婚姻法婚前財產

新《婚姻法》要求:“夫妻一方獲得的婚前財產歸其全部,否則書面形式承諾,不容易轉換爲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還實際要求了歸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體遭受損害得到的醫療費用、傷殘人衣食住行補助金等花費;

(三)遺書或贈與協議中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型的日常生活用品;

(五)別的理應歸一方的財產。

針對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新《婚姻法》法律條文裏對房地產的難題幹了進一步的表明:

第十九條 由一方結婚前租賃、結婚後用共同財產選購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資格證書備案在一方戶下的,理應判定爲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彼此對共同財產中的房屋使用價值及所屬沒法達成共識時,人民檢察院按下列情況各自解決:

(一)彼此均認爲房屋產權而且允許竟價獲得的,理應准予;

(二)一方認爲房屋產權的,由資產評估機構按價格行情對房屋做出評定,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理應給與另一方相對的賠償;

(三)彼此均不認爲房屋產權的,依據被告方的申請辦理競拍房屋,就個人所得合同款開展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異時彼此對並未獲得使用權或是並未獲得徹底使用權的房屋有異議且商議不了的,人民檢察院不適合裁定房屋產權的所屬,理應依據具體情況裁定由被告方應用。

被告方就前述要求的房屋獲得徹底使用權後,有異議的,能夠再行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二條 被告方婚前,父母爲彼此購買房屋注資的,該注資理應判定爲對自身兒女的本人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彼此的以外。

被告方婚後,父母爲彼此購買房屋注資的,該注資理應判定爲對夫妻彼此的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的以外。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3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給小孩

首先在沒有夫妻財產協議的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無論誰多誰少、甚至一方沒任何收入),都屬夫妻共同財產,各佔一半。包括房子,所以,離婚後的夫妻任何一方都是不能私自變賣或佔用的人。

一般來說,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通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未成年的孩子無權分得家產。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未成年人也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得個人財產,並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夫妻雙方離婚時,不能將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第3張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屬於未成年人個人所有:

(1)獲得的獎金,如因學習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爲而獲得的政府獎金等。

(2)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9條規定:“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爲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3)通過遺囑繼承而獲得的財產。

按照《繼承法》規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讓孫子女、外孫子女繼承自己的遺產,因此,未成年人通過遺囑繼承等方式所獲得的遺產,應當歸屬未成年人本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爲人無民事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爲由,主張以上行爲無效。”

因此,父母無論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時,都不得否認未成年人獲得的上述財產屬於未成年人個人所有,也不得擅自處理未成年人獲得的上述財產,更不得強行佔爲己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