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薦】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2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檢視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執行,特制訂本規定。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汙染事件等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本辦法、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範圍以及獎懲兌現方案的審批。

3.2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和監督執行;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獎懲兌現方案的提出和報批。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

3.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本金的收取和獎勵資金的發放。

3管理內容

3.1風險金繳納人員範圍:

3.1.1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複收取。

3.2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xx元;

(b)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xx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稽核、主任審定後,並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並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後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考核與獎勵

3.3.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並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准後兌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兌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於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於獎勵範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範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後,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行駛證、營運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影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後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後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後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鬆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範要求,前後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於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後,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於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後,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電子報備單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日常維護和檢驗

營運貨車日常檢驗是在駕駛對車輛實施日常維護基礎上的一項強制措施。日常維護是指駕駛員在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按照標準和規範對車輛進行的安全檢視工作,日常檢驗是為保證日常維護落實到位而建立的檢驗制度。

(一)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和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範》的規定,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同時建立貨車日常檢驗(日趟檢,下同)制度。

(二)公司營運貨車實施日常檢驗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建立和監督落實,駕駛員負責實施。駕駛員在對貨車實施日常維護的同時,做好日常檢驗工作,並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格式見附件)中做好日常檢驗記錄。

(三)公司營運貨車日常維護的專案應當嚴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範》規定的專案和技術要求執行;日常檢驗的專案和技術要求按照下列內容執行。

1.轉向部分:橫(直)拉桿、轉向球銷、轉向節及臂應無損傷,球銷無鬆曠;各部件連線齊全完好,鎖止可靠,轉向靈活。

2.制動部分:行車制動系統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各連線銷齊全、完好、牢靠;駐車制動有效;氣、液壓儀表工作正常。

3.傳動部分:傳動軸、萬向節不得有鬆曠現象;各連線部位螺栓齊全、完好,緊固可靠。

4.車架、懸架部分:不得有斷裂和移位現象。

5.輪胎部分:不得有嚴重磨損、破裂和割傷;輪胎氣壓符合要求。

6.電氣部分:前照燈、前位燈、轉向燈、防霧燈、制動燈、後位燈、標誌燈和危險警告燈安裝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隨車安全設施部分:配備三角木,滅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駕駛員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的檢驗記錄單上對檢驗情況做好記錄,簽名並簽註日期。未經日常檢驗或日常檢驗不合格的營運貨車,不得上路營運。

(五)操作主管必須落實營運貨車日常檢驗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駕駛員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檢查人員應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中做好檢查記錄、簽名並簽註日期。駕駛員應當隨車妥善保管《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以備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械裝置和機械零部件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機械製造企業的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於從業人員2‰且不少於3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註冊安全工程師;超過7人的,應當有不少於15%比例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第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並用於下列範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三)安全評價、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四)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體檢;

(五)裝置設施安全效能檢測檢驗;

(六)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第九條機械製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瞭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調整工作崗位、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工傷痊癒復工的從業人員進行轉崗和復工培訓;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計劃,保證所需資金,並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十一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有關規定,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專案概算。

第十二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於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並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機械製造企業應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識別,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儲存。從業人員需要時,企業應當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

機械製造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將其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機械製造企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職業病人(含疑似職業病人)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第十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應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重大隱患整改效果要進行安全評價。

第十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專案和生產經營專案、場所(以下簡稱工程專案)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專案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工程專案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專案承包費用。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全面負責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並對工程專案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工程專案不得違法轉包、分包。

第十六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從合法的勞務公司錄用勞務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並按本規定第十條要求,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並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十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安全管理臺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第十九條機械製造企業鑄造、焊接、熱處理、電鍍、塗裝、木工等作業,磨料磨具、電碳、電瓷、鉛蓄電池、含汞儀表、電磁線、絕緣材料、塑料品、電焊條的生產,電火花加工以及發動機試車等存在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應有防塵防毒綜合措施。

第二十條機械製造企業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傳動帶、明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軸的突出部分等,應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一條機械製造企業存在高壓、高溫、高速、高電壓與深冷等的各類試驗檯站,必須配備訊號、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機械製造企業使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爐窯或場所及其氧、乙炔、煤氣、燃油等管路,根據不同情況應設有減壓閥、安全閥、吹掃口、取樣口、報警顯示和自動切斷裝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設施。

第二十三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裝置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

第二十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裝置。對現有裝置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六條機械製造企業在實施檢維修作業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範和應急措施,並組織落實。對危險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其安全技術和應急措施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對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區域進行動火、檢維修、清汙等作業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作業實行審批,併為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配備通風、除塵、照明、檢測檢驗、防火防爆、聲光報警等安全裝置設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裝備,並落實專人監護。

第二十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按照規定申請備案。

第二十九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和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實現達標。

第三十條機械製造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並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設專案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建設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進入機械製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配備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和監測檢查儀器。

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並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依法記錄在案。對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機械製造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並將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整體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機械製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違反本規定,有關規定對其處罰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值班電工,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二、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內各種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異常情況採取措施的壓力。

三、高壓配電室值班必須兩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壓操作證。

四、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裝置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五、允許單巡視高壓裝置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六、不論高壓裝置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裝置不停電時安全距離。

七、雷雨天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針與避雷器。

八、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關好。

九、與供電單位或使用者(排程員)聯絡,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複誦核對無誤,並且將聯絡內容和聯絡人姓名作好記錄。

十、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壓裝置和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

十二、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十三、電氣裝置停電後,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裝置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十四、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並交待附近帶電裝置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後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十五、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共同檢查,然後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後,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十六、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路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十七、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並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裝置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裝置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裝置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十八、當驗明裝置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裝置導體接地並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裝置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截面不得小於25mm2。接線必須牢固可靠,不能用纏繞方法進行。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裝時先接好接地端,拆時先拆導體端。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並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並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十九、在電容器組迴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

二十、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裝置,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應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線路或使用者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採取安全措施,然後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並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後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二十二、在帶電裝置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裝置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二十三、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斷器。在刀閘操作手柄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四、低壓裝置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工作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並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材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等。

二十五、發生人身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不經聯絡立即斷開有關裝置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二十六、電器裝置發生火災時,應運用滷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銨鹽粉和1211乾粉滅火器。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後,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

二十七、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雀害。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本制度依據消防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實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設定

1、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車間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擔任,各部門、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

3、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門、車間、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4、各級職能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隊是防火日常檢查工作隊。

三、防火安全職責

1、全體員工都應樹立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單位、本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切實執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操作。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職責是:

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監督指導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項措施。

3、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原則。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措施。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應經常對全體幹部、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單位、部門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辦公樓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部門、科室和要害部位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挪作他用。

6、對從事或聘用電工、電氣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檢證後方可上崗。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1、一般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火災發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後執行。

2、動火作業必須由本部門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後做到清理現場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無論在員工宿舍或廠內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9、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1、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2、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行政部有權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3、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建立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專案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於2米。

二、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每垛佔地面積不應於100米2。並保證“五距”:垛與垛距離不應小於1米,垛與燈距、垛與牆距不應小於0、5米,垛與柱距,垛與樑距不小於0、3米。

三、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五、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普通庫房內禁止存放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定在專用的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防火防爆標示醒目。

七、庫房內不準設定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八、庫房內整潔無其它雜物。

九、配備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進行檢查,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下班。

十一、庫房管理應賬、物相符。

十二、對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十四、使用梯子時,應放穩防滑。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單位負責人必須按程式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二、發生事故後,要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1、輕傷事故,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處理解決。

2、重傷以上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同時,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後通知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主任並得到批准後,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如實的向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

3、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單位名稱、企業規模、單位地址、事故發生地地址、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絡電話。

4、發生事故後,單位負責人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記志,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不得偽造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燬有關證據、資料。

6、事故發生後,立即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擾、干涉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在事故調查期間,單位負責人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任何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舉報。

9、按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通知接待單位及家屬;

10、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11、事故調查處理後,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採取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相關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及時制定整改防範措施,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督促公司各單位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川財企〔xxxx〕33號)、《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核工業地質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核地安〔xxxx〕223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指各單位重大專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向公司財務部繳存的用於本單位重大專案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核工業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業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設計所、包括各合作單位的重大專案等。

第四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各所屬單位重大專案自行負擔,在自有資金中支付。

第五條本辦法由公司質安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重大專案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統一交公司財務部設定的專項賬戶單列管理。

第六條凡符合第三條規定範圍的公司所屬單位重大專案,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原則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於萬元。

各單位可以參照以上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所屬重大專案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收取標準。

第七條不因以任何情況緩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第八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為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而直接傳送的搶險、救援費

用支出。

(二)作為處理辦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善後事宜而直接傳送的費用支出。

(三)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產生的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費用,原則上應由各單位先行支付。確實需要動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由本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財務處研究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單位重大專案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予發生開支的,在專案結束後可申請取回。

第十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同時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一條

(一)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安全教育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3)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2、安全培訓制度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3)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勞動用品發放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並進行管理,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2)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3)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4)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後配置。

(6)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範圍內,靈活掌握髮放崗位及標準。

(7)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後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後方可離廠。

(8)對從業人員每月發放營養保健品或崗位津貼,盛夏季節發放降溫費。

4、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必須達到安全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種機械裝置,必須設定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專人操作,專人看管,實行掛牌制度並有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裝置四周必須設定可靠安全防護裝置。

(2)各種機械裝置要實行定期進行檢測、維修、保養。裝置使用完後要及時切斷電源,同時進行裝置的衛生清理,保持裝置的整潔。

(3)購進的裝置要進行驗收檢測,要按裝置的說明書要求掌握操作要領,裝置驗收時要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書和產品合證書,通過驗收,要保證裝置完好無損、資料齊全。並檢驗合格後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規定不超齡使用裝置,裝置到期後立即報廢。

(5)不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和生產廠家購買和出租各種機械裝置。

(6)裝置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拆卸和安裝,並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5、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各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2)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並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3)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4)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採用密封、通風、吸塵、淨化等防護措施,並與生產裝置同步執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6、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材料有無毒性、汙染或特殊要求,運輸、搬運手段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裝置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隱患整改制度:

(1)通過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部門應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

(3)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4)對於涉及其他單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分廠、車間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安全部報告。

7、安全作業證制度

(1)加強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保證職工持證上崗率達100%。

(2)安全部負責安全作業證的發放、複核,特殊工種安全作業證由安全部統一到上級部門辦理。

(3)凡是在生產崗位獨立上崗操作的所有人員,一律憑《安全作業證》上崗作業,無證嚴禁上崗獨立操作。

(4)熟知本崗位生產原理、工藝流程,懂得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效能、作用,會正確使用,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考核合格。

(5)安全作業證不準轉借、塗改和損壞,要妥善儲存。

(6)對安全作業證的檢查是各級安全檢查的重要專案之一,對持證者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由安全檢查人員及時填入安全作業證內。

(7)本證若丟失,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材料,經本單位領導或安全員稽核鑑定後,報安全部補發。

(8)凡是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則吊銷其“安全作業證”。 ①在要害崗位工作剝奪政治權力、被管制、被判處緩刑或監外執行者。

②在要害崗位工作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責任心不強,違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銷其安全作業證的人員,半年之後,需要復崗的,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式,予以核發。

8、安措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費用投入保障制度為了確保公司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安全費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訂本制度:(1)安全費用類別本公司安全費用包括安全培訓費用、安全檢查費用、安全設施購置及維護費用、安全防護用品購置費用等,由財務部統一統籌安排。

(2)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業的安全費用由安全部統一安排,經總經理審批後,各單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財務部應保障費用的落實。

(3)投入年度計劃和檢查落實各單位在年初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費用投入作出全年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並由公司安全部負責檢查落實

9、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1)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採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2)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3)發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

(4)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後,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5)事故發生後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6)發生事故後,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准,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於人者,加重處分。

(7)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鑑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9)發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並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10)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後果負責。

10、消防管理制度

(1)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小組的指示,規定,佈置、檢查、落實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對違規行為敢於制止。

(3)負責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並認真貫徹落實。

(4)隨時向防火安全責任人彙報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

(5)遇到火險、火災,迅速及時組織撲救及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與搶救,事後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搞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

(6)建立義務消防隊,明確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7)定期對本部門、專案管轄區域進行安全檢查,要善於發現問題,如發現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整改,並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備案。

(8)發生火災後,立即組織撲救,並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事故原因。

11、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1)公司各部門、處室、班組對黨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精神,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根據公司頒發的《各崗位人員安全施工責任制》精神,按照執行程度,在安全獎發放時給予考核,按人均獎額的10%~20%進行獎懲,並按責任大小區別對待,或者隨時單獨獎懲。獎懲部門及金額由安監處提報,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安全監察人員應對安全管理、施工、行車等負責,對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傳、貫徹、監察作用。對違法、違紀、違章的現象和行為必須堅決制止,辦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職、感情用事,營私舞弊、資訊失真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做好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對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制度自覺逐項逐條地落實。由於崗位失職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響,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體、技術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藝、方法等)必須保證施工的安全。由於技術措施不全、不善、不當、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時,對責任人根據造成不良影響程度給予處罰。

(5)技術資料必須完整、精確、校審批手續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須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未經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應參加施工。違者每次扣罰隊、現場負責人或隊技術負責人100-150人。

(7)發生事故,必須認真對待,未經具有決策職責的領導同意,不得破壞事故現場,必須保護好事故現狀,並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發生事故的真實情況。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報告,盡力搶救傷員。違反時追究隊長、安監等相關人員的責任,並予以從嚴處理。(8)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對發現違章作業不糾正,不制止者,與違章者等同對待,每次扣罰50元。

(9)在安全活動時如發現無故不參加或敷衍了事則由安全員視其態度進行處罰,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10)安全習慣性違章滿三次(雖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獎金的50%,如超過三次則取消全年獎金的60%的考核辦法,採取累計方式,全年考核。

(11)現場施工人員不按安全規範要求施工,每次扣罰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專案開工前,該專案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專案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交底,專案其他人員接受專案經理的交底。

(2)分包隊伍進場後,總包方專案經理必須向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

(3)職工上崗前,專案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該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做好危險源交底及監控工作。

(4)專案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工種變換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要完整,並有針對性。

(6)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製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項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執一份。

13、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的範圍:

禁火區域內:油箱、油罐、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應在一週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申報二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範圍及程式:

(1)二級動火的範圍: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申報三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範圍及程式:

(1)三級動火的範圍: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焊割等明火作業。

(2)三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十五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分公司或工地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節假日動火申報必須升級申報。

14、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專案部根據生產實際上報安全質量環保部需培訓的特殊工種的種類及數量。

2、安全質量環保部統一做出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名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3、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助人力資源部和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考核、成績合格者,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證書者不準獨立操作。施工中出現一次安全事故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特殊工種培訓後,建立檔案,儲存在安全質量環保部。

5、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年限進行復審,未按期複審或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二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工作。

7、專案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前安全生產教育,並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鍼對性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並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15、帶班制度

1、施工現場領導帶班,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3、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4、排查隱患並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按期複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

5、嚴格落實“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6、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領導要立即組織採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

7、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並由現場相關人簽字,於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各部門、各生產班組,要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範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併發布實施。

3.1.3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裝置、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裡職責

3.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稽核批准後執行。

3.2.3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週一次,並有記錄。

3.2.5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准後執行。

3.2.6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裝置、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裝置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准後進行施工。

3.3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認真學習並依照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稽核,批准後執行。

3.3.2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裝置執行狀況,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裝置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採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裝置的執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並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3.3.4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週一次。

3.4.2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裝置,並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當班期間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並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裝置執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裝置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並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櫃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並在操作檯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後,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裝置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操作室是裝置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櫃並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鬆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並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鬥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櫃,操作檯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並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櫃,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繫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繫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裝置。

4.3.6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並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裝置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於2米。

4.4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後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裝置安全。

4.5.2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裝置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裝置、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實驗員對實驗裝置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裝置,使用後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裝置,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裝置帶病作業。

4.5.4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開盤鑑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開啟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開啟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繫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並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於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於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並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後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嚴禁在泵送作業中開啟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開啟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開啟。

4.6.7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絡方法,用規定手勢和採用訊號燈,確定專職聯絡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於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執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執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並做好教育記錄。

5.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週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誌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誌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誌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於5年,並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週歲之間,並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聘用駕駛員程式規定

由車隊稽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註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准後,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後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後,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並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於10天。

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執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並徵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稽核後,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裝置、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裝置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專案“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裝置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排程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裝置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一的思想。

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安全用電,電器裝置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