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新生兒是指:胎齡≥37周並≤42周,出生體重≧2500g並≤4000g,無畸形或疾病的活產嬰兒。
2、 根據出生體重,新生兒可分為:
(1) 正常體重兒:出生體重≥2500g並≤4000g的新生兒。
(2) 低出生體重兒:出生體重4000g者。
3、 根據胎齡,新生兒可分為:
(1) 足月兒:指37周≤胎齡<42周的新生兒。
(2) 早產兒:指胎齡<37周的新生兒。
(3) 過期產兒:胎齡≥42周的新生兒。
4、 新生兒沐浴時室溫應維持在:26-28攝氏度。
5、 新生兒餵養:新生兒出生後應鼓勵母嬰面板接觸,早吸吮,早開奶(出生半小時內),實行母嬰同室,鼓勵按需哺乳。
6、 新生兒保暖
(1) 分娩室新生兒保暖
1分娩室室溫應該在26——28攝氏度之間,新生兒出生後防在輻射臺上保暖。
2 出生後將新生兒放在溫暖、乾淨、乾燥的布單上,用乾毛巾擦乾新生兒全身和頭髮。
(2) 母嬰同室新生兒的保暖
1 保持室溫在22——24攝氏度為宜。
2 面板處理後立即給新生兒穿上衣服,包裹被子,戴上帽子給新生兒保暖。
3 每4小時檢查一次新生兒,並評價保暖情況,如果新生兒體溫不能保持在正常範圍內(36.5-37.5攝氏度),加蓋毯子,或讓產婦擁抱新生兒。
(3) 應在出生6小時後給新生兒洗澡。沐浴室溫度在26攝氏度以上。沐浴的水溫以39-41攝氏度為宜。洗澡後立即擦乾新生兒,繼續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