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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9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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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很多人認爲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一方有欠債的情況,欠債的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認爲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那麼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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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欠債老婆要還嗎

老公欠債老婆要還,需要看欠債是否爲夫妻共同債務,如果爲夫妻共同債務則老公需要還;如果欠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老公不需要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二、老公欠債太多怎麼辦

要看這個錢的用途是什麼。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一方在外欠的債務,只要是用於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資經營的,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有義務償還。如果是男方單獨欠下的債務,用於個人投資或者消費的,則屬於個人債務,女方無償還的義務。

三、老公欠債老婆該怎麼辦

先弄清楚借這些錢是做什麼用了,如果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的生產生活,那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在這種情況下用丈夫的遺產償還就可以了,不足部分你們也不用補充,有剩餘繼承人可以再繼承。如果這些錢是用於了你們的共同生產生活,那麼就要用你們夫妻所有的共同財產來償還。

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2

一、丈夫欠債妻子需要還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老公欠債老婆有義務還嗎這一問題,首先要弄清欠錢的用途:

1、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爲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第2張

針對以上三種情況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種,因爲是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有無公正都沒區別,都要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沒有離婚,妻子的工資會被用來抵債,因爲妻子的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應該會保留一定的生活費用。

至於房子,不管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一旦債務被認定爲共同債務,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 具體怎麼執行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2)如果是第二種,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丈夫所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種根本不用理會,法律不支持。

總之,如果不想替丈夫還債,最關鍵的不是離婚和財產分割,而是想辦法證明丈夫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 17條: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3

一、老公欠錢老婆要還嗎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債,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往往會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也就是說,老公欠的債,老婆是要還的。

丈夫欠債需要妻子還嗎 第3張

二、老公欠的債老婆有義務還嗎

老公欠錢老婆有沒有義務還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一方在外欠的債務,只要是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資經營的,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丈夫現在還不了,妻子有義務償還。

如果是男方單獨欠下的債務,用於個人投資或者消費的,則屬於個人債務,女方無償還的義務。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還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三、老婆欠錢 老公必須跟着還債嗎

老婆欠錢,老公不一定要跟着還債。夫妻一方只有爲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所負的債務,才具備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否則,就只屬於個人債務哦!

因生意資金週轉困難,樑某燕向別人借了27.5萬元,並簽訂《借款合同書》。然而,借款期到了,樑某燕卻以種種理由不還錢。隨即,樑某燕及其丈夫被告上法庭,受害人請求判令樑某燕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並認爲樑某燕的丈夫劉某也應該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然而,早在三年前,劉某和樑某燕就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劉某說,分居期間,雙方沒有來往,也沒有共同對外舉債。對樑某燕爲什麼要借錢、借錢幹什麼用、借了多少錢一無所知。劉某認爲,樑某燕借款不是爲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從事合法經營,自己也沒有從借款獲得任何利益,不應該共同承擔該債務。

蓬江法院認爲,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最終,法院判決樑某燕向原告的借款屬於她的個人債務,應由她個人承擔,劉某不需要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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