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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5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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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5篇)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

1.總則

1.1 為了加強SF6裝置管理、執行維護管理和檢修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SF6開關裝置是指以SF6氣體作為滅弧或絕緣介質的電氣裝置,主要包括組合電器(GIS)、SF6斷路器、SF6負荷開關等裝置。

1.3 本規定編制依據:

1.3.1 國家電力行業標準(DL/T603-1996) 《氣體絕緣封閉開關裝置執行及維護規程》;

1.3.2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發[20xx]589號《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xx);

 2.執行基本技術要求

2.1 執行人員經常進入的戶內SF6裝置室,每班至少通風一次,換氣15分鐘,換氣量應大於3-5倍的空氣體積,抽風口應安裝在室內下部;對工作人員不經常出入的裝置場所,在進入前應先通風15分鐘。

2.2 執行中GIS對於執行、維修人員易觸及的部位,在正常情況下,其外殼及構架上的感應電壓不應超過36V。其溫升在執行人員易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30K;執行人員易觸及但操作時不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40K;執行人員不易觸及的個別部位不應超過65K。

2.3 SF6開關裝置巡視檢查,執行人員每天至少一次,無人值班變電所按照省電力公司《無人值班變電所執行導則》規定進行巡視。巡視SF6裝置時,主要進行外觀檢查,裝置有無異常,並作好記錄。內容包括:

2.3.1 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接地開關的位置指示正確,並與當時實際工況相符。

2.3.2 現場控制盤上各種訊號指示、控制開關的位置及盤內加熱器是否正常。

2.3.3 通風系統是否正常。

2.3.4 各種壓力錶,油位計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2.3.5 斷路器、負荷開關、避雷器的動作計數器指示值是否正常。

2.3.6 外部接線端子有無過熱情況。

2.3.7 有無異常聲音或異味發生。

2.3.8 各類箱、門的關閉情況是否良好。

2.3.9 外殼、支架等有無鏽蝕、損傷,瓷套有無開裂、破損或汙穢情況。

2.3.10 各類配管及閥門有無損傷、鏽蝕,開閉位置是否正確,管道的絕緣法蘭與絕緣支架是否良好。

2.3.11有無漏氣(SF6氣體、壓縮空氣)、漏油(液壓油、電纜油、機油)現象.

2.3.12 接地是否完好。

2.3.13 壓力釋放裝置防護罩有無異樣,其釋放出口有無障礙物。

2.4 對氣動機構三個月或每半年對防塵罩和空氣過濾器清掃一次。防塵罩由執行人員處理,空氣過濾器由檢修人員來做,執行人員應及時作好聯絡工作。空氣儲氣罐要每週排放一次積水。執行人員負責每二週檢查空氣壓縮機潤滑油油位,當油位低於標誌線下限時應及時補充潤滑油。做好空氣壓縮機的累計啟動時間和次數記錄。空氣壓縮機壽命一般在20xx小時,記錄該資料可作為檢修的依據。若在短期內空氣壓縮機頻繁起動,說明有內漏,執行人員應及時報檢修進行消缺。

2.5 對液壓機構應每週開啟操動機構箱門檢查液壓回路有無漏油現象。夏季高溫期間,由於國產密封件質量不過關易發生洩漏的,應特別加強定期檢查工作。做好油泵累計啟動時間記錄,平時注意油泵起動次數或打壓時間,若出現頻繁起動或打壓時間超長的情況,需要及時與檢修人員聯絡進行處理。

 3.維護、檢修基本技術要求

3.1 SF6裝置維護、檢修包括:定期維護檢查(小修)、臨時檢查(臨修)及大修。

3.2 SF6裝置維護、檢修原則:國產SF6斷路器,除臨時檢修外,一般情況下每隔1-2年進行機構小修維護,每隔5-6年機構大修一次;對同類型、同一時期出廠的SF6斷路器,每隔10-13年對滅弧室進行抽樣解體(與製造廠協商),視狀況確定檢修範圍。中外合資(裝置主件進口)、進口SF6斷路器,按製造廠說明書規定進行檢修。只有當執行時間較長(10年以上)且生產廠家有明確規定需要時,或執行中出現事故、重大異常情況時,方考慮進行解體大修。

3.3 SF6裝置定期維修檢查(小修),除操動機構外,不對SF6裝置進行分解工作,內容包括:

3.3.1 對操動機構進行詳細的維修檢查,清掃裝置本體,處理漏油、漏氣或某些缺陷,更換某些零部件。

3.3.2 檢查輔助開關。

3.3.3 檢查或校驗壓力錶、壓力開關、密度繼電器或密度壓力錶。

3.3.4 檢查傳動部位及齒輪等的磨損情況,對轉動部件新增潤滑劑。

3.3.5 斷路器最低動作壓力與動作電壓試驗。

3.3.6 檢查各種外露連桿的緊固情況。

3.3.7 檢查接地裝置。

3.3.8 必要時進行絕緣電阻、迴路電阻測量。

3.3.9 油漆或補漆工作。

3.3.10 清掃GIS外殼,對壓縮空氣系統排汙。

3.4

SF6裝置臨時性檢查(臨修):斷路器達到規定的開斷次數或累計開斷電流值時;當發現有異常現象或GIS內部發生故障時;GIS處於全部或部分停電狀態下,對斷路器或其他裝置進行的分體檢修,其內容與範圍應根據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而定,這類分解檢修宜由製造廠負責完成。

3.5 檢修人員應按製造廠要求定期更換空氣壓縮機潤滑油。

 6氣體的質量監督

4.1 SF6新氣的質量監督

4.1.1 SF6新氣到貨後,應檢查是否有製造廠的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氣瓶編號、淨重、生產日期和檢驗報告單。

4.1.2 SF6新氣到貨後,充入裝置前應按GB12022驗收。抽檢率為十分之三。同一批相同出廠日期的,只測定含水量和純度。

4.1.3 國外進口的新氣,亦應進行質量複試,可按IEC新氣標準或生產廠的國家標準驗收。

4.1.4 SF6氣體在充入電氣裝置24小時後,方可進行試驗。

4.2 執行中SF6氣體的監督

4.2.1

SF6裝置補氣:如遇不同生產廠家的氣體需混用時,符合新氣體的質量標準的氣體均可以混合使用;補氣時應注意接頭和管路的乾燥。在執行或檢修中,若發現SF6裝置內部的SF6氣壓有異常降低或報警(經溫度變化曲線校正後),應首先查明漏氣點並將缺陷處理完畢後,方可補充SF6氣體,並作好記錄。

4.2.2

SF6氣體洩漏檢查(檢漏試驗):洩漏測試可分為定性、定量檢漏兩種方式,定性檢漏僅作為判斷試品漏氣與否的一種手段,是定量檢漏的預檢。原則上優先推薦採用定量檢漏(包括掛瓶法、區域性包紮法),其標準為年洩漏率小於1%。若生產廠家有明確保證不必定量檢漏,則可用靈敏度不低於10~6毫升/秒的定性檢漏儀測試,若有報警現象,則必須採用區域性包紮法進行定量檢漏。

4.2.3

SF6氣體溼度檢測(微水試驗):SF6斷路器、負荷開關內部(有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150ppm,執行中不大於300ppm;其他裝置內部(無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250ppm,執行中不大於500ppm。試驗中須特別注意連線管路和接頭的乾燥,以防止將潮氣帶入裝置內部。同時填寫記錄時須註明試驗當時的溫度、使用的儀器型號,因為環境溫度不同、使用儀器的不同,對同一臺裝置測試的結果會產出一定的差異。

5. 電氣試驗

5.1 GIS出廠試驗專案

5.1.1 外殼壓力試驗;

5.1.2 接線檢查;

5.1.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試驗;

5.1.4 斷路器、隔離開關、接地開關機械試驗和機械操作試驗;

5.1.5 電氣、氣動的輔助裝置試驗;

5.1.6 主迴路導電電阻測量;

5.1.7 密封性試驗(SF6洩漏試驗,空氣洩漏試驗);

5.1.8 區域性放電試驗;

5.1.9 主迴路及輔助迴路耐壓試驗;

5.1.10 終檢。

5.2 SF6斷路器和GIS交接時預防性試驗專案

5.2.1 SF6氣體溼度試驗及氣體的其他檢測專案;

5.2.2 SF6氣體洩漏試驗;

5.2.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電阻測量;

5.2.4 主迴路耐壓試驗;

5.2.5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交流耐壓試驗;

5.2.6 斷口間並聯電容器的絕緣電阻、電容量和tgδ;

5.2.7 合閘電阻值和合閘電阻投入時間;

5.2.8 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特性;

(若製造廠家有明確質量保證不必測量速度,則現場試驗可免測分、合閘速度)

5.2.9 斷路器分、合閘不同期時間;

5.2.10 分、合閘電磁鐵的動作電壓;

5.2.11 導電迴路電阻測量;

5.2.12 分、合閘直流電阻測量;

5.2.13 SF6密度監視器(包括整定值)檢驗;

5.2.14 壓力錶校驗(或調整),機構操作壓力(氣壓、液壓)整定值校驗,機械安全閥校驗;

5.2.15 操動機構在分閘、合閘、重合閘下的操作壓力(氣壓、液壓)下降值;

5.2.16 液(氣)壓操動機構的洩漏試驗;

5.2.17 油(氣)泵補壓及零起打壓的運轉時間;

5.2.18 液壓機構及採用差壓原理的氣動機構的防失壓慢分試驗;

5.2.19 閉鎖、防跳躍及防止非全相合閘等輔助控制裝置的動作效能;

5.2.20 GIS中的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和避雷器試驗;;

5.2.21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

5.2.22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

5.2.23 GIS的聯鎖和閉鎖效能試驗;

5.3 大修後試驗專案:5.3.1~5.3.23,其中5.3.9、5.3.10、5.3.15、5.3.18適用於機構大修後。

5.4 定期檢查維護試驗專案:5.3.1、5.3.3、5.3.6、5.3.7、5.3.10、5.3.11、5.3.16、5.3.17

 6.裝置評級和缺陷管理

SF6裝置評級和缺陷管理按有關規定進行。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2

一、工作紀律

1、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本部門以到達班組時間核定),遲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檢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潔,窗明几淨,更衣櫃內物品擺放整齊,桌椅、檔案盒、茶杯實行定置管理。當天值班人員進行清掃(7:30前),否則考核5分/次。

3、班組成員請假時需提前10小時進行,電話請假每次考核3分,連續3次電話請假考核15分。未請假不上班按曠工處理(執行公司曠工程式),未在提前10小時請假考核3分/次。

4、早會完畢後及時開始工作,凡未及時開展工作在休息室內抽菸者,考核個人5分/次。

5、對分管的裝置巡檢、維護保養不到位扣罰10分;導致裝置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間應嚴格服從班長及車間領導的工作分配,當天的任務當天必須完成,否則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間及上班前四小時內不允許飲酒,否則考核50分/次。

8、節假日值班期間,及週六、日值班人員應按時上班,無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當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串崗。崗位有工作任務時要迅速到達崗位進行處理,無故延遲檢修時間每次考核20分/次。

10、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影響生產或工作的扣罰100分;

11、在部門、班組煽動員工罷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個月內累計累計違反工作紀律3次,扣罰100分;

二、巡檢紀律

1.班組成員應以積極主動、認真的態度對待巡檢工作,仔細檢查每臺裝置,對有異常、試執行等裝置要加強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聯絡整改,否則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機的巡檢內容,能正確判斷異常情況並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到車間,重大缺陷須立即彙報車間領導,否則考核10——20分/次。

3.班組成員應按時巡檢,巡檢後按要求認真填寫《裝置巡檢記錄表》,將發現的問題記錄到表內,未巡檢簽字的,每次考核個人10分(車間查處的考核個人20分)。

4.巡檢應嚴格執行五字操作法:聽、看、查、摸、聞;

5.有人請假或休息時,班長應安排其他人員代替巡檢,班長未安排考核班長10分/次,代替巡檢人員未巡檢考核10分/次。

三、檢修任務書、日常維修

1.檢修人員進入生產裝置區域內進行檢修工作時都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證,一次不辦理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重要裝置不辦理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0分/次。

2.檢修工作票證的填寫,要嚴格按照標準填寫,不得亂寫亂畫,缺頁少項,否則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3.檢修工接到工作任務後及時與工藝班長聯絡,共同落實安全措施,確認措施落實完畢無危險因素後雙方簽字,方可開始工作,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4.檢修結束後及時清理現場,並聯系工藝人員試車,確認簽字後交付生產使用,工作票證妥善儲存,凡月底檢查時缺少一張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2分/次。

5.檢修工作現場要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容器內作業時,使用的照明、電動工具要符合規定,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關鍵裝置、部位的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10分/次)

6.檢修完畢後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藝人員及時恢復,對不能恢復的要有臨時措施,否則每次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次。

7.檢修完畢後要及時恢復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未及時恢復的每件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分/件。

8.裝置檢修完成投入使用時週期不夠15天者追究質量責任,根據裝置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別考核作業人及負責人5―20分。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3

籤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具體業務工作

1.參與平?、落實生產單位(部門)無力施工的計劃外檢修及措施專案。

2.提供裝置檢修需用圖紙,下發裝置檢修和措施專案圖紙資料。

3.報送各類計劃。

4.負責檢修計劃的交底。

5.參加年度裝置大檢修準備工作;編寫年度公司系統停車大修理計劃;起草檢修準備彙報材料;統計年度裝置大檢修各種資料;參與年度裝置大檢修總結。

6.對不具備施工條件的裝置檢修專案(缺圖紙、資料、材料、裝置等)有權拒絕安排檢修計劃。

7.有權檢查各單位檢修及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

※編制檢修計劃

1.編制公司主要裝置檢修間隔期和停車檢修時間計劃。

2.編制、彙總公司裝置年、季、月度預修計劃。 ※彙總下列計劃 1.年度裝置預修理計劃。

2.年度裝置更新計劃。

3.年度裝置大修理材料計劃。

4.年度裝置大修理備品配件計劃。

5.年度裝置更新材料計劃。

6.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年度全面檢驗計劃。

※建立、健全有關管理臺賬

1.年度裝置大修理專案及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2.年度裝置更新及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3.年、季、月度裝置檢修專案及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4.計劃外大、中、小修專案及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5.臨時檢修專案及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xx礦裝置檢修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檢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xx礦內、外部檢修作業(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審批

第三條作業區日常裝置維修、維護作業不必單獨制定安全措施、該項檢修活動的安全作業標準即為安全措施;當日常檢修活動因環境、環節發生變化或安全作業標準內容不能涵蓋該項檢修全部作業活動及危險源時,由檢修作業區裝置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作業區主管領導審批。

第四條系統檢修、臨邊或臨危環境的檢修、有吊裝作業或較大規模的檢修、多工種或多人蔘加的檢修以及大型裝置調運、安裝、除錯作業前,由作業區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礦職能部門審批。

第五條各類搶險、事故搶修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如遇夜間進行檢修,由作業區值班負責人制定安全措施,礦當值的管理、技術人員進行稽核簽字,值班負責人交底簽字後,方可進行檢修。

第六條外協檢修單位檢修安全技術措施由外協單位制定、實施、檢查、控制。

第七條編制檢修施工安全措施前,應先編制、審批施工組織方案,根據方案和檢修作業活動的危險源編制安全措施並由相關科室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也可以合併為作業指導書,但審批程式必須得當、即先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後審批安全措施。

第八條檢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現場安全負責人、安全互保對子、作業活動主要危險源及控制措施等內容,報審的安全措施必須有編制人、施工(檢修)負責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批意見及簽字。特殊作業必要時由有關部門會籤。

第九條報審的安全措施,檢修專案所需時間在4小時以下時,應當在專案實施前一天報給作業區,經作業區管理人員稽核後,由主管領導或安全員批准後執行;4小時以上專案,應當在專案實施前三天上報給安全監察科,經安全監察科稽核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檢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條檢修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檢修作業可在班前會中依照該項檢修作業危險源辨識清單、安全作業標準進行安全交底,並要將該項檢修有關的注意事項、安全防範要點進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檢修安全措施檢修施工專案時,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檢修的人員專門開會交底,交底過程中可以組織人員討論、對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詳細的內容要重點說明、對有遺漏的地方要進行補充並記載。

(三)有較大危險的檢修及系統檢修前,作業區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書面考試,確保檢修人員對安全交底內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協檢修單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協單位負責進行,安全監察科負責向檢修單位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條安全交底過程要詳細記錄,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須簽字確認。

第四章檢修現場管理

第十二條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和相關的指定負責人應共同到達現場,進一步確認是否具備安全檢修條件,並對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進行評估,確認具備安全條件後方可允許檢修。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檢修現場負責人要對停電情況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後,檢修負責人與裝置操作人員,用檢修牌換回操作牌,並將檢修牌掛於操作手柄、按鈕或操作檯上。

第十四條檢修過程中需要試車時,檢修負責人必須與崗位操作人員互換檢修牌、操作牌,換牌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確認檢修人員撤離、採取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試車。如需再次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從新履行停送電、掛牌手續。

第十五條檢修現場有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以及在危險作業場所檢修時,必須由專業(持有效證件)人員進行指揮;同時,要指定專人對吊裝等危險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檢修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明確安全互保對子,需要監護作業的檢修,現場監護人必須嚴格履行監護職責,不得以任何原因離開監護崗位。

第十七條檢修使用的電氣裝置、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保證接線整齊、牢靠,嚴禁亂搭接線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檢查確認。

第十八條檢修現場的裝置、備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擺放、保持安全距離。檢修過程中拆除的欄杆、孔蓋要採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後應立即復位。

第十九條在帶電裝置周圍不得使用鋼捲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操作人員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必須裝設臨時遮攔或將鄰近線路停電。

第二十條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帶電裝置(包括電纜和電線),若須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並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第二十一條固定安裝的絕緣裝置,不準拉設臨時線,裝設臨時線時必須用絕緣良好的絕緣線,要採取懸掛和沿牆敷設,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第二十二條電焊機必須安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一次線長度不大於3米、二次線長度不大於30米,一次線到電焊機間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電。

第二十三條特種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有檢修人員必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標準等安規制度,檢修作業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四條工作完畢後,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安全設施,由專人負責檢查確認後方可離開現場。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5

籤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編制彙總下列計劃

1.編制主要電氣裝置檢修間隔期和停車時間計劃。

2.電氣裝置年、季、月度預修計劃。

3.電氣裝置年度更新計劃。

4.電氣裝置年度大修理材料計劃。

5.電氣裝置年度更新材料計劃。

6.電氣裝置年度大修理備品配件計劃。

7.編制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年、季、月度施工專案計劃。

8.編制計劃檢修專案計劃。

9.組織編制並審查電氣技改專案年、季、月度施工計劃。

※建立健全下列有關統計臺賬

1.電氣裝置年、季、月度檢修計劃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2.電氣裝置年、季、月度計劃外檢修專案統計臺賬。

3.電氣裝置更新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4.電氣裝置監測及預防性試驗統計臺賬。

5.電氣裝置年度大修理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6.技措專案(分計劃內、計劃外)完成情況統計臺賬。

※計劃管理

1.與檢修計劃員協調,平衡好有關計劃,並按時傳送。

2.做好各項計劃的交底工作。

3.參與年度停車大修理的準備及實施情況統計和總結工作。

4.負責公司主要電氣裝置的檢修記錄、試車記錄、驗收報告、事故報告等收集整理工作與及時歸檔。

5.檢查落實年、季、月度檢修計劃完成情況,處理協調檢修中出現的問題,參與主持主要電氣裝置檢修後的試車、驗收工作。

6.對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專案(缺圖紙資料、材料、裝置等),拒絕安排計劃。

7.檢查考核施工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6

1.目的作用

為了使裝置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地進行,達到公司對裝置管理的目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裝置的檢修工作分為公司和車間二級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級以上的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具體由裝置動力科作出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級以下保養及日常使用過程的檢修由各車間負責組織實施。

3.裝置修理的原則

3.1 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 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裝置的檢修工作,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保證產品的產量、質量不斷提高和增長,為生產的發展提供必須的物質基礎。

3.2 修用結合的原則 企業領導在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下達裝置的檢修計劃,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在生產與裝置維修時間上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在裝置檢修中,操作工人要緊密配合維修工人,堅持“修用結合”的方法。

3.3 修理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要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裝置的思想教育、技術教育,培養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及自覺愛護裝置的習慣,在搞好群眾性維護保養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修理質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縮短停歇時間,降低修理成本,使裝置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4.裝置在中修、大修前的檢查

4.1 裝置預檢 裝置在中修、大修前必須進行一次檢查,一般稱預檢,在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修前檢查要列人月份檢修計劃內,可以結合二級保養工作進行,不列人週期結構中,以儘量簡化週期結構,減少計劃人員的繁瑣工作。修後檢查要查明下次計劃修理時需要修復的缺陷,確定修理內容,為下次修理做好準備。

4.2 裝置的清洗和油箱的換油 裝置的清洗和油箱換油是根據裝置的使用條件和環境及油箱換油的週期進行的。清洗和換油工作可結合一、二級保養同時進行,不單獨安排計劃。

4.3 精度檢驗 精度檢驗一般是在精密機床和精加工裝置中進行,應按照技術標準定量進行精度檢驗,在檢驗時如發現精度超差,能調整消除的應由修理工及時調整消除,如工作量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計劃修理時消除。

4.4 裝置的預防性試驗 裝置的預防性試驗是對受壓裝置(包括動力管道)、電氣裝置(包括電力網路)及超重裝置進行的。一般在計劃檢修時或定期地、季節性地進行預防試驗,以防止事故發生。

5.檢修計劃的編制及修理工作的統計

5.1 檢修計劃的分類及內容

5.1.1 按完成時間、進度的安排分:

a.年度檢修計劃一安排全年的檢修任務。

b.季度檢修計劃一按年計劃,安排季度檢修任務。

c.月份檢修計劃一按季度計劃,安排每月的檢修任務。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內容分:

a.年度大修理計劃(包括年度貴重關鍵裝置的區域性大修計劃)。

b.年度中修、二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

5.2 裝置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裝置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是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的重要依據,裝置技術狀況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進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裝置科提出全廠裝置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裝置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裝置科組織。

5.2.2 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車間裝置副主任負責組織有裝置技術員、工段長、班組長、維修工人蔘加的 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裝置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裝置技術員填寫“裝置技術狀況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裝置申請專案,同普查表一起報裝置科。

5.2.3 裝置科由主管科長負責組織成立裝置普查鑑定小組,由預修計劃員、裝置管理員、技術人員及修理工,會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和維修工人對裝置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裝置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專案,並由裝置科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5.3 計劃的編制

5.3.1 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5.3.2 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稀裝置的區域性大修)、中修、三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5.3.3 裝置科計劃預修組、裝置普查鑑定小組根據全廠裝置的普查資料對各車間提出申請大、中修裝置技術鑑定意見,以上述各項編制為依據,統籌兼顧、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裝置大、中修計劃草案。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由車間自行編制,報裝置科歸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編訂後,分發各車間徵求意見。各車間應根據下年度的生產任務以及各方面情況對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5.3.5 裝置科根據各車間的意見和要求、機修車間生產能力、各車間自己維修能力以及技術準備情況,進行綜合平?,編制正式的年度裝置大修、中修、二級保養計劃,並分車間、分季度編制計劃明細專案和各季度的檢修臺數和修理複雜係數的考核指標。

5.4 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5.4.1 年度裝置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大修需轉報總經理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裝置科傳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裝置各職能組以及各有關車間和單位執行。

5.4.2 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5.4.3 預防性試驗計劃由裝置科下達到動力車間執行。

5.5 建立裝置檢修檔案資料 裝置檢修必須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編制修理工作和編制修理計劃的主要資料,由裝置科計劃員填寫(承擔車間存一份)。其內容包括裝置修理週期、週期結構、歷次修理時間、實耗工時、停歇天數及裝置每次的開動臺時。

6.裝置檢修前生產技術準備

6.1 修理圖冊來源

6.1.1 裝置大、中修所需圖紙由裝置科主管技術員提供。

6.1.2 裝置二級保養一般由車間裝置技術員提供,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圖紙,經裝置科同意後,可由裝置科提供。

6.2 對修理圖冊圖紙的要求

6.2.1 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6.2.2 圖紙的大小、繪製方法及符號、標記等要符合國家標準。

6.2.3 圖紙要清晰,一律標註公稱尺寸。

6.2.4 圖紙上的公差、熱處理等技術條件要標註齊全。

6.2.5 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校對。

6.2.6 裝置改進或改裝後,圖冊應及時修改。

6.3 修理圖冊的管理

6.3.1 裝置修理圖冊和未成冊的圖紙(包括底圖),由廠資料室保管,生產車間和裝置科可儲存一份複製的圖紙和圖冊。

6.3.2 圖紙如有變更或修改應在底圖上同時修改或註明。

6.3.3 凡裝置製造廠的圖紙,一律用原製造廠的圖號。

6.3.4 自制裝置、老舊裝置和無製造廠圖紙的裝置應按廠裡統一編號。

6.3.5 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拆下作為加工、外協等用。

6.4 裝置修理的技術準備

6.4.1 預檢:在大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裝置科編人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人員及車間裝置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a.裝置主要精度及效能的檢查。

b.查清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確定修理專案。

c.電氣部分檢查。

d.根據裝置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e.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f.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6.4.2 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車間工藝員、維修人員及使用車間裝置技術員參加,對預檢作核對和補充。

6.4.3 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裝置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裝置技術狀況和送修車間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預檢記錄等,主要內容是:

a.編制缺損件明細表,繪製修換零件圖紙。

b.編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裝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復方案。

c.編訂修理後驗收精度標準和技術要求。

d.其他有關的技術檔案和資料。 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會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裝置科裝置管理員存檔。

7.設檢修後的驗收及移交備

7.1 裝置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

7.1.1 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由生產車間組織裝置技術員、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執行,填寫檢修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1.2 二級保養後應對所修部位進行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

7.1.3 精密裝置進行二級保養後,對修理後的有關精度必須進行測量並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2 裝置中修後的檢查驗收

7.2.1 裝置中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裝置主修技術員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裝置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2.2 進行外部質量檢查和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技術性能試驗。

7.2.3 檢修部位應按技術準備書中所規定的內容和專案進行檢查,檢查部位的主要精度應能達到最低工藝要求。

7.3 裝置大修後的檢查驗收

7.3.1 裝置大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人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人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蔘加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3.2 裝置大修後,應全面恢復原設計能力,技術性能及精度應達到大修質量標準,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對老舊裝置和原製造質量較差裝置,在保證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4 長期用於單一工序的裝置與加工工序無關的精度專案,也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5 大修後,應進行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對動力裝置應進行耐溫、耐壓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

7.3.6 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裝置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驗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裝置管理員存檔。

7.3.7 驗收投產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員負責返修。

7.3.8 驗收中交接雙方意見不統一時,應由裝置動力科長組織研究並作出決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裝置修理的移交 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裝置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裝置員填定“裝置移交單”(一式三份),裝置科、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存一份。

8.附件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三、職責

(一)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

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二)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三)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裝置的使用

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1)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

(2)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3)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

(4)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二)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1)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3)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4)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三)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四)制度的執行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8

一、目的為加強裝置管理,提高檢修質量,確保裝置高效、安全、經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二、適用範圍適用於維護系統的裝置檢修管理工作。

三、定義裝置檢修分類:計劃檢修、臨時搶修。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管理,提高檢修質量,確保裝置高效、安全、經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維護系統的裝置檢修管理工作。

三、定義

裝置檢修分類:計劃檢修、臨時搶修。

四、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辦負責裝置檢修計劃的稽核、落實和協調。

2、部安全員負責組織檢修專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實。

3、各站負責裝置的日常檢修和計劃檢修的監督、落實、驗收工作,並做好檢修計劃表,同時各站做好檢修安全措施的落實到位;技術辦負責檢修的技術指導,並對檢修質量監督考核。

4、各站按時編寫裝置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辦。

5、生產技術辦負責協調對裝置檢修安排時間,並對檢修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五、內容與要求

一)計劃檢修

1各站應根據日常點、巡檢資訊,確定需檢修專案、檢修內容及時填寫周檢修計劃表報生產、技術辦,根據與生產檢修同步的原則安排檢修日期和檢修時間。

2周檢修計劃每週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報生產、技術辦,由技術辦進行編制、稽核及主管領導批准。

3各檢修專案必須嚴格按操作票制度執行,關鍵裝置的檢修必須4檢修前的準備:

4各站在接到檢修通知後,嚴格按周檢修計劃的要求進行佈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區域,有需要動火檢修專案時必須及時按要求認真填寫《動火許可證》,報部安全員,送交主管部門審批。各站應認真落實人力、物力,並要求檢修負責人檢修前到現場瞭解情況、確定方案,準備所需工具及備件、材料。

5在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與原制定方案出入較大,會影響到檢修安全、質量或檢修時間的延誤,應及時向主辦彙報,以利採取對應的措施。

6檢修完成後檢修人員應對檢修現場進行清理、清掃。檢修完後必須與操作工一起對檢修裝置進行試車並簽字認可。

二)臨時搶修

1裝置出現突發性影響生產的故障時,各站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和排程臺進行彙報。

2生產技術辦是搶修第一責任人,負責協調、指揮工作並落實安全、後勤保障工作。

3站長必須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指揮,安排搶修的人員並確保備品配件的到位。

4現場職位最高者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六、考核辦法

1、各站應有預見性的做好周檢修計劃表,並於每週五17:00之前用KRK填報檢修計劃申請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在檢修完成後24小時內填報裝置計劃檢修完成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否則考核站長50元/次。

2、檢修裝置所需備品配件,在檢修前要進行型號、質量確認,確認無誤後方可運至現場進行更換,否則扣責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響了生的按《裝置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各站未報檢修計劃或有檢修計劃但執行不力使裝置失修,則扣站長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裝置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4、檢修質量差出現返修或檢修準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檢修延時,影響生產按故障5元/分鐘進行考核,未影響生產按50―100元/項考核。

5、檢修人員到現場點檢、搶修、檢修必須帶齊常用必備工具,否則扣30元次。

6、當班排程如在裝置檢修、故障隱患處理中協調不力扣50―100元。

7、裝置檢修完成後,及時向當班排程彙報,否則扣責任人50元/次。

8、在裝置檢修、搶修任務中有突出表現者予以50―300元嘉獎。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9

1 應建立嚴格的裝置使用、維護、檢修制度。裝置應按計劃(有條件的企業應推行點檢定修制)檢修,不應拖延。裝置管理部門的機、電技術人員,應對日常檢修工作負責。

2 檢修現場應設統一指揮部,並明確各單位的安全職責。參加檢修工作的單位,應在檢修指揮部統一指導下,按劃分的作業地區與範圍工作。檢修現場應配備專職安全員。

3 檢修之前,應有專人對電、煤氣、蒸汽、氧氣、氮氣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設施進行確認,並辦理有關檢修、動火審批手續。

4 檢修中應按計劃拆除安全裝置,並有安全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安全裝置應及時恢復。安全防護裝置的變更,應經安全部門同意,並應作好記錄歸檔。

5 大、中修使用的拼裝臺和拼裝作業,應符合大、中修指揮部的要求,不應妨礙交通。拼裝作業應有專人指揮與監護。

6 施工現場行駛的車輛,應有專人指揮,並儘可能設立單行線。大、中修施工區域內,火車執行速度不應超過5km/h,同時應設立警告牌和訊號。

7 裝置檢修和更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修人員應熟悉相關的圖紙、資料及操作工藝。檢修前,應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現場工作環境和注意事項,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8 檢修裝置時,應預先切斷與裝置相連的所有電路、風路、氧氣管道、煤氣管道、氮氣管道、蒸汽管道、噴吹煤粉管道及液體管道,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牌制度。

9 木料、耐火磚和其他材料的貯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貯存場地應平坦、乾淨,宜選擇地勢較高的場所,並應設防雨棚;

――儲料場與倉庫的選擇,應能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和消防車輛的順利通行;

――耐火磚應錯縫碼放,一般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8m,大塊或較重的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5m;

――材料堆垛之間的通道、寬度不應小於1.0m;

――堆垛應防潮;粉狀料應堆放在單獨的房間裡。

10 焊接或切割作業的場所,應通風良好。電、氣焊割之前,應清除工作場所的易燃物。

11 高處作業,應設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臺或吊盤。吊繩直徑按負荷確定,安全係數不應小於6。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有關設施,作業不應超載。腳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路,應有防滑措施並經常清掃。高處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帶。

12 樓板、吊臺上的作業孔,應設定護欄和蓋板。

13 高處作業時,不應利用煤氣管道、氧氣管道作起重裝置的支架,攜帶的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內,不應以拋擲方式遞送工具和其他物體。

遇6級以上強風時,不應進行露天起重工作和高處作業。

14 在高處檢修管道及電氣線路,應使用乘人升降機,不應使用起重捲揚機類裝置帶人作業。

15 運送大部件通過鐵路道口,應事先徵得鐵路管理部門同意,而且使用單位,還應設專人負責監護。

16 檢修熱風爐臨時架設的.腳手架,檢修完畢應立即全部拆除。

17 在爐子、管道、貯氣罐、磨機、除塵器或料倉等的內部檢修,應嚴格檢測空氣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氣中毒和窒息。並應派專人核查進出人數,如果出入人數不相符,應立即查詢、核實。

18 裝置檢修完畢,應先做單項試車,然後聯動試車。試車時,操作工應到場,各閥門應調好行程極限,做好標記。

19 裝置試車,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施工單位交出操作牌,由操作人員送電操作,專人指揮,共同試車。非試車人員,不應進入試車規定的現場。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0

為使裝置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態,及時消除裝置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節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裝置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後維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的費用按專案及檢修分類分別支付。

2.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裝置使用週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裝置大、中、小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專案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4.裝置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廠(礦)裝置動力組織平衡,報主管廠(礦)長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二、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前4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廠長全面負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業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四個環節”。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裝置中、小修計劃調整由廠(礦)裝置動力科批准;大修計劃調整,每年六月份由廠(礦)裝置動力科組織進行,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7.結合裝置大、中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革結構、使用新材料配>)應由車間向廠(礦)裝置動力科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廠(礦)裝置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路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二、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裝置動力科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9.裝置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裝置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裝置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

10.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裝置動力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11.裝置檢修要把好質量關,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並貫徹於施工的始終。主要承壓承載部>要有鑑定合格證。主要裝置大修竣工驗收由裝置動力科組織;一般裝置的大修及所有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2.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13.裝置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14.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移使用,盡力節約檢修費用。

15.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

16.各車間每月必須做好裝置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裝置檢修活動中相關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職責劃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職責

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2、裝置處職責

負責按照檢修安全管理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3、檢修中心職責

(1)、接受點檢方組織的專案現場安全交底(技術交底見裝置檢修管理辦法),認真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

(2)、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考核違章員工。

4、生產廠職責

(1)、成立檢修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路;明確檢修施工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2)、負責稽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開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

(4)、負責危險源點的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條裝置檢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點

第五條檢修專案確定後,點檢員根據檢修專案填寫《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後交施工班組,施工班組按照《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的要求辦理各種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檢修前半小時,點檢人員組織生產方、檢修方三方進行現場安全確認,並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

第六條沒有進行安全交底檢修方有權拒絕進入工地,誤工責任由點檢方負責;沒有履行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的,誤工責任由檢修方負責。

第七條對現場交叉作業、起重機械、裝置電源、煤氣等危險源點要有明確的交接。

第八條對於夜間發生緊急檢修專案,生產方排程既是搶修組織者又是安全責任人,生產方排程代替點檢人員會同崗位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口頭安全確認後,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檢修現場。

第九條生產方、檢修方均應嚴格遵守“三牌(檢修牌、操作牌、停送電牌)、兩票(安全確認票、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安全管理制度。檢修方在分解檢修任務時,必須明確安全監護人,檢修任務與安全工作同時安排。

第十條檢修前和檢修實施過程中,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確保裝置處於停止和安全鎖定狀態,並對此負有責任。

第十一條在禁火區域或裝置上動用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火證,動火證辦理按照《動火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要建立聯絡制度、實施可靠的防護措施,並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因檢修需要而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按規定恢復,安裝的臨時線路,用完後及時拆除。

第十四條對易燃易爆的裝置及壓力容器進行檢修,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件。

第十六條禁止檢修中懸掛和起吊沒有繫牢的物件。

第十七條電焊線,氧氣、乙炔氣帶跨越路面、道口時,必須用絕緣物蓋好或有其它防護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氣焊的風帶,鋼絲繩,電焊機的進線,電焊線不準混絞在一起。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置在離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點,兩者間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中間必須有安全隔離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進行現場清掃、整理,崗位、點檢、檢修三方試車,並對檢修後安全事項確認後,簽署竣工證;安全確認票留存點檢作業區。

第四章附則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2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通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3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1.企業在產品設計和工藝工裝設計時,以及試製試驗新產品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標準和規定;

2.在檢驗產品質量時,應對其安全效能做出技術鑑定;

3.參與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廠規、標準等的制訂;

4.協助有關部門提供安全技術資訊和資料,審查和採納安全技術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5.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職工的技術教育與考核,推廣安全技術方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分析調查,從技術方面提出意見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幫助確定事故原因和採取防範措施。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4

籤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根據裝置檢修間隔期和狀況組織編制公司的裝置檢修計劃,並負責實施

1.組織編制裝置的預修、系統大修、公司停車大修計劃。

2.組織編制建築物、構築物、裝置基礎、機床、運輸車輛等的檢修計劃及防腐蝕計劃。

3.組織編制鍋爐壓力容器、高中壓管線及起重裝置的檢修計劃。

※負責公司主要裝置的管理工作,搞好科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主要裝置的技術管理檔案。

2.監督檢查各車間是否按工藝檔案操作裝置、定期維護保養、實行“三級過濾”和執行“五定”情況。

3.經常分析研究裝置的技術狀況,總結推廣技術管理經驗。

※負責做好公司主要裝置的大、中、修和公司停車大檢修工作(包括單系統檢修)

1.落實檢修專案和施工方案,安排好施工單位,搞好施工專案平衡。

2.編制檢修程序網路圖和施工安全技術方案,落實施工機具、關鍵材料和備件。

3.經常深入檢修現場,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和施工質量情況,掌握檢修進度,及時解決檢修工作中的問題。

4.參加檢修排程會,及時組織裝置搶修,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5.建立健全檢修工作中各項基礎資料的原始記錄和臺賬。

6.嚴格按照規程做好裝置檢修後的交工驗收工作。

※經常對檢修系統人員進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1.認真貫徹安全檢修規程,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積極參加裝置檢查和裝置評級活動,及時消除裝置缺陷和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3.發生事故後要及時組織搶修,迅速恢復生產,組織裝置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4.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原則。

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5

1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單位對裝置日常檢修及節假日檢修的安全管理。

2術語和定義(無)

3職責

3.1機動部門

負責組織裝置日常檢修及節、假日、停產期間的檢修,並負責做好檢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檢修期間現場監護工作。

3.2安全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並負責外委單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動火作業的審批及現場的防火監督檢查,並負責外委單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裝置檢修前安全要求

4.1.1檢修前的準備

機動部門根據裝置檢修專案要求,制定裝置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檢修專案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檢修專案、任務、檢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並落實檢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檢修作業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並及時進行安全喊話,提醒檢修時注意安全。

高處作業及其他危險作業前,機動部門必須按《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要求,做好預先危險性分析工作。

大型(節、假日、停產)裝置檢修前,機動部門應組織召開裝置檢修平衡會,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必須參加,並提出相關安全、防火要求。機動部門在檢修前3天應將安全保證措施交安全部門備案。

4.1.2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檢修前,檢修單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

a)檢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制度。

b)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c)檢修作業過程中個體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d)檢修作業專案、任務、檢修方案、檢修安全措施(應急措施)。

4.1.3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各種裝置設施及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裝置設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裝置上的電源,並經啟動複查確認無電,掛“禁止合閘”標識後方可作業。

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溝等應設定圍欄、圍繩或警示標誌等防護設施,防止發生事故。

對在節、假日、停產期間的外委施工專案,應由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在檢修前組織召開施工單位專題會,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並簽訂安全、防火協議後方可施工。

4.2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4.2.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4.2.2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裝置。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並設專人監護。

4.2.3檢修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4.2.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

4.2.5檢修過程中,必須停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標誌,做到誰掛牌誰摘牌,在裝置試車過程中,要求首先進行全面檢查,在確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後方可進行試車操作。

4.2.6供電系統停電檢修時,必須認真執行《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4.2.7檢修接臨時線時,遵守《低壓電氣線路(臨時線)標準》。

4.2.8對高處作業等危險作業,必須落實預先危險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4.2.9檢修過程中,需臨時拆下安全防護裝置的,必須經安全部門及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進行。

4.2.10大型(節、假日、停產)裝置檢修時,安全部門應安排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的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避免事故發生。

4.2.11外委施工單位在檢修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單位安全防火有關規定,以免由於違章作業,給本單位或所在單位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

4.3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4.3.1檢修結束後,要進行試車,確保檢修質量。

4.3.2對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及時恢復,並經安全部門、使用單位等進行驗收確認。

4.3.3檢修完畢,檢修人員要及時將檢修現場清理乾淨,消除事故隱患,垃圾按規定分類收集存放。

5相關檔案

5.1《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

6相關記錄及儲存期(無)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