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規範公司對外包單位管理,保障承包單位的人身安全,明確承包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工作概況
1、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管理下,共同組成作業現場臨時安全負責人,對作業人員清楚交接作業安全方法和措施,並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
3、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共同抓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安全教育,嚴肅安全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爲,禁止野蠻施工或作業。
5、發生事故時,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承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告知本企業、本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須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對乙方人員及其它證件應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並協助乙方按名單對作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對乙方作業中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整改或停工,監督整改後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於乙方嚴重違紀者給予立即終止用工協議並清退出場,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1、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並對作業過程中的自身安全負責。
2、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用工人員安全管理、作業現場安全等具體工作。
3、乙方負責人應根據甲方的安全作業要求組織好所管轄人員安全。
4、對相對固定作業人員須登記造冊,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乙方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應使用合格產品,一律禁止使用假冒僞劣產品和不合格的設備設施或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
6、承包單位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作業中如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五、甲方罰則
1、進入生產區域未戴安全帽的罰款100元/次,未按規定佩戴的罰款50元/次;作業時,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的,罰款100—500元/次;
2、未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擅自作業的,罰款500—20xx元/次,未按票證要求落實相應措施的罰款100—300元/項,超範圍作業或超時間作業的,以無證作業處罰,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不足5米,或者兩者與動火點間距不足10米的,以作業措施不到位處罰;
3、現場作業單位、作業人員未在安環部備案的,責令停止作業,並處1000—5000
元的經濟處罰,作業單位、作業人員與作業票證不一致的,責令停止作業,並處500—20xx元的經濟處罰;
4、電焊線必須絕緣層完整,嚴禁借用在設備、工藝管道作爲電焊賄賂線或在在用設備、工藝管道進行試焊,違者罰款500元/次,造成損失的後果自負。電焊接線必須由我公司專業電工進行接線,並在動火證上簽名備查,私自亂接者按無證動火處罰;
5、公司生產區域內嚴禁吸菸,違者罰款每人500元/次;
6、上班期間嚴禁飲酒,違者罰款200元/次;
7、除檢修車輛以外,其他任何車輛嚴禁進入廠區,違者罰款100元/次;
8、嚴禁偷盜公司財產,違者處以10倍以上罰款,承包方需承擔連帶責任,並嚴禁偷盜者再次進入公司作業;
9、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司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對其進行安全教育或者處罰,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0、違規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作業單位負全部責任,並將加大處罰力度,具體處罰由徐州豐成鹽化工有限公司安委會討論決定;
11、其它未有規定的違規行爲由徐州豐成鹽化工有限公司安委會討論決定;
12、以上規定由徐州豐成鹽化工有限公司安委會作最終解釋。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爲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出租或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或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爲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爲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爲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覈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覈,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爲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爲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衆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衆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菸,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衆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並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繫和進行信息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爲。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衛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准,安保部備案後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設備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並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設備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於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並符合規範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後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並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藥、、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範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設備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發生違章行爲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於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爲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爲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菸 :對於將香菸、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菸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xx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菸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菸頭、菸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範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爲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爲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於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並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後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覈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於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衛安全方面的考覈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設備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牆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衛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衛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覈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並扣罰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鄰施工單位按所負責任給予3000元以上罰款。
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合同或協議對爭議解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主合同或協議對安全方面的責任未約定或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七、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期限至雙方的主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協議簽訂地點爲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徐州中聯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築有限公司
爲了更好加強雙方的合作,作好甲方廠區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保證我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安全和環保安全作業協議:
一、項目部安全員必須實現以下環保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爲“0”;
---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爲“0”;
---大面積傳染病和突發性急性中毒事件爲“0”;
---放射性事故爲“0”;
---輕傷負傷率降低到1.5‰以下;
---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安全設施、安全標誌、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範率達到100%;
---爭創“無違章”單位。
-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二、項目部安全員在安全工作上必須做到以下內容:
1、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內要限速行使(5km/h),嚴禁超速行駛, 尾氣排放要達標。
2、乙方車輛運輸散狀物料必須加蓋篷布,防止道路遺撒和道路揚塵。
3、乙方車輛運輸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具備相關資質。
4、車輛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
5、特殊工種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乙方車輛維修時產生的廢物不得隨意亂扔,必須堆放在指定 的地點。
7、晚間施工,不允許有意製造噪音,如大吵大鬧、唱歌吶喊、敲打鬥車和鋼管及機械等有聲響的東西,影響附近居民的休息。
8、工地不準打架鬥毆,有事找工地值班員和工地負責人進行調解,對打架鬥毆肇事者按治安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罰,並責令責任單位予以清退。
9、所有施工做好施工完場清理工作,一切廢舊物資必須收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地方,保護環境。
10、在施工中,如有產生揚塵的地方,注意採措施,減少粉塵的排放。
11、在施工過程中注意節電,嚴禁浪費。
12、對本項目部的安全施工負直接管理責任,必須模範遵守公司和工地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發佈與公司和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相牴觸的指令,嚴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職責,確保安全責任制在本單位全面落實。
13、保證公司、工地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在本項目部全面實施,並自覺服從項目部的監督和管理。
14、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體系,使之有效運轉;督促各施工班組配備兼職安全員,及時解決安全問題,對安全工作有獨立的管理和獎懲權。
1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當“安全與工期、效益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16、參加工地例會時,首先彙報本項目部的安全施工情況和安全問題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本單位安全例會,安排安全工作,並寫入會議紀要。
17、在項目部及上級的安全檢查中杜絕各類違章現象。
18、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進入施工現場(包括在上下班的工地道路上)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爲他人樹立榜樣,負有查禁違章的責任,對發現的各類違章現象要予以查處。
19、對項目部查出的問題,保證按要求組織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及時報項目部複查,杜絕不接受或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現象。
20、保證與本項目部有業務工作聯繫的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告項目部,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提出整改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填寫事故登記表,嚴禁隱瞞不報或降低對責任者的處罰標準。
22、施工時,首先完善安全設施再開始施工,消除裝置性違章;保證所轄項目的安全設施按標準化搭設,同時,爲本項目部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23、各班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項目部的安全施工能力審查合格,複查率100%。所使用的外包零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查體合格。全部持安全施工證上崗,杜絕私招亂僱現象。
24、建立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檔案,職工安全考試合格率達到100%。
25、組織每週一次的安全培訓活動,保證做到內容充實,記錄簽字齊全。
26、保證本項目部所有的施工項目都有安全施工措施,且按規定審批,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註明“一對一”結伴名單。特殊危險作業填寫作業票,按規定進行審批。
27、堅持文明施工,保證所轄施工區域整潔、乾淨,施工時做到“隨幹隨清、工完料盡場地清”。
28、不使用未經試驗的起重索具和電動工具,保證性能良好。現場所用的電動工具全部經過漏電保護器,符合現場用電管理規定。
29、保證所有人員不違章作業。
三、本責任狀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執行,至項目部全員退場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爲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爲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上崗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崗證,否則不予上崗作業。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鋪設不得並排少於三塊;
(2)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3)從事高處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它硬底鞋;
(4)嚴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醫囑吸食易產生幻覺藥後進行高處作業;
(5)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打鬧、聊天;
(6)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應注意防風、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工地用電嚴禁私拉亂接,搭接用電應由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的電線,插線板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頭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電。
(3)施工電動工具要由熟練工人操作,杜絕無證人員使用。
五、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上崗人員的安全防護狀況,並認真作好安全檢查記錄。
六、乙方施工隊伍在現場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和監理部門要求和規範施工。甲方有權就乙方損壞工地財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視情節後果作出各種處罰。乙方發生的一切違反《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的行爲發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與甲方免責外的一切工傷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上述第五、第六條屬乙方個人施工行爲,由乙方負責管理;
八、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抹完底灰後因部分拉牆杆等拆除,架體安全程度達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作業必須自行檢查加固。
九、施工人員在現施工中應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規範施工,若違規操作將給予50—20xx元的處罰,二次處罰仍然違規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因此產生的一切民事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九江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爲共同做好學生實習工作,加強實習期間的管理,明確各方權責,保障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特簽訂學生實習安全協議:
一、實習時間及內容
1、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實習內容:具體實習內容經甲方同意後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自覺學習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進入建築施工區域實習,必須配戴安全帽。
2、甲方在實習期間定期與實習單位進行工作彙報、思想溝通。
3、甲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師傅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4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三、乙方責任
1、乙方統一安排甲方實習生實習項目,指派指導老師對其進行指導。
2、乙方配合學校爲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3、乙方爲甲方辦理實習期間的工傷保險。
四、特別約定
1、甲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實習項目且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與乙方無關。但乙方將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2、如果甲方因違反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等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未辦理手續離崗者或者從事與實習項目無關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五、其它約定: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習生實習須知
1、實習期間,學生將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實習生服從實習單位領導、實習指導老師和學校的管理,明確實習目的,端正實習態度,多聽、多學、多思,積極、努力、認真、主動地完成實習任務。
3、甲方實習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實習帶隊老師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指導老師請假後方可離開。
4、自尊、自愛、自強。與實習單位員工、其他實習生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5、穿着打扮符合工地實習安全要求。
6、保持與學校及實習指導教師的聯繫。
8、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