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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5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7.0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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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5篇

1、資訊中心人員每週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範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最後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裝置,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並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註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資訊的所有使用者必須使用網路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伺服器、Email伺服器。

十二、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我校成立了網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路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路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上網。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稽核通過後再進行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准。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校園網路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網路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和有害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使用者名稱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1、建立了效能優越的網路防火牆,防範網路攻擊,並嚴格控管公司內的上網行為;

2、已建立並即將投入使用的公司內部郵箱,可管控郵箱使用人員的郵件收發行為,並即將逐漸限制外部郵箱的使用,保證資料安全;

3、建立了統一的windows活動目錄,嚴格控管員工使用電腦的許可權,防止非授權的電腦和檔案的使用行為,防止資料外洩;

4、建立了靈活的共享資料夾管理制度,嚴格控管員工使用共享資料夾的行為;

5、在公司全網已部署統一的防病毒木馬體系,有效防止因病毒木馬而造成的資料外洩;

6、公司來賓進入公司內部網路需要經過授權方可連線公司內網,未授權的只能連線外網。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促進我校資訊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1、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路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路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伺服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由網路中心統一安裝,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釋出資訊必須經稽核程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8、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資料、財務資料的電腦要與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禁止使用盜版軟體,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伺服器、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校園網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路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網際網路上不良和有害資訊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路資訊保安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方面的變更資訊;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路資訊保安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路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使用者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許可權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

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通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電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為加強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路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是公司網路安全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司專人負責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工作。

二、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網路系統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路硬體裝置及機房的安全執行,三是網路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資訊的安全。

(一)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網路系統中存貯的各種資料資訊,是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資料,資料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資料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資料備份,規定如下:

1、辦公室要做到資料必須每週一備份。

2、財務部要做到資料必須每日一備份

3、一般用機部門要做到資料必須每週一備份。

4、系統軟體和各種應用軟體要採用光碟及時備份。

5、資料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資料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6、嚴格網路使用者許可權及使用者名稱口令管理。

(二)硬體裝置及機房的安全執行

1、硬體裝置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體裝置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裝置。

3、裝置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為因素破壞硬體裝置。

4、網路機房必須有防盜及防火措施。

5、保證網路執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三)網路病毒的防治

1、各伺服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上網電腦必須保證每臺電腦要安裝防病毒軟體。

2、定期對網路系統進行病毒檢查及清理。

3、所有u盤須檢查確認無病毒後,方能上機使用。

4、嚴格控制外來u盤的使用,各部門使用外來u盤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在網上玩遊戲,看於工作無關的網站,下載歌曲圖片遊戲等軟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上網資訊及安全

1、網路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資訊檢查,發現有關洩漏企業機密及不健康資訊要及時刪除,並記錄,隨時上報主管領導。

2、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洩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路系統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強對各網路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電腦保安負責人分析並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聯結在公司網路上的所有使用者,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路.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一種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校網路管理伺服器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時間,伺服器由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任何人員未經學校授權不能擅自使用學校的網路伺服器。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隨意將檔案(夾)設為共享。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需要使用網路下載資料的師生,可以下載與學校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資料、軟體和課件等。

5、學生上機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6、上機師生必須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7、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xxx、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3、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4、除資訊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資訊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6、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7、為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12、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黑客等網路攻擊。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計算機網路安全、正常執行,確保伺服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路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路環境。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辦公區域網絡和業務區域網絡。

第三條職責。

(1)資訊部。

①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援。

②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路系統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其他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路的安全管理。

(2)各部門。

①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路裝置的安全管理。

②負責各自部門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負責及時通知資訊部有關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他安全隱患情況。

第四條系統管理崗工作程式。

(1)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

(2)網路安全資訊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跟蹤最新防病毒資訊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釋出在公司內部網路上。

③及時跟蹤防火牆的軟硬體升級資訊。

(3)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①及時升級本公司網路的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③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路。

④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防毒。

⑤及時對防火牆軟、硬體進行升級。

⑥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誌,記錄病毒程式碼。

(4)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的網路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5)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資料的定期備份。

(6)業務、辦公網資料的交換和相關資料輸入、輸出的管理。

第五條相關檔案有《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辦法》和《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第六條在《病毒記錄日誌》上做好記錄。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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