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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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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爲了保障我園教職員工和全園幼兒的安全,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以及相關規定,以便及時有效的處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園的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等性質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具體爲:

1、自然性災害,包括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等。

2、人爲性突發事件,包括學校、幼兒園交通、消防、房屋、食品衛生、劇毒危險化學品及師生、幼兒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發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爲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鬆絲毫警惕。

組長:(園長)副組長:(副園長)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緊急佈署工作並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的指令

主要成員:通訊人員:

職責:負責處理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的外聯工作以及對外反饋事態進展情況

安保人員:(保衛科長)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現場保護以及配合執法機關調查工作,保障幼兒園人物安全。

交通人員:(教導主任)

職責:負責發生事件後師生的核查以及協調家長工作。

後勤保障:

職責:負責保障幼兒安全,突發事件後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教師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四、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值班領導,再由其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並及時通知家長告知原因;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五、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登記清楚事故的經過以及處理情況與責任。

六、處置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隱瞞、緩報、謊報的;

2、未按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從領導小組指揮的;

4、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爲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理幼兒園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安全的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後,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1、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園內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副園長

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二)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1、召開突發事件預防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部門指示,研究、整改幼兒園突發事件苗頭,對加強防範工作作出決策。

2、負責預防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溝通等工作。

3、建立預案、明確職責和任務,做好組織管理與協調指揮工作。

三、工作內容與措施:

(一)預防爲主

1、對教職員工和幼兒宣傳普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常識,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

2、加強防範措施,預防人爲侵害,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不準會客。

3、預防兒童走,幼兒來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無接送卡一律不准許幼兒離園。

5、財會室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防盜防搶,杜絕刑事案件發生。

(二)依法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狀態,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規定逐級上報。

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強全體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聽從指揮,一旦發生情況,能夠準確、及時處置和控制局面。

發生地震或其他突發事件時各班老師組織、安頓好幼兒,進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發事件引發火災,需立即關閉電源、滅火,迅速打開各安全出口,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清點人數。

2、明確幼兒園建築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暢無阻。

(四)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爲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爲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爲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每總支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啓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爲本,八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作爲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啓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羣衆。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大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並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爲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3.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突發事件的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着“先救治、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衛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園意外骨折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爲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脫臼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脫臼的情況。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並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4.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脫臼有習慣性的,作爲教師在帶幼兒戶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挫傷、扭傷、皮外傷的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於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後,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5.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幼兒意外燙傷的應急預案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後,作爲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溫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爲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爲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說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爲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說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園午睡幼兒發燒、抽風應急預案

幼兒體溫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症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1.立即給病兒測量體溫,觀察其病情。

2.病兒體溫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溫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溫。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溫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於病兒額頭,反覆替換降溫;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於病兒頭下降溫;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溫。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 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

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

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

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

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1、幼兒園孩子小,所以一定要把我園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幼兒園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幼兒園的安全保障,絕不能麻痹大意。領導要經常檢查幼兒園的設施情況,對不安全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整改,力急達到規範化標準。

3、幼兒園的教師要時刻注意幼兒的活動情況,及時檢查和發現幼兒學習用品的桌椅用品,活動室的場所門窗、地面、玩具、睡覺時的牀鋪、被褥,吃飯時的餐具、食品等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好,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

4、幼兒園一旦發生應急事件,幼兒園首先要及時向領導報告,說明情況,及時指揮和組織有關人員妥善解決,做到及時準確,妥當無負面影響,根據事情的性質和後果,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其責任,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或類似事件。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爲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

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組長參加活動班級的班主任、教師及保育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職責

1.各班主任爲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年級年組長爲本年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和配班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行政條線、保育條線人員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脫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脫離事故現場後,各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三、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班主任負責有序疏散人羣。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繫。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四、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爲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爲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複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於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範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着校服,統一着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於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爲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彙報。

2、啓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後及時啓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繫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xx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爲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啓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爲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爲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爲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爲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爲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覈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爲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羣體預防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爲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佈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佈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佈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與覈實後,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爲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啓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啓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啓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啓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並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爲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啓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啓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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