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基於事實基礎上共同確認如下事項:
一、甲方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權,對應支付入股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項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入股,該股份委託乙方代為持股。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二、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處置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與乙方無關。
四、如本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五、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以及變更登記費用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權期限為簽訂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須將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從工商局登記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確認書一式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傑
鑑於: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為工商登記股東,為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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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為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檔案。
3.5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採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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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為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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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檔案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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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絡方式: 地址: 鑑於:
XXX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XXX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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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XXX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XXX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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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檔案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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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檔案,以該等法律檔案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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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頁 共 5 頁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住址: 住址:
鑑於 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為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為準。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檔案,以該等法律檔案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協議編號: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名義股東(代持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鑑於,甲方擁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將其中%的股份委託給乙方__________代為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 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 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1.4 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託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 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公司 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三、委託代持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 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宣告與承諾
5.1 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
5.2 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 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 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許可權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5.7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
六、乙方的宣告與承諾
6.1 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願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託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 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 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為賠償金。
6.7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9.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於****。
甲方(簽章)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
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於201年月日在重慶區簽訂。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資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並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其它事項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甲方(委託人):
住所:
乙方(受託人):
住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A有限公司目前基本情況
A有限公司繫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對A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佔A有限公司_______股權。
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於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檔案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A有限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A有限公司的出資義務,並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A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五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A有限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後十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後30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各方簽章(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
鑑於: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現甲方實際向乙方支付資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擬將該資金以______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萬元,甲方支付的資金摺合目標公司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義持有目標公司______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1、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在目標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此的全部投資收益。
2、甲方有權將“代持股份”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須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5、甲方保證以其實際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保證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標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2、乙方保證本協議生效後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後均全部歸屬於甲方。
3、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委託其他個人或機構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不得對“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代持股份”時,無條件同意並承受,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登記等)。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積極、全面履行自身義務,保障對方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支付對方與“代持股份”相應投資額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