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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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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萬物都在生長,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可以接觸到很多方面的內容和知識,當然很多的知識也是根據我們長期以往的生活經驗總結出來的,以下是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1

犯罪心理學告訴我們,任何人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學生也不例外。本文通過對影響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因素的分析,提出一些預防大學生形成違法犯罪心理的對策,以期達到控制大學生違法犯罪的目的。 【關鍵詞】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分析;預防

人的行爲總是在一定的心理態度支配下實施的,所以,實施行爲的客觀情況總是表現着人的一定的心理態度。犯罪活動也是一樣,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爲,無不受行爲人主觀意識的支配,否則就不稱其爲犯罪。這就說明,任何人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學生違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響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影響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種多樣,大致可分爲主體因素和主體外因素兩大類:

(一)主體因素

1、個體的心理因素

指個體原有的心理結構中存在的與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關係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個性傾向性因素和性格結構中的不良因素。犯罪行爲人通過這些不良心理因素,積極地吸收主體外的不良因素,從而內化爲犯罪心理。

2、個體的不良行爲因素

指違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爲特點。不良行爲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發生的。根據反饋原理,不良行爲如果得逞,會反作用於不良心理結構,使不良心理結構得到加強和發展,惡性發展的趨勢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結構。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二)主體外因素

1、社會環境因素

(1)由於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物質水平還比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還較差。違法犯罪大學生片面地看重社會上的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不正之風等消極因素,致使他們產生金錢能改變一切、權力能支配一切等錯誤思想。

(2)隨着對外開放,資產階級的一些腐朽、沒落、低級趣味的東西也隨之而入,利已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錯誤思想嚴重地侵蝕和毒害了一些大學生的心靈,成爲誘發他們違法犯罪的重要社會因素。 (3)由於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還不夠完善以及有些政府機關對社 會醜惡現象打擊不力,也對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響。

2、家庭環境因素。

(1)家庭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養成他們任性、自私和對物質的強烈佔有慾。也有的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採取粗暴簡單的方式,使其在心理上潛藏着粗野、好鬥、對立的不良情緒,這些都對大學生的思想和行爲產生不良的影響。

(2)家庭關係不和、父母離異、或是家庭成員有惡習,都影響了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3、學校環境因素。

(1)有些高校只重視對大學生的知識傳授,而忽視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學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觀、人生觀、理想觀。

(2)有些高校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單

一、內容枯燥、流於形式,造成部分大學生的法制意識較低。 (3)對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時雖然掛了一個心理諮詢與教育的招 牌,但流於形式、根本不能疏導大學生的心理障礙,化解心理疾患。

(4)校園文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文化娛樂活動多年不變、品味較低,根本引不起大學生的興趣,不能把大學生從一些不健康的活動中吸引過來,不能消除他們的生理、心理疲勞。

(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還存在漏洞,對學生管理不嚴,賞罰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園氛圍。

(6)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強,沒有形成學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現象在學校裏還有生存之地。

二、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的預防

犯罪心理預防,是指運用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誘發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條件,防止個體形成犯罪心理結構以及發生犯罪行爲。

(一)主體外因素的預防

1、建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風

(1)政府應當在經濟發展、提高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證各項政策的穩定性,堅定不移地進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人們生活在安定的政治環境和充滿生機活力的經濟環境中,防止大學生形成信仰型犯罪心理、物慾型犯罪心理。

(2)淨化文化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禁止傳播並取締各種誨淫誨盜和宣傳暴力的讀物及視聽材料,防止大學生萌生性犯罪和盜竊、搶劫的犯罪心理。

(3)加強法制建設和執法人員隊伍建設,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現。

2、加強學校教育和管理

(1)開展道德教育,增強道德意識。培養青年大學生的道德意識、道德情感、道德行爲,必須在社會活動和集體生活中進行,大學生在接受外界影響的同時也給予外界以影響,在這過程中,逐漸地使個體的言論、情感、行爲等方面同化於社會上正確的輿論。因此,從道德方面預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時機和積極因素,針對大學生的特殊情況,提高他們的辨別能力,使他們分清醜與美和善與惡。

要使他們生活在道德輿論與榜樣行爲的力量較強的集體中,以增強積極的影響,削弱消極的因素。

(2)開展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對大學生進行知識傳授的同時,不能忽視法制教育,要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養成學法、守法的自覺性。可以通過開設法律課、講座、櫥窗等形式對大學生進行教育。

在法制教育中,要從誘發因素抓起,從不良心理需要抓起,教育大學生自覺糾正和防止個人需求中的不合理傾向,變不正常的心理需求爲合理、高尚的需要。 (3)開展心理健康諮詢與教育。學校各部門、領導、老師都要重視大學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要做大學生的朋友,縮小師生之間的心理差距,增進理解與溝通,消除逆反心理。

(4)對大學生進行挫折教育。大學生一般都是從學校到學校的成長過程,社會閱歷較淺,加上是同時代青年中的佼佼者,優越感強烈,往往難以承受挫折的打擊,所以很有必要對大學生進行挫折教育,要使他們認識到人生的道路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要有從失敗中重新站起來的勇氣與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

(5)做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一環,學校各部門要各負其責,把維持校園良好秩序與積極向上的校園風氣作爲一項大事來抓,以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和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要加強對校內商業攤點以及文化娛樂場所的管理,杜絕”黃、賭、毒“,對違法犯罪活動要嚴厲打擊,做到防患於未然。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第2張

3、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是培養子女個性品質的基礎,家長的道德品行對子女的榜樣力量是巨大而深刻的。作爲學生家長,除了給子女好榜樣外,還應積極配合社會、學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既要關心子女在校的生活、學習,也應該與學校、老師密切配合,加強對子女的品德教育,不能認爲只要成績好就行了。

要多與子女談心,重視他們的心理、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化解。要營造一個充滿愛的家庭氛圍,使子女充分享受到愛的溫暖。但愛要適度,不能溺愛。對於違法的大學生,家長要進行跟蹤教育,幫助他們做好思想轉化工作,消除他們的尚未穩固的犯罪心理結構。

(二)主體因素的預防

主體因素預防,就是要加強對個體的社會化過程的監督,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養,能夠有效地防禦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蝕。主體因素的預防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自我預防原則。 如何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出現心理失調時怎樣恢復心理平衡,是個體進行犯罪心理自我預防的一個重要方面。

2、防微杜漸原則。一是個體要進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預防,避免做那些極微小的損人利已之事,如果曾有過這樣的行爲,就應警惕不再犯類似錯誤,防止積小過爲大過;二是家庭、學校、社會應當切實關心大學生的成長,對他們的錯誤應當及時指出,並進行正確的引導。

3、持之以恆原則。一是進行自我預防的大學生要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防止自己產生不良的心理品質,不能時鬆時緊,短時的放鬆即有可能讓有毒病因乘虛而入;二是家長和老師對大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爲引導應常抓不懈,防止因一時的疏忽而釀成終身的痛苦。因爲大學生的人生觀、世界觀尚未完全固定,易接受新鮮事物,而且對事物的辨別力低,優劣難分。

4、導之以行原則。 即引導大學生把對道德和法制的認識、情感變成行動,在活動和交往中,不斷消除不良的行爲習慣,養成和鞏固良好的行爲習慣,培養和鍛鍊做好事而不做壞事、堅持正確方向的意志力。只有當良好的品質轉變成經常自覺的行爲習慣時,犯罪的心理預防才能真正得以實現。如果只是心中所想,不能落實到實際,那麼對社會規範的遵守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2

犯罪心理學分析

犯罪心理學分爲七種分析方法

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心理測驗法

案例分析法、、經驗總結法、、數量統計分析法

一般犯罪心理學是用來分析大的走私案件

或者是離奇死亡案件之類的懸疑案的

犯罪心理學對案情的幫助很大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第3張

它可以給案情提供一套模擬的作案人員的心理活躍動態

甚至犯罪心理學專家可以根據你的言行

初步斷定你是不是作案人員

可以把嫌疑犯縮小的最低這樣審案的時候也對案情有很大的幫助

目前在中國“心理學科目”都是比較冷的專業

跟歐洲國家相比中國的“心理學科”目前不被重視

但是中國的經濟和地位都在飛速的發展

不過“心理學科”在中國早晚也會成爲一大熱門行業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3

犯罪心理學到底講的什麼內容?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爲證人,以幫助法庭瞭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爲。根據犯罪心理學有狹義和廣義之說,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爲,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對象。犯罪主體的心理包括其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心理外化爲犯罪行爲的機理、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髮展變化的規律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簡單地說,它只研究犯罪人的個性缺陷及有關的心理學問題。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爲)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

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爲,又研究與犯罪作鬥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爲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第4張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範圍頗廣,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確定:

⑴把什麼人的'心理和行爲作爲研究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5種人的心理和行爲:

①犯罪人,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對象

②一般違法人,指實施了違反刑法,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行爲和違反治安法規的行爲而又爲治安部門所處理的人

③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

④揭露與懲罰犯罪的有關人員,這主要是指司法部門人員,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爲了提高辦案質量

⑤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到罪犯犯罪心理矯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課題。犯罪心理學(廣義的)研究課題十分廣泛,

①犯罪心理結構

②犯罪心理結構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爲發生的機制

④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變化

⑤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特點和行爲特徵

⑥犯罪對策的心理學問題(如個體犯罪的心理預防,犯罪偵查心理和審訊、審判心理以及罪犯矯治等問題)以及其它有關課題。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基本步驟 1、建立假設。通過觀察如果對未知現象及其相互間的關係發生了疑問,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原理進行嘗試性或假設性的推測,也就是提出問題。

2、蒐集資料。建立假設後,進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據事實資料驗證假設。蒐集資料的方法主要有觀察法、調查法、問卷法、個案追蹤法等。

3、分析資料。採用適當的方法將蒐集到的原始資料加以整理、分類,是指系統化和簡約化。

4、做出結論。即驗證假設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正確與否。犯罪心理學的學科特點 1、犯罪心理學既是一門交叉性學科,也是一門邊緣性學科

2、犯罪心理學也是一門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綜合性學科

3、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學科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目的 1、爲發展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做出貢獻

2、爲預防和懲治犯罪以及矯治罪犯的實踐服務。犯罪心理學常用的方法 1、觀察法

2、調查法

3、實驗法

4、心理測驗法

5、案例分析法

6、經驗總結法

7、數量統計分析法犯罪心理學的歷史 犯罪心理學一詞最早出現於1790年德國人明希編寫的《犯罪心理學在刑法制度中的影響》;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學爲書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國人紹曼編寫的《犯罪心理學論》。

18世紀末、19世紀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第一個活躍期。

在龍勃羅梭實證研究的帶動下,19世紀末出現了犯罪心理學的第二個活躍期。

我國犯罪心理學的建立和發展,是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的。

犯罪心理學或稱爲罪犯側寫,起源於1940年代時,當時的美國戰略情報局要求精神病學家威廉·蘭格側寫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英國的精神病學家利昂內爾·哈瓦特在英國皇家空軍中工作,側寫了一串納粹的高階戰犯可能表現出來的行爲特徵,以期能由一羣被俘的士兵和飛行員中找出他們。

19世紀後期的歐洲,生產力迅速發展,從而促進了自然科學的發展,涌現出一大批新興的學科,如人類學、人體解剖學、心理學、生理學等。同時,由於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犯罪率急劇上升。因此,具體提示犯罪行爲原因、心理機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徵,從而提供預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徑,就成了當時一個十分重要的研究課題。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心理學逐漸形成爲一門專門的學科。

1872年,德國精神病學家K、埃賓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學爲書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學綱要》。這本著作主要從精神病態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奧地利的檢察官和犯罪學家H、格羅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學》一書,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這兩本專著的問世,標誌了犯罪心理學的誕生。

1950年代時,美國精神病學家布魯塞爾精確地側寫了恐【怖】份子攻擊紐約的不尋常心理狀態。

最快速的發展出現在聯邦調查局在匡堤科開了聯邦調查局學院之後,此一學院導致了全國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執導系統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個可以找出許多無解的重大犯罪之間關連性的系統。

在英國,大衛·康特博士是於1980年代中期指導警方偵探偵辦已犯下一連串重大攻擊行爲的罪犯的一位先驅,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側寫”的侷限性-尤其是在做爲一個心理學家的主觀、個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創立了“調查心理學”這一詞,並且開始嘗試以他們認爲較科學的觀點來逼進此一主題。

犯罪心理學在中國 犯罪心理學作爲一門獨立的學科只有近百年的歷史,但是對犯罪心理的探討卻由來已久。我國古代的史書上早就有探討犯罪心理問題的記載。公元前11世紀,周公旦就曾對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動機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關於人性善惡的論戰,其實就是對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討。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第5張

孟子認爲人皆有“惻隱”、“羞惡”、“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幹壞事,是因爲受環境的影響。他說:“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荀子則認爲,人生來就有“好利”、“疾惡”、“好聲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師法”,即進行遵守禮義法度的教育,纔不會作惡。

西漢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說,認爲“聖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惡;“中民”則既可爲惡,也可爲善,關鍵在於對其是否進行教化和以刑罰威脅。可見,我國曆史上許多政治思想家和學者已有關於犯罪心理的精闢見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門專門的學問。

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的傳播比歐美國家晚。儘管我國曆史上早就有關於犯罪思想的探討,其歷史比歐洲早得多,內容也更爲豐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門系統的獨立學科。本世紀30年代前後,西方的犯罪心理學開始傳入中國。當時我國有一些學者翻譯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學著作,也有學者撰寫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學著作。

同其他心理學分支學科一樣,從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緩慢地發展着。建國以後,由於受前蘇聯的影響,一度曾將心理學視爲僞科學,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學一直沒有得以重視,這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學才與心理學的其他分支學科一樣開始復甦,且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了迅猛的發展。

我國許多心理學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學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進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譯出版和撰寫出版了幾十種犯罪心理學教材和專著,以及不計其數的研究報告和論文。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的學校從1979年的幾所政法院校發展到全國各地的幾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學成爲心理學各門支學科中發展最爲迅速的學科之一。

犯罪心理學的發展 本世紀以來,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學者逐漸增多,許多心理學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爲。精神分析學的創始人S、弗洛伊德認爲,性本能的衝動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識由本我、超我自我三個部分組成。本我代表與生俱來的慾望衝動,按“快樂原則”活動;超我代表社會道德標準,按“至善原則”活動;

自我則對本我和超我進行協調,按“現實原則”活動。犯罪行爲的發生是由於自我對超我的依從力減弱,而趨向於本我的結果。他還認爲,成人犯罪是由於退化而使幼兒時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衝動復活了起來。美國精神病學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納對少年違法犯罪行爲進行了多年的研究,於1936年提出了“情緒障礙理論”。

他們認爲,違法犯罪行爲是“不能得到滿足的願望與欲求的表現”。當年輕人的願望和欲求長期得不滿足,就會產生深刻的情緒問題。長期存在不滿情緒就會導致年輕人採用違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償性的滿足。

美國犯罪學家E、H、薩瑟蘭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學原理》一書中提出了“不同接觸理論”。這一理論認爲:(1)犯罪行爲是由學習得來的。(2)犯罪行爲是通過與他人交往的過程而學得的。

(3)犯罪行爲主要是在與個人關係密切的羣體中學習得到的。(4)犯罪行爲的學習內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動機、態度、理由等。(5)在犯罪動機和內驅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從人際接觸中獲得錯誤觀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違法心理戰勝守法心理。

(6)犯罪學習的結果隨接觸頻率、時間長短、順序、強度的不同而異。在犯罪多發區,由於同犯罪分子接觸機會多,因此犯罪行爲多是必然的。

德國精神病學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質的人格》一書中,具體分析了各種異常人格與犯罪行爲的聯繫。他發現易於導致犯罪的異常人格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意志薄弱型,這種人對外界的誘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誘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這種人缺乏羞恥、憐憫、同情、名譽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無恥的人格特徵。(3)爆發型,這種人稍受外界刺激,便會暴怒,用暴力手段攻擊他人。(4)激奮型,這種人很容易激動興奮,做事不謹慎、無耐心,很容易與人發生糾紛。

(5)自我顯示型,這種人有強烈的虛榮心,處處想表現自己,不顧場合和方法。(6)偏執型,這種人頑固地堅持違背社會規範的錯誤觀點和信仰,並付之於行動。(7)情緒易變型,這種人喜怒無常,情緒一日多變,難以捉摸。(8)軟弱型,這種人缺乏人格的尊嚴,經受不了外界的壓力,常違心地屈服於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該做的事情。

(9)自卑型,這種人極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識經驗,認爲自己無法像正常人那樣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採取非法手段來謀生。(10)憂鬱型,這種人整日情緒低沉消極,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於自己的事,並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動。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 1、對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礎研究。包括研究體型-性格與犯罪的關係,染色體變異-性格異常與犯罪的關係,內分泌失調-情緒障礙與犯罪的關係,腦電圖紊亂-意識障礙與犯罪的關係,血型-人格類型與犯罪的關係等等。這方面的研究大量採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和技術進行。美國犯罪心理學家提特斯說:“我們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學家、精神病學家、內分泌學家、腦電學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

這位犯罪心理學家還指出:“社會應當承認,如果我們希望樹立這樣一種對待犯罪心理的態度,這種態度既有社會科學的根據,又運用自然科學的方法,與當代最新的生理學、醫學科學、心理學的成就相結合,那麼我們的犯罪心理學就能以嶄新的姿態,在20世紀末之前出現”。

2、對犯罪者人格和人格變化的研究。許多犯罪心理學家致力於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徵和這種人格特徵的由來。他們將犯罪者人格的各個方面與未犯罪者進行系統比較,從而試圖確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徵。他們所指的人格內容很廣泛,如雷蒙認爲:“人格即是個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內驅力、情緒穩定性、態度、興趣、氣質、社會性和個人的儀表,以及他的一般社會效能”。

“它是一個對環境起調節作用的心理體系”。研究犯罪者人格問題的犯罪心理學家普遍認爲:人的犯罪心理髮展到人格的改變,表明這個人的犯罪心理已經定型。要矯正這種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極其精細、複雜、長期的工作。所以,對罪犯的人格變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學上一個十分細微與深入的課題。

犯罪心理學案例分析論文 第6張

日本犯罪心理學家出根淳還指出:“過去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只限於探討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產生的——即是基於生理原因還是社會原因。所以,過去都集中於對犯罪心理的個人因素一社會因素的探索與講座在犯罪人格論建立以後,犯罪心理學就出現了新的面貌。這樣,就在犯罪者的人格問題的討論中開闊了犯罪心理的具體研究途徑。”

3、對犯罪行爲社會學習機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學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爲主義心理學觀點的基礎上提出,犯罪行爲同其他一切社會行爲一樣,也是由學習而獲得的。

他們致力於提示或闡明個體產生犯罪行爲社會學習機制,提出了多種犯罪行爲的學習理論,如埃森克的條件性迴避反應理論,薩瑟蘭的不同接觸理論(亦稱爲分化性聯結理論),伯傑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爲操作性學習理論,A、班圖拉的社會學習理論,費爾德曼的完整學習理論等。

4、對產生犯罪心理的社會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學家認爲,犯罪心理的產生要源主要在於犯罪者的社會性缺陷。社會性缺陷不是個人所造成的,而是環境的產物。他們致力於研究造成社會性缺陷的環境因素,提出了種種形成犯罪者社會性缺陷的理論,例如美國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緒障礙理論;

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論;米德等人提出社會標定理論;米勒等人提出亞文化理論;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衝突理論;科恩提出對抗理論;克洛瓦德和奧林提出不同機會理論等。

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的傳播比歐美國家晚。儘管我國曆史上早就有關於犯罪思想的探討,其歷史比歐洲早得多,內容也更爲豐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門系統的獨立學科。本世紀30年代前後,西方的犯罪心理學開始傳入中國。當時我國有一些學者翻譯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學著作,也有學者撰寫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學著作。

同其他心理學分支學科一樣,從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緩慢地發展着。建國以後,由於受前蘇聯的影響,一度曾將心理學視爲僞科學,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學一直沒有得以重視,這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學才與心理學的其他分支學科一樣開始復甦,且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了迅猛的發展。

我國許多心理學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學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進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譯出版和撰寫出版了幾十種犯罪心理學教材和專著,以及不計其數的研究報告和論文。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的學校從1979年的幾所政法院校發展到全國各地的幾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學成爲心理學各門支學科中發展最爲迅速的學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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