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輕傷標準讓老公坐牢,家庭暴力就是指在家庭中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暴力的行爲,例如毆打、辱罵等。家庭暴力近幾年已經成爲很多家庭離婚的原因,以下分享家暴輕傷標準讓老公坐牢。
家暴輕傷標準讓老公坐牢1
一、 夫妻家暴什麼程度可以判刑?
家庭暴力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一般給被打者造成輕傷的纔可以判刑,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受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要求,對行爲人予以行政處罰。
二、《反家庭暴力法》對於家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
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爲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家暴輕傷標準讓老公坐牢2
一、如果遇到家暴可以讓他坐牢嗎?
是否能夠坐牢,要看是否符合判刑的條件。
1、家庭暴力能否判刑,要看該家庭暴力行爲是否構成了犯罪、造成何種傷害後果、受害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救助請求和控告、事態嚴重應及時報公安機關
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家庭暴力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構成虐待,根據情節和後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家暴110報警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會出警,然後做傷情的鑑定以及責任的認定,調解不成功的話會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1、一般在家暴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場做傷情鑑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解爲主,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序對打人者進行 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
2、《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3、第十六條,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 治安管理處罰 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4、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5、報警,在緊急情況下,要立即撥打110報警,報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報警後,民警就會到現場調查。作爲受家暴的被害方,需讓警察開一張驗傷單鑑定傷情,驗傷單有兩聯,一聯是警察記錄的情況,第二聯是醫院傷情記錄。有了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證據非常確鑿,就可以爲下一步損害賠償以及起訴等提供有力證據,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6、向婦聯、民政等組織求助,《反家暴法》實施後將司法延伸至家庭領域,是對傳統的“清官難斷家務事”的突破。當遭受家庭暴力時,要勇敢的站出來,向婦聯、民政等臨時庇護機構尋求幫助、撥打12338向婦聯求助。
首先遇到家暴的情況,先不要慌,可以撥打12338向婦聯求助,也可以報警讓公安機關來處理。冷靜面對反擊家暴。並提供強有力的證據,根據實際的情況還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讓公安機關來保護受害人。
家暴輕傷標準讓老公坐牢3
一、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後應該怎麼辦
所謂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女婦女和兒童。
那婚姻中的妻子遭遇家庭暴力,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報警求助,保留報警回執;
2、驗傷保留病例資料。
做以上的事有兩個目的,一是可以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把妻子打成輕微傷的,要拘留,打成輕傷以上的,要負刑事責任。
二是保留下了他家庭暴力的證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實施家庭暴力方賠償精神損失。
二、遭受家庭暴力後怎樣應對
根據《民法典》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遭受家庭暴力時,一定要注重保護自己
向婦女組織、居委會等求助,尤其遭受嚴重的家庭暴力時,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可以請他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實施暴力者進行處理,要求留下筆錄,並儘快去醫院治療開具診斷證明等。
這些都是證明實施暴力者家庭暴力行爲的有利證據,留存下來以便日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作爲證明。
夫妻之間有家庭暴力情形的,實施家庭暴力者除了可能承擔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外,遭受暴力者還可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另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現實中,很多婦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後都不知道應該怎麼應對,同時還有一些婦女顧及家庭穩定、子女成長,既不會報警或尋求其他外界幫助,更不會提出離婚
但是這種行爲更容易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傷害,對自身來說也是很不利的,因此一定要根據法律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在提起離婚訴訟之前,可以先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