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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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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合8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爲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經考察決定將現就讀於學校的學生交由乙方託管。

爲明確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指定期間履行對學生的看護及教育管理責任。

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爲學生提供安全、適當、科學的學習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提高。

二、甲方願意接受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守則,並委託乙方在緊急情況或不能聯絡甲方時代表甲方對學生作出合理的決定,並獲得代表甲方簽字的權利。

三、乙方在學生託管期間負責學生飲食及課外輔導等有關事宜,具體如下:

飲食:託管期間(午餐,晚餐)負責學生的飲食,約定正餐標準。乙方保證提供的飲食條件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不因飲食條件受到影響。

課業輔導:負責每天督促學生完成作業,並在必要時給予相應輔導。

四、委託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學期爲期限,如雙方續約,可直接在此款後續籤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至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託管費_______元/月(輔導費______),每月初預交納。

甲方應以負責的態度按時交納託管費用,延期交納需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甲方交納,如甲方拒不交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爲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教育學生遵守託管期間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脫離乙方監護。

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護髮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與學生寄宿地點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乙方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的飲食條件,確保學生託管期間履行監護義務。對因提供條件不當、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充分履行監護義務,造成學生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學生託管期間若出現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後應前往進行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乙方應及時將學生送往醫療機構救治,並盡最大所能爲甲方墊支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甲方應該儘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對不服從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鬥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若非乙方管理責任原因,學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丟失錢物,乙方應積極爲甲方尋找,如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實事求是地介紹所能提供的各種條件,不得對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實的宣傳和評價,如果由此造成學生不良影響,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足月結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計算。學生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終止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結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五次以上不聽從乙方管理,經教育無悔改表現的;

2、故意傷害其他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

3、故意損毀乙方財物造成重大損失的;

4、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的;

5、其他嚴重影響託管協議實施的行爲。

 十二、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繫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電話等聯繫方式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也要將學生託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衛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張寨小學

  20xx年9月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各位家長:

暑假將至,爲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確保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讓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子女騎自行車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走,過路口時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機動車輛,不在馬路上追逐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用電和消防安全:不讓子女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險的遊戲,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嬉戲,不模仿電視節目中的危險動作。不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並教育子女不到建築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處玩耍、逗留,不攀爬樹木、樓房、圍牆、橋欄等。外出時應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禁學生私自到溝塘、河壩、水庫去游泳,游泳須由家長陪同,注意雷雨天氣,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參與打架鬥毆,不毀壞公物。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去網吧、電子遊戲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防止不良行爲習慣的滋生。

5、衛生安全:加強衛生、飲食習慣教育,不讓子女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購買不衛生的零食,嚴防食物中毒。督促學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臉,勤洗澡,勤換衣,搞好個人衛生,注意室內通風換氣,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一旦發現學生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症狀,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

6、此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後一份交回學校,另一份家長自行保存。

希望您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能夠安全愉快的度過暑假。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 校 蓋章:

鎮中心小學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爲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爲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主體

甲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96)班實習學生

丙方:炎陵縣恆通汽車維修公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安全協議學 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 乙方(學生)責任

一、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

單位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二)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範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鬥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 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爲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 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

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徵得學校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 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xxx.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放學回家禁止乘坐三輪車及無牌照車輛,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每週上學和放學時間,家長必須準時準點到學校接送學生,接送時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續。並負責學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7、住竈生晚休如果從架子牀上摔下,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後果由學校負責,若不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X月 8日起 到20xx年X月放假(國家規定假日除外)。

學校(蓋章)

甲方(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爲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xx年2月2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皖南醫學院

系部:醫學三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家長(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實習是醫學教育的重要環節,爲切實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實習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在安排學生實習前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組織實習前,要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向學生宣講實習過程中各項安全規定。

2、甲方要在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同時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學計劃和實習單位的要求從事實習,實習期間必須服從指導教師的工作安排和指導,努力提高職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積極爭取就業機會。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工作、生活過程的安全意識和紀律,努力維護甲乙雙方的聲譽。

2、乙方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實習單位和學院的請假制度,嚴格執行公安部頒佈的相關制度(如五禁令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杜絕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避免與陌生人和流竄人員交往,以防上當受騙。

3﹑本着便於管理、保證質量的原則,乙方實習單位由甲方統一安排,原則上不要求乙方自己聯繫,針對乙方要求自己聯繫實習點,必須由乙方學生本人提出書面,寫出申請原因,乙方學生家長提供書面同意及安全責任保證書,保證負責學生本人在實習期間學習﹑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等方面的一切責任並經接收單位同意﹙出具同意接受證明﹚,報相關部門備案,申請的醫院原則上須爲二甲以上醫院,能保證畢業實習的順利完成,自己聯繫實習的學生必須有一位委託管理人出具證明,並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紀律、安全和管理,實習中出現的問題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學生自己聯繫實行點住宿費自理,當年應向學校繳納的費用按有關規定一概不退。

4﹑乙方在甲方安排的需要自己解決住宿的實習點實習情況,甲方在實習前已經告知,乙方同意在該實習點實習並對本人在實習期間學習﹑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等方面負全部責任,住宿費自理,當年應向學校繳納的費用按有關規定一概不退。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學校將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但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個人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實習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終止專業實習者,甲方不再另行安排專業實習點,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爲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年xxxx月xxxx日,實習期滿甲方根據實習學生的個人表現給出實習評定。

2、學生結束實習後,其行爲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4、實習生本人自己聯繫實習點的需學生家長簽字。

皖南醫學院醫學三系(蓋章)

年月日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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