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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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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人們在現在的時代觀念的迅速更迭之下,思想越來越開放,更加不受約束,所以有時候改姓也變得常見起來,但是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很多,那麼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1

改姓必須做親子鑑定嗎

一般改姓不需要親子鑑定,用於改姓做的親子鑑定屬於司法親子鑑定。其司法鑑定條件有:1.被鑑定人要在場;2.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四條 居民身份證使用規範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居民身份證用漢字登記的內容,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改姓氏可以隨意改嗎

不可以。姓氏可以更改,但不能隨意更改,寫更改姓名申請書時要有一定的理由,相關部門才批准。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姓需要什麼手續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2

司法親子鑑定證明是可以用於改姓的。同時如果兒子未滿18週歲,戶口應該也可以遷到親生父親這邊。

用於改姓做的親子鑑定屬於司法親子鑑定。其司法鑑定條件有: 1、被鑑定人要在場; 2、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其司法鑑定報告報告內容有:

1、被鑑定人的身份信息、DA數據、鑑定結果;

2、被鑑定人的合影電子照片;

3 、被鑑定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薄);

4、司法鑑定許可證的複印件;

5、司法鑑定人執業證複印件。

所以內容裝訂一起加蓋司法鑑定專用章,同時報告裏面有國家司法鑑定專用章鋼印。

一、給孩子改姓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第2張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

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覈批准。

二、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3

一、改姓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18週歲(不含18週歲)以下公民提出申請需提供如下手續:

1、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2、社區居(村)委會證明;

3、學籍檔案及學校證明;

4、戶口簿複印件;

5、父母離婚涉及子女姓名變更附法院判決書或父母雙方同意變更的書面材料(或公證書);

(二)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其未成年子女姓名變更:

16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的姓名變更。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10週歲以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請書上寫明“同意更名”的意見並籤屬原姓名;

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提出書面申請。

(三)18週歲(含18週歲)以上公民提出申請需提供如下手續: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學校、工作單位或居委會證明。在校生由學校出具證明以及學籍檔案複印件(經辦人簽字、加蓋學校公章);戶口姓名與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不符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和人事檔案複印件(需經辦人簽字、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無職業人員由社區居民委或(村)委會出具證明;

3、市局人口卡查卡複印件或居民身份證原件;

4、父母離婚涉及子女姓名變更附法院判決書;

二、改姓氏需要什麼條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因血緣關係成立,變更爲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雙方姓氏的;

(二)因收養關係成立,變更爲養父姓氏或者養母姓氏的;

(三)因收養關係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關係成立,變更爲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改姓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第3張

(五)因婚姻關係終止,恢復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復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爲繼父姓氏或者繼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雙方姓氏的;

(八)因入贅關係成立,男方變更爲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贅關係終止,男方恢復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爲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三、姓名權的含義是什麼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

姓名權的主要法律特徵爲:

(一)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標識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權。法人人格的文字標識是名稱,享有的是名稱權。

(二)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標識的專有權。姓名權的核心問題就是專有權,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權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專有的客體,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標識,不僅包括正式的登記姓名,而且也包括筆名、藝名、別號等。

(三)姓名權的基本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權是絕對權、對世權,除了姓名權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義務主體,都負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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