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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媽媽上班有哺乳時間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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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媽媽上班有哺乳時間嗎,因爲母乳對於嬰兒來說是最好的營養,但是其實近年來產婦哺乳困難一直是個問題,尤其是在工作或者公共場合,所以就需要實施母乳餵養,哺乳媽媽上班有哺乳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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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生完小寶寶之後,需要有一段餵奶時間,這段時間被稱爲哺乳期。女性哺乳期會有一年。也有一些女性因情況特殊可能會延遲到一年半或兩年的哺乳期,但是,超出一年時間後,就並非是國家法定哺乳期了。

而且在一年內的哺乳期間,哺乳時間也有規定,一般每天哺乳時間爲一個小時,可以分開使用。如果是多胞胎,則可以增加一個小時。而且,女性回家哺乳,所需的時間也要另外計算,並不在一小時哺乳範圍之內。

每天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建議女性朋友可以,分開使用,應採取上午使用半小時,下午使用半小時比較合適。而且還要準備好吸奶器,可將多餘的乳汁儲存與冰箱,這樣寶寶有吃奶需求時,也可以讓家人及時餵給寶寶,以保證寶寶吃奶量充足。

此外,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即將在哺乳期內到期,可延續至哺乳期之後。這種自動延續也是國家法定條款,是對哺乳期女職工的保護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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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的上班時間一般是每天八個小時。在哺乳期內的女性,用人單位需要在正常的勞動時間內給予一小時的時間讓女性進行哺乳。要是是多胞胎的話,那麼多一個寶寶就要多一個小時,而且在回家哺乳的路上所用的時間也是算入工作時間。可以看出國家對哺乳期的女性的照顧是很人性化的了。

2、哺乳期是說女性在職期間哺育嬰兒的時期,按國家的規定爲期是一年的。哺乳期是指寶寶從出生一直到滿週歲的這段時期。休完產假後,哺乳期內每天有一個小時是哺乳假的,這是國家法律允許的哺乳假。

3、用人單位是不能讓哺乳期的女性做一些高難度的工作的,因爲過於乏累的工作,以及含有化學制劑的工作,會對母乳造成影響。因此,要是工作的地方有超標的化合物的話,那對在哺乳期的女性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哺乳期女性不適合做這類型的工作。

綜上所述,哺乳期的女性正常工作時間也是八小時,只是在中間留了一個小時作爲哺乳假,是比較人性化的了。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女性正常的工資,不得扣餵奶期間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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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上班的女性可以有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並且在哺乳期內不得安排夜班或者對身體有害的勞動崗位。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爲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不少於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設立哺乳室。機場、車站、碼頭、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母嬰室,並配備相應的設施,爲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哺乳媽媽上班有哺乳時間嗎 第2張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七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爲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哺乳期若是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1、哺乳期若是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向自己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是處於孕期、哺乳期等的職員被辭退,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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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規定哺乳期上班時間

每天在工作時間內安排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沒多一個增加一小時。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二、哺乳假的申請條件

首先是女職工本人產後上班有困難並且本人所從事的崗位允許階段性離開;

其次是女職工本人有請哺乳假的要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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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單位同意准假。

三、哺乳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後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

四、哺乳假的期限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爲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1、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爲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2、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爲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3、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5、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爲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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