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憲法的內容,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是很重要,我們的國家是依法治國的一個國家,小學生也是需要學習憲法知識的,下面瞭解小學生憲法的內容。
小學生憲法的內容1
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3、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
小學生簡短憲法知識: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牴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小學生憲法的內容2
憲法(constitution)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憲法”一詞,來源於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組織、確立的意思。
古羅馬帝國用它來表示帝王的“詔令”、“諭旨”,以區別於市民會議通過的法律文件。
歐洲“封建”時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對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的確認,含有組織法的意思。
英國在中世紀時期建立了代議制度(當然這種情況在中國先秦時期是沒有的),確立了國王沒有得到議會(代議機關)同意就不得徵稅和進行其他立法的原則。後來代議制度普及於歐美各國,人們就把規定代議制度的法律稱爲憲法,指確認立憲政體的法律。
“憲”、“憲令”、“憲法”等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與“法”同義,日本古代“憲”也指法令、制度,都與現代“憲法”一詞含義不同。
19世紀60年代明治維新時期,隨着西方立憲政治概念的傳入,日本纔有相當於歐美的概念出現。
小學生憲法的內容3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1、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2、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3、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爲。
1、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2、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3、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2、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3、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必須予以追究。
4、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擴展資料
按照全國普法辦的安排部署,從2014年起,教育部每年都在國家憲法日上午舉辦憲法晨讀活動。鄧傳淮表示,2019年是第六屆教育系統憲法晨讀活動,2019年12月4日上午,教育部一名副部長將領讀,通過網絡連接各地中小學校,與兩千多萬學生同步誦讀憲法部分條款。
除了憲法晨讀活動之外,教育部還將指導各地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社團活動等營造尊崇憲法的文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