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婚姻中,夫妻的友好相處對婚姻的長久十分重要,但他們也常常會因爲一些小事而吵架打鬧,最終導致婚姻的破裂。下文分享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1

1、弄清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和錢物。

2、婚前各自所持有的財物。

3、未成年子女的歸屬及扶養費用等。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重婚行爲的認定標準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爲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爲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羣衆、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羣衆認爲當事人是夫妻。

2、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爲在離婚時應負的責任

(1)損害賠償。重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2)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如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改房,離婚時,如果是過錯方取得房屋產權的,過錯方應給予無過錯方按該房屋市場價一半金額以上的補償,或對產權按照顧無過錯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對有證據證實固定資產或其他價值較大的財產,屬於過錯方購買給第三者的,應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特別提醒: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爲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僅包括夫妻一方受對方虐待、遺棄,而且也包括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對此不予以諒解的。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2

一、離婚後經濟補償標準是什麼?

離婚經濟補償,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在離婚時有權獲得另一方經濟補償的制度。而離婚經濟賠償是在夫妻一方存在過錯時,離婚應該給予無過錯方民事賠償的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提出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這是民法典就離婚時夫妻間權利義務延伸而形成的一項權益保護制度。請求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第2張

(1)已經以書面方式約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即夫妻雙方已選擇了約定財產製來分配夫妻財產。

(2)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對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較多的義務。由於一方用大部分精力來照顧子女、老人或協助另一方工作,而這些義務本屬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由一方主要履行這些義務,勢必會影響他(她)的經濟收入。

按照約定財產製,其財產權利將受到損害。因此,有權要求另一方給予經濟補償。這也是夫妻間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體現。

二、離婚經濟補償的數額是多少?

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婚姻生活中對家庭生活付出較多一方經濟上的補償。是給予補償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應首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議不成時,應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雙方各自財產狀況以及一方多付出義務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確定。

具體操作時,要考慮以下因素:

(1)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獲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有形的財產價值,如收入、購置的房產等,而且包括無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憑、執照、專業職稱、尚未獲得利益的知識產權等。在確定補償數額時,既應考慮少付出義務的一方因而獲得的有形財產價值,更應考慮因之獲得的無形的可期待財產利益的價值。

(2)一方付出義務的多少。離婚經濟補償是對夫妻分別財產制的限制。這種根據付出家務勞動的強度和時間、協助對方工作的多少來確定補償數額,實際上就是將家務勞動和協助工作的價值貨幣化。爲此,可以將向市場購買同等工作量的'家務勞動所需要的價格、僱用他人需要花費多少成本作爲參考因素。

(3)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經濟能力。如果對方的經濟能力無法達到受補償方的要求,即使確定了高額的補償數額,在實際操作中因爲不能實現則沒有任何意義。

對於離婚後經濟補償標準的認定上,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夫妻之間的離婚經濟補償應當首先由雙方進行協商來認定,如果無法進行協商認定的,才需要提交到司法機關,對離婚中有過錯的情況進行認定以作出賠償的司法判決。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3

離婚賠償的法律條件是什麼?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爲的。

(二)因爲上述行爲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爲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離婚訴訟怎麼對自己有利 第3張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爲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爲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爲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 賠償訴訟。

離婚賠償只能出現在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如果是一方主張離婚,但是另一方不贊成的,此時咋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一般只會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進行確定,並不會主動要求有過錯的一方進行賠償,這需要由另一方提出訴求。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