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中等專業學校
乙方:(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著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著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中職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中職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戶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中職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合同範本。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學生):
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xx年x月x日
北京某高校畢業生小張簽約上海某軟體公司。他簽了就業協議中學生本人需要簽署的部分後,將協議書郵寄給該上海公司,公司簽完後郵回給他。拿到協議書時,他發懵了,郵回的協議書約定欄中寫有:“應屆畢業生進入公司前需要進行技術、外語、心理健康、生理健康的測試和檢查,如不能達到公司的要求,則本協議自行取消。”小張沒有想到協議書中會出現這樣的內容,並且他也很難接受這個條款。他連忙打電話給公司,結果公司認為這是他們的招聘流程,不願取消這一條款。
小張最好只能選擇解除就業協議,為了解約他親自從北京跑到上海,在這個過程中花費了很多的精力、時間和財力。小張這種情況可以避免嗎?在簽署就業協議過程中他要注意什麼問題呢?
一、簽署就業協議時要注意什麼?就業協議書的“約定”有什麼作用?
除了上述案例中所要注意的問題外,對於一份“協議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注意在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情況下籤約。簽約前畢業生要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如企業規模、企業文化、薪酬待遇、管理方式等。同時還要對將來簽署的勞動合同有一定的瞭解,尤其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書中的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薪酬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等。畢業生要向招聘人員所要勞動合同樣本或影印件,以免報到後發生糾紛,遭受很大損失。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就業協議書沒有“約定”這一欄,畢業生要事先和用人單位就約定的內容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將約定好的內容全部寫進就業協議書中,一遍約束和保護雙方。協議書需要各方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
協議書一般需當面簽署,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當面簽署的,如本例中兩地路途遙遠,畢業生不願親自跑過去簽約時更需謹慎,一定要事先溝通簽約的各個細節,比如協議的內容,簽約的流程、時間等。
二、就業協議書可以約定哪些內容?
就業協議書“約定”欄一般可以協商的內容有服務期限,違約金、適用期、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接收畢業生的條件(如要求畢業生順利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等。另外,畢業生在簽約時可在與用人單位溝通一致的情況下,將解除協議的條款寫在協議書中,例如“畢業生如出國成行,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等。約定條件一旦成立,畢業生可依約定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就業協議書中的違約金條款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違約情形下追究責任的依據,就業協議中的違約金屬於約定違約金,也就是說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未在協議中就違約金進行約定,則日後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就違約金進行追索。從目前的就業規範來看,並沒有法定的違約金,因此,違約金的數額一般由協議當事人自行約定。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男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XX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XX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程式碼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諮詢本單位
聯絡人
李四
聯絡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諮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xx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XX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絡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絡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xx系
簽章
XX年 xx 月 xx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注:組織機構程式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程式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諮詢。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資訊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絡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資訊。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絡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程式碼、單位性質、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乙方,並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影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製,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影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後,表示同意接收並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覆後,從中作出選擇併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於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後,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後再正式發函籤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籤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於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資訊”中的“學校有關資訊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籤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稽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後,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後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資訊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採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並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範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髮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麼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並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稽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於就近的報刊登報宣告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稽核同意後,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於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後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出生年月:
廠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女方自願自籌 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 元部分,由男方承擔。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試用期僱用員工在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一)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
位於××區××居×××××××××××××室的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現市場價格雙方協議房價為××萬元。該房屋歸女方所有,由女方在離婚後半年內補償給男方××5萬元。離婚後7個工作日內男方應協助女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相關費用由女方承擔。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乙方違約要以協議期限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並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業補償,負全部違約責任。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甲方乙方(簽名):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名稱:編號:
學生姓名: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單位隸屬聯絡人聯絡電話e-mail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公務員] □國家、地方基層專案□部隊
□高等學校□其他教學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其他企業檔案接收1.單位接收【 】 2.單位不負責接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檔案轉寄詳細地址_特別提醒:請畢業生務必在畢業後3個月內通過學校就業網查詢檔案去向及接收單位是否收到。戶口遷移1.單位接收【 】 2.單位不負責接收【 】戶口遷入
地址乙
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政治
面貌學號院系學歷專業名稱學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本人聯絡
電話e-mail學校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學校聯絡部門學生工作處聯絡人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為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專案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1.本協議自動解除( ); 2.需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3.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2.不履行本協議,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所介紹的本單位情況嚴重失實;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影印件無效。
甲乙雙方補充條款(有無用人自主權說明及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畢業生)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甲方意見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意見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甲方(學校):
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 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 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 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 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 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 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 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通過對跳.轉.翻等技巧動作測試,旨在考察考生專業技術技巧的基本水平。要求:A、展示一個含跳.轉.翻技巧以及個人特技連線而成的技術組合(不配音樂);B、強調技術動作的規範性.流暢性與技巧性。
1. 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 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 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丁方在完成全部實訓內容後參加甲方組織的統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獲得《中興軟體技術軟體工程師》認證證書。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xx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並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4. 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 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___________(單位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學生簽字):___________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___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就業協議書的定位和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戶籍轉移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絡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程式碼、單位性質、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有關資訊及意見。
5、明確協議書的使用範圍:即國家計劃內統招非定向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就業協議書。
三、協議書的印刷和發放
各高校嚴格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版進行印刷,分頁印刷在一張A3紙上。編號由院校程式碼加五位陣列成。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影印無效。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 就業《報到證》(即《派遣證》)的作用
《報到證》是由國家教育部專門印製,分上下兩聯:上聯為淺蘭色,下聯為白色;上聯用於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到公安機關籤轉戶口和到就業地區落戶口;下聯裝入學生個人的檔案,作為學生參加工作的憑證。人才交流中心憑下聯給到非國有企業參加工作並託管檔案的同學辦理:
(1)將畢業生的學生檔案轉成幹部檔案;
(2)連續的計算工齡(工齡從打《報到證》的當天計算);
(3)參加職稱評定,工作一年評定初級職稱、四年評定中級職稱;
(4)辦理工作調動(必須是幹部檔案方可辦理);
(5)辦理養老保險、政審等事宜;
(6)管理戶口,學生可將戶口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上;
(7)接管黨組織關係。
《報到證》是區別計劃內統招生和非統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憑證,只有計劃內的統招生在畢業工作時方可辦理《報到證》,非統招生找到工作是辦理不了《報到證》的。因此,同學在畢業時,找到工作請及時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報到證》,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未找到單位的,按照相關檔案規定:回地區待派或需改派的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兩年內回學校辦理參加工作或改派手續,超過兩年不再辦理。
特別提示:屬貴陽市生源(不含三縣一市)的畢業生,在畢業時未就業的按檔案規定不開據《報到證》,檔案內就沒有《報到證》附聯,所以,請畢業時未找到工作的貴陽市生源的畢業生和畢業時未辦理報到證的其他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兩年內務必回學校辦理就業《報到證》。
畢業生:XXX
用人單位:XX公司
培養單位:XX培訓機構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XX公司 用人單位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主管部門:人事部
通訊地址:XX省XX市XXXX 郵政編碼:XXXXXX
聯絡人及電話:XXX—XXXXXXX 單位性質:
檔案
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姓名:
用 人 單 位:
學 校 名 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特製挺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該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訂本協議,用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生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錢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更改,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生畢業生就業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證後訪客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1、就業推薦表
《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簡稱《就業推薦表》)。學生將填寫完畢的《就業推薦表》送到各二級學院(系、部)稽核後填寫“院(系、所)意見”,並加蓋各二級學院(系)公章,統一報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稽核蓋章。畢業生本人持《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材料(成績單、各種證書)的影印件聯絡用人單位求職。如用人單位明確表示可以辦理正式接收手續,將《就業推薦表》原件送交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回執”。
《就業推薦表》不得缺項,空白項填寫“無”。《就業推薦表》是畢業生申請進京指標的材料之一,《就業推薦表》填寫必須準確,各項不得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可能會影響到進京指標的審批。
2、就業協議書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也稱三方協議。就業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的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製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位畢業生只能擁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協議書都有相對應的編號,故其不得轉讓、不得自制、不得影印。
3、就業協議書的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4、畢業生如何簽訂就業協議書?
(1)經過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回執》送到各二級學院(系、部)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畢業生填寫畢業生基本情況;(3)用人單位填寫基本情況,簽字同意錄用並加蓋公章;(4)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5)畢業生所在二級學院(系、部)簽字蓋章;(6)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蓋章,登記;(7)全部章蓋齊後,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留一份就業協議書,返回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生自留一份。
5、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應注意事項?
就業協議是明確在就業過程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並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確認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由於就業市場中招聘單位很多,難免會有魚目混珠的情況,因此畢業生在填寫就業協議前,應先仔細瞭解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以便於做出正確的判斷。
(2)認真填寫主體雙方身份的有關內容。
﹡就業協議上用人單位名稱一欄必須完整填寫;
﹡用人單位名稱要與單位蓋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用人單位性質要填寫如機關、事業、企業業、部隊、社團、其它等;
﹡檔案接收單位、地址以及郵編要完整準確,不得省略。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單位名稱與地址。學校將據此通過北京市機要局轉寄檔案;
﹡戶口遷移地址要填寫準確,學校以此為依據為畢業生遷移戶口關係;
﹡就業協議書中畢業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學前戶籍所在地;
﹡服務期、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就業協議終止的條件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應該由簽約雙方協商後在就業協議書的備註欄內認真填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解除就業協議的條件應事先約定。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畢業生本人如準備考研、出國,可與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就解約條件做出相應約定,以免產生糾紛。
6、單位主管部門的正式批函
凡被國家部委所屬單位接收、京外生源畢業生留京就業、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業、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業、非廣州生源到廣州市就業、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業等的畢業生,均要請用人單位辦理單位主管部門(國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廳、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單位已經為畢業生落實戶口指標)。畢業生將正式批函送交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備案。上述情況畢業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學校將暫不列入派遣計劃。
甲方單位名稱_____
乙方姓名_____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另行約定。
四、本協議僅作為辦理《就業報到證》的依據。甲方(公章):
聯絡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別提示:本《協議書》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畢業生應登陸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網路聯盟填報單位資訊,將《高校畢業生接收函》交至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