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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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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隨着社會在不斷的變化,以前的重男輕女也逐漸減少了許多,現在社會提倡男女平等,女人跟男人一樣工作賺錢,下面小編整理了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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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訴請求保護

1、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保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2、第五十二條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有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爲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3、第五十三條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覆。

4、第五十四條 婦女組織對於受害婦女進行訴訟需要幫助的,應當給予支持。

婦女聯合會或者相關婦女組織對侵害特定婦女羣體利益的行爲,可以通過大衆傳播媒介揭露、批評,並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二、婦女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國家的法律規定了婦女有六項合法權益

1、 政治權利

2、文化教育權益

3、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4、財產權益

5、人身權利

6、婚姻家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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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48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憲法爲依據

分別從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等六個方面全面闡述了婦女的法律地位,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地保障婦女權益的基本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14條規定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爲育齡婦女和孕產婦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第28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母嬰保健工作,提高醫療保健服務水平,積極防治由環境因素所致嚴重危害母親和嬰兒健康的地方性高發性疾病,促進母嬰保健事業的發展。

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2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30條規定

(土地)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11條規定,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3

一、婦女享有哪些勞動權利

婦女的勞動權利,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婦女有就業和獲得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的權利以及其他與勞動有關的權利。具體勞動權利有以下幾項:

1、平等就業權利。除不合適婦女的工種和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和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2、選擇職業的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婦女有權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從事的職業。

3、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婦女在付出勞動的同時,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4、休息休假的權利。婦女有權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

5、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婦女有權享有特殊的勞動安全保護。

6、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婦女有權獲得必要的職業培訓。

7、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婦女在退休、患病、負傷、生育、失業等情形下、有權獲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享受國家和用人單位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

8、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婦女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有權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9、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二、懷孕女職工禁止從事的勞動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下列勞動: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2、製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雌酚生產的作業;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的劑量的作業;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4、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鑽、搗固機、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5、工作中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

6、《高處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

7、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崗位。

怎麼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3張

三、婦女產假工資發放規定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

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並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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