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來源:秀美派    閱讀: 7.54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出軌是現在很常見的現象,婚內出軌時婚姻中最不能忍受的離婚原因之一,出軌一方具有重大過錯,應該向對方賠償。以下看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1

只有聊天記錄不可以判定婚內出軌。聊天記錄可以作爲出軌的證據,不過除了聊天記錄之外,若對方有婚內出軌行爲,提供的證據越充分越好,像是證人證言、錄音錄像。如果對方寫過悔過書,悔過書也能作爲證據使用。能證明對方婚內出軌的。

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出軌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微信聊天內容不能說一些無關痛癢的,必須涉及到男方和女方有不正當行爲的這種事實,有開房的事實,這是最好的。如果僅僅是雙方在言語上互相挑逗,在網上互相稱老公。

老婆,這些是屬於精神出軌,我國法律是不認可的,不屬於過錯。而且,內容一般要求連續性提交給法院的,應當是全部的微信聊天內容,不能直接取一頁兩頁提交給法院,法院需要看到完整的一個過程才能判斷這是真的還是虛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出軌起訴離婚的流程

出軌起訴離婚的流程: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2

所謂的證據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實材料作爲訴訟證據的法律上的資格,故又稱作證據資格。證據能力是個法律問題,是否具有證據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規定或由最高院通過司法解釋來確定。QQ聊天記錄的.證據能力是沒有問題的,可以作爲訴訟證據證明案件事實。

從立法的本意來看,《民事訴訟法》明確將電子數據納入證據目錄中,但不能窮盡證據的各個方面。這一規定意味着包括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甚至是微博私信等電子數據都有可能作爲法律證據呈堂。

QQ聊天記錄雖然大多數是以虛擬身份進行,而且聊天記錄也有虛擬內容,但從證據學的角度分析,QQ聊天記錄作爲訴訟證據使用,應滿足以下三大要件:

①QQ聊天記錄必須具有客觀真實性,能證明案件事實真相;

②QQ聊天記錄和案件事實必須具有一定的關聯性;

③QQ聊天記錄必須具有合法性,由當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機關和律師按法定程序調查、收集、和審查。

不可否認,QQ聊天記錄是他人的隱私,但當其與配偶的知情權和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發生衝突時,孰重孰輕呢?也即誰更受司法保護?筆者認爲,從維護善良風俗、社會公德以及婚姻穩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權相比夫妻間的隱私權更應優先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夫妻之間侵犯對方隱私權收集的證據,不能一概排除適用,當能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時,可以作爲認定婚外情事實的依據。但如果作爲獨立證據,其證明力是相對較小的。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第2張

配偶的出軌證據包括哪些?

1、書證。

書證包括配偶與第三者涉及兩性曖昧關係的手機短信息;能證明配偶有婚外情的書信。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公證,再提交法院爲宜。

2、物證。

物證包括第三者饋贈給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機,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處的鑰匙等。

3、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包括配偶與第三者出雙入對的錄像;配偶與第三者私密通話的錄音;捉姦在牀等。

4、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包括一方寫下的“保證書”、“道歉書”;配偶與第三者進出賓館的證人證言;配偶與第三者肢體親密的證人證言;配偶當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證言等。此外,夫妻雙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認出父母與異性有頻繁交往的事實,也可以做證據。

5、鑑定和勘驗結論。

鑑定和勘驗結論包括通過親子鑑定發現配偶與自己的婚生子女非自己血緣子女;配偶與第三者姘居生活現場的勘驗等。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3

微信聊天記錄算出軌證據

1、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證據的範疇。

2、所謂電子證據也稱計算機證據,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電子證據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數據交換、網絡聊天記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證據。

3、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已明確將電子證據作爲法定證據類型之一。《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

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提供複製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製作經過。”可見,微信聊天記錄的證據能力是沒有問題的,可以作爲訴訟證據證明案件事實。

只有聊天記錄不承認出軌 第3張

微信、QQ聊天記錄證據證明力如何

所謂的證據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實材料作爲訴訟證據的法律上的資格,故又稱作證據資格。證據能力是個法律問題,是否具有證據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規定或由最高院通過司法解釋來確定。

微信、QQ聊天記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能說明一些問題。但法庭能否採信,還要看有沒有其他輔證。證據要求具備關聯性、真實性和合法性。

僅靠聊天記錄很難證明出軌的存在。另外,微信QQ暱稱與真實姓名是否爲同一人,也不好證明。當事人可諮詢一下技術人員或網絡公司。證明這一點之後,最好再去做個公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