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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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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在日常生活中,安全問題是一直在呼籲的問題,小學生騎車是有一定安全知識要注意的,所以家長和老師一定要對小學生的安全常識進行教育,下面小編分享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一起來看下吧。

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

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1

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有哪些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電動自行車。有些同學們雖然超過了12週歲,學會騎自行車了,但是由於路面情況複雜,車輛多,輕易不要騎車到馬路上去。

2 、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 在騎車時,一定要走非機動車道,沒有劃定非機動車道的,要靠馬路右側行駛。自行車沒有後視鏡,變向靈活,如果隨意變更車道或者在車流中穿行,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 在路上騎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路面情況,不能隨便掉頭轉彎。一定要在十字路口按信號燈提示轉彎,轉彎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減速慢行;第二步,向後張望,伸手示意;第三步,轉彎。不要突然轉彎,以免發生危險。

4、橫穿馬路要下車推行騎車過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當橫穿機動車道時,一定要下車推行通過。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隨意騎車橫過馬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5、不要騎車帶人 騎車載人,自行車的穩定性變差,慣性增大,制動距離加大,車的重心後移,車把會產生輕飄感,容易出危險。

6、騎車要集中注意力 騎車接打電話、聽音樂等會分散駕駛人注意力,影響對道路情況的觀察和判斷,遇到突發情況無法及時採取避讓措施,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7、不要追逐競駛 騎車時,不要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幾個人並排騎車、說笑,很容易因爲精力不集中,貼的太近,出現左右晃動,兩輛自行車相互碰撞,發生事故的情況。互相追逐或曲折競試時,車速過快不但騎車人不容易注意到周圍的機動車和自行車,發生緊急情況時,其他車輛的駕駛人也很難及時採取制動措施,非常危險。

8、不要脫手或手拿東西騎車 騎車時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時,如果碰到路面不平或有車輛、行人突然出現,容易失去平衡,發生危險。

9、騎車時不要攀扶其他車輛 騎車時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如果機動車突然加速或者剎車,騎車人容易跌倒受傷。

10、要遠離大車轉彎的內側區域 大型車輛轉彎時,內側有2米左右的危險區域, 一定要遠離這個區域。如果緊貼大型車車身騎車,那麼車輛在右轉彎時就極易將騎車人颳倒,其右後輪還可能從人身上碾壓而過,非常危險。

小學安全常識騎車篇2

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有哪些

一、人與交通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當我們邁開雙腳一踏傷道路,就同交通發生了聯繫。所以,人是離不開交通的,人一離開交通,就會寸步難行。

人蔘與道路交通活動,可以走路、騎車,也可以駕車和乘車。由於他們採取的交通方式不同,稱呼也不同。我們統稱將走路的人稱爲“行人”;把駕駛自行車的.人稱作爲“騎車人”;把開汽車的人稱作“駕駛員”或“司機”;把乘坐車輛的人稱爲“乘車人”。

在交通活動中,行人、騎車人、駕駛員、乘車人,應該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還應該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講究文明,注意安全。

二、道路

早先,世界上並沒有路,只是人走的多了,才踩處一條條小路。後來,人們爲了生活,開始自己築路、造橋、挖地下通道。久而久之,在我們的大地上形成了四通八達的通路網。

道路是專門給人和車輛通行的地方。它劃分成人行道、和車行道兩大塊,車行道又劃分爲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走路時,應該走在人行道上,沒劃分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走;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自行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這樣各行其道,就能夠避免人與車輛相撞的事故。在市區車行道的交叉口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行人要橫過車行道時,應該從人行橫道內通過。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也是道路的組成部分,時專門爲行人橫過道路時使用的。

三、車

用輪子轉動的交通工具,稱爲車。相傳在我國古代,奚仲創造了“推車”,相土發明了“馬車”,王亥製造了“牛車”。而發明第一輛汽車的是德國人本茨。汽車發明到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

當今,道路已進入了“汽車時代”,汽車是道路交通的主角。在我國,不僅擁有相當數量的汽車,而且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自行車”,因此被稱爲“自行車王國”。

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五花八門,式樣繁多,但不外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類大。機動車是用發動機作爲動力的車輛,如客車、貨車、摩托車、拖拉機等等;非機動車是用人力(非機械爲動力)來帶動的,如自行車、三輪車、架子車等。由於它們的性能不同,所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一切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先行。這樣就能保證在道路上互不干擾。

四、紅綠燈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或中心崗臺上都懸掛着紅、黃、綠三盞交通信號燈。車輛駕駛員和行人,就是從這三盞燈的燈色變化中獲得能否通行和如何通行的信息,從而保證路口的交通暢通和安全。隨着現代化科學技術在交通管理上的應用,交通信號燈正在逐步摒棄人工操作的方式,而採取“電腦”控制。這就是人們說的“自動信號燈”,俗稱“自動紅綠燈”。

紅綠燈,其實是由紅、黃、綠三種燈組成。它分爲“車輛信號燈”和“行人信號燈”二種。“車輛信號燈”通過紅、黃、綠三色燈的五種變化來指揮車輛行進、停止;“行人信號燈”通過紅、綠三色燈的三種變化來指揮行人橫過車行道。

車輛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行人和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轉彎調頭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也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閃爍時,表示信號燈即將轉換稱黃燈,這是已接近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路口,離停止線、橫道線較遠的車輛應減速慢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亮時,各種車輛須停在路口停止線和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超過停止線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閃爍,是一種警告車輛注意安全的信號,車輛經過路口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小心通行。

行人信號燈紅燈燈亮時,禁止行人橫過馬路,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等候。 行人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 行人信號燈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再進入人行橫道;已經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應加快步伐安全通過。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設施之一。遵守信號規定,服從信號指揮,是駕駛員、騎車人和行人必須做到的最基本的交通行爲規範。隨意闖越“紅燈”,遇停止信號超越停止線或亂穿馬路,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爲,必須堅決制止。

五、隔離設施

設置在道路上,用來分隔行人和車輛、車輛與車輛的物體,統稱爲“交通隔離設施”。這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爲實行“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則而採取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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