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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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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沒有愛情的婚姻很多夫妻都會選擇離婚,但是離婚的時候也需要考慮到孩子的存在,孩子的各項證明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爲大家分享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1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由單方來補辦的。就是準備的證件除了正常的那些證件外,還要包括下面的證件。第一是必須是父親或者是母親才能來補辦醫學證明;第二是父母雙方的離婚證書原件或者是離婚判決書。

對於離婚的情況:

1、只有監護方(父親或母親)方可來院補辦出生醫學證明。

2、需提供的資料(只要滿足下列(1)或(2)均可):

(1)監護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離婚證書原件或離婚判決書(判決書上需有對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等)

(2)父親及母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離婚證原件(或離婚判決書)。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

補辦出生證明的程序,可以參照如下處理:

(一)由當事人或其監護人持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原簽發機構提出補辦要求。原簽發機構根據原簽發信息審覈《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

(二)對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原簽發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於7個工作日內,將審覈後的《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交由申請人到市婦幼保健中心進行補證,並登記在案。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補證機構查驗《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覈對新生兒父母、子女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於7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已報戶口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補發的證件應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並做好登記。原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同時作廢。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予補發。

凡《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中有特殊情況的,應逐級上報,並於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書面告知當事人或其監護人。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2

一、父母離婚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我們應該找到出生證明的原簽發單位,要求他們出具出生證明的原始記錄材料。得到出生證明的原始材料之後,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衛生主管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證明。主管部門經過覈實準確無誤之後,就會對丟失的.出生證明進行補發,當然,補發的出生證明上會有補發的專用章,這和原有的出生證明是有一定區別的,不過並不影響使用。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 第2張

二、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補辦出生證明其實並不複雜,只是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甄別。即在戶口辦理之前丟失和辦理之後丟失兩種情況,前一種情況會補發出生證明的正副頁,後一種情況補發正頁。

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兒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監護人出具一份證明親屬身份關係的“親子關係證明”,即直接證明、兒童與其父母或直接監護人關係的旁證,也就是需要間接證明、另外還需要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居委會(城市)或村委會(農村)開具證明信,當然,必不可少的證件就是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身份證。

出生證明補辦所需材料如下:

1、出生證遺失證明

(1)小孩已入戶的,由小孩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遺失證明。

(2)小孩未入戶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遺失證明。

2、《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可到區婦幼保健所領取表格並填寫)

3、出生醫學記錄複印件

4、父母雙方戶籍本(如小孩已入戶,須含小孩戶籍本);(原件+複印件)

5、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原件+複印件)

6、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3

一、離婚後孩子出生證明怎麼開

1、父母離婚,孩子還需要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纔可以辦理出生證明的,雖然父母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但是也是孩子的父母,所以必須要父母雙方身份證。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辦理程序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離婚後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嗎 第3張

二、離婚後孩子出生證明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三、出生公證需提交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國內居民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外國人需提供護照);

2、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辦出生公證的證明(由申請人檔案所在的單位人事部門加意見,加蓋公章);無法提供前述證明的,可提供其他權威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戶口簿在同一本上同時直接反映父母子女關係的無需提供本證明;

4、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件(國內居民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外國人需提供護照如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等)。若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的,須提供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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