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8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檢視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婚姻是人生重要的大事,結婚之後應該要攜手共進,如果發生一些事情導致想離婚該怎麼辦呢,那麼小編來下面介紹一下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1

簽訂了分居協議,只要內容真實合法,就是有效的,如果協議有約定必須分居,那麼夫妻之間應當按照協議的內容履行分居的約定,如果不履行的,夫妻分居事實不存在,不能以分居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一、什麼是夫妻分居協議?

所謂分居協議書,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二、寫夫妻分居協議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1、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2、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3、 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4、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三、夫妻分居協議的範本

分居協議書

協議人: (以下簡稱女方),女,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 (以下簡稱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xx ;女方居住於xx 。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子女撫養:

1、分居期間,子/女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 ,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2

一般不需要寫分居證明。原因如下:

1、雙方對分居事實基本沒有爭議;

2、分居證明根本無法反映因感情破裂而分居。 因此,有必要收集其他因感情破裂而分居的證據,如電話錄音、微信簡訊聊天記錄等。如果現有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也可以通過與對方交談獲得對方認可分居原因的相關證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第2張

夫妻間的協議,只要是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上訂立的.,並且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存在明顯的不公平就有法律效力。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如果您問題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直接聯絡或轉為一對一諮詢,我會給您更詳細的解決方案。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3

分居協議夫妻之間是否必須分居

分居協議夫妻之間是否必須分居:簽訂了分居協議,只要內容真實合法,就是有效的,如果協議有約定必須分居,那麼夫妻之間應當按照協議的內容履行分居的約定,如果不履行的,夫妻分居事實不存在,不能以分居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寫分居協議要注意什麼

夫妻雙方同意分居並簽訂分居協議,可以作為分居的證據,有助於日後訴訟時法院查清分居的事實,因而是有益的。

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分居必須要有分居協議書嗎 第3張

協議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約定,如果乙方不同意則雙方達不成協議,因此雙方不可能形成分居協議。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注意婚姻法上的“分居”跟普通人們對分居的理解有不同,能夠成為離婚理由的分居滿兩年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導致的,因在兩地工作形成的分居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