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3.3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等一切問題無法解決,需要向人民法院發起訴訟來解決問題。那麼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1

在不具備法定離婚情況的離婚訴訟中,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是法官不判離婚的一個重要理由。在法庭上,如果對方生成夫妻之間感情還沒完全破裂的那麼人民法院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機會,希望雙方能夠珍惜夫妻之間的感情,維繫夫妻關係,判決駁回起訴,不准許離婚。因此只要一方不同意離婚,就不能離。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2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

法院經過審理認爲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

這是現實中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時遇到最多的一種情形。很多當事人甚至律師在書寫起訴狀時爲了簡潔,三言兩語,籠統的一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狀。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第2張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亦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與第二種情形相比,這種情形下,當事人起訴時以及庭審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備的,但是,沒有法定離婚理由,又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

出現這種情形,完全是由於原告自己態度的轉變造出的後果。因爲,很多當事人在開庭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於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內、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這裏的例外規定很模糊,現實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會考慮。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3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一般有以下幾種: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離婚起訴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第3張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