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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幾次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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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幾次算違法,一般在有證據證明違法行為確實存在才能報警,如果是未滿18週歲的孩子誤撥110其實還沒有嚴重後果,因此是不會有案底的,以下分享打110幾次算違法?

打110幾次算違法1

需要看具體的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謊報險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的,則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罰款。如果沒有危險而撥打110報警的,屬於謊報警情,情節嚴重最高可處十日拘留,並處罰款。

法律分析

1、需要具體分析,如果確有危險而撥打110報警的,不會被拘留,但是如果是謊報警情而報警的行為最高可以處行政拘留十天,並處五百元罰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實施謊報險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的,行政機關可以對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的,則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罰款。

3、沒有特別危險而撥打電話報警的屬於謊報警情的情況,最高可處十日拘留,並處五百元的罰款。警察、公安等是重要的社會公共資源,為保護公民的生活安寧、社會的秩序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也是極其有限的資源

打110幾次算違法

因此,每一次出警都會浪費大量的物力、人力,公民應該嚴肅對待報警這件事,只有在確實存在災情和緊急狀況時才可以報警,不得以虛假事實報警要求出動警力,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打110幾次算違法2

一、多次撥打110尋釁滋事罪怎麼處罰?

多次撥打110構成尋釁滋事罪受到的一般形式處罰是拘役或者管制等,在通話中侮辱謾罵、言語威脅接警民警,嚴重擠佔社會公共資源,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受到的處罰就是有期徒刑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多次如何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各地對“多次”的認定不盡相同,不少基層執法辦案部門對此存有一定的困惑。有些省份認為“多次”一般理解為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將“多次”作為尋釁滋事“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情形之一,但對“多次”的構成標準卻未作具體的認定。認定尋釁滋事罪“多次”情節,應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打110幾次算違法 第2張

1、“多次”的認定在時間跨度上應有所限制

尋釁滋事罪法定最高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其追訴時效期限依照《刑法》規定應為十年。“多次”尋釁滋事行為有一個連續的過程,由於在時間跨度上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只要行為發生在追訴時效內就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在司法實踐之中,有的尋釁滋事“多次”行為時間持續近十年,但因為沒過追訴時效仍作處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法律的滯後性和侷限性所致,法律規定過於籠統

法律和司法實踐之間出現嚴重脫節,使執法者在執法尺度和執法效果上如何把握無所適從。因此,尋釁滋事罪在“多次”的時間標準上應有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的必要。各省可以根據省內治安環境、打擊力度需要等作出合理的規定。

2、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為應計入“多次”之中

對已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為是否可以再次追究刑事責任,我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可以看出法律並沒有對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上作絕對地區分,兩者可以交叉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處理,對已受過行政處罰的尋釁滋事行為完全可以併入刑事案件中追究刑事責任,並根據法律規定對已受過的處罰期限予以折抵。

3、“多次”行為必須是同類型的犯罪予以疊加值得商榷

不少辦案人員認為“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中的同一型別要達到多次,否則,不能認定為“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司法實踐中也是以這樣的標準執行。

以是否同類作為必要條件明顯不合理。對於“多次”尋釁滋事的,不論其行為是否屬同種型別的,都應當累計計算,都應當以“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論,此舉無意逆輕刑化和訴訟經濟原則而上,恰恰正是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的有力體現。

打110幾次算違法3

誤打110會被記錄嗎

誤打110報警,不是違法行為,不會記錄。但如果是蓄意滋擾,應按照擾亂公共秩序罪處罰。如果是撥打110揚言恐嚇等,就屬於蓄意散佈恐怖資訊,應當被治安拘留。如果造成後果或影響的,可能被刑事拘留。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打110幾次算違法 第3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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