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全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責任,更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因您的孩子不同意在校就餐,現將您的孩子校外就餐時交通安全及飲食衛生安全等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通知與您,請您予以配合。
一、交通安全問題:
1、在外出就餐的路上,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道路右邊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3、遵守交通規則,要注意來往機動車輛及行人,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如在外出就餐途中學生出現任何事故班主任、學校概不負責。
二、 食品衛生安全問題:
1、學生需要在校外就餐的,家長及學生應簽定該協議書。
2、不買不衛生的“三無”食品,不吃路邊的小食品、飲料等,注意飲食衛生、嚴防病從口入。
3、在校外就餐,如出現任何問題,班主任和學校概不負責。
三、外出就餐時間及歸校時間:
1、早餐6:40——7:10;午餐11:50——12:20;晚餐17:10——17:40;
2、如有違反就餐時間者,按小組考覈辦法進行處理。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曲阜市尼山中學
20xx年12月9日
發包方(甲方):浙江寶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倉儲式紅酒展銷中心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明確安全責任,保證承包方員工和其所有僱員在承包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地址:天津東疆港區非洲路與樂山道交叉口
一、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發包方對所需承包範圍和安全注意事項。
二、保潔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定。
2、承包前,承包方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培訓。
3、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施工工作。
4、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工具、器械使用安全,特別是要正確使用安全帶。
5、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6、承包方在保潔過程中,其人員發生安全事故時,承包方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發包方無關。
7、承包方在保潔作業過程中,因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發包方: 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附身份證複印件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 □
其他專業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爲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甲方(委 託 人):石家莊華凱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託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
110kv增村二回線路 ( )界內的線下伐樹木( )棵,由甲方賠償金額 元,(大寫 )並保證本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二、工作進程
1、工期: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
2、 如果乙方不能保證甲方順利施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一切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三、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施工工期。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2、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開始工作。
(2) 乙方應全程跟蹤協調施工工作的辦理,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直至工程結束。
四、違約責任
1、 因甲方未能及時支付協調費用並由此引起的時間延長,由甲方負責。
2、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協議。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以下兩種方式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並付清乙方費用後自動解除。
甲方:石家莊市華凱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 月 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爲加強承包風機建築、安裝工程及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爲,防止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環境污染等,確保施工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
一、安全目標
1.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1.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7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羣體衛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覈辦法》
2.4《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覈標準(最新版)》
2.5《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2.6《GB50870-20xx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範》
2.7《GJG348-20xx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誌設置》
2.8《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9《GJG-59》檢查標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文件資料。
3.3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爲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覈,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纔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乙方需與其勞務分包隊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4.3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當甲方認爲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4.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須爲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設備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覈。
5.1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覈,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覈,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發生人爲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20xx元。
5.3.2發生非人爲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3發生人爲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覈:
發生火險、火情的考覈,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覈,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覈5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覈,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覈500-1000元。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酒後上班工作;
5)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巡視檢查設備不到位,走捷徑
9)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臺無護攔;
10)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安全管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覈500-1000元;
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臺次考覈1000元;
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覈1000元;
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覈1000元;
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文件、安全通報,考覈1000元;
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覈5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覈1000元;
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覈500元;
“兩票”一份不合格。考覈1000元;
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覈100元;
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覈500元;
5.4.3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設備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爲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覈。
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僞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覈。
發包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名):承包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