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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餐飲業合同模板集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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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業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餐飲業合同模板集合3篇

餐飲業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僱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僱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資訊(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檔案、管理流程、研發專案或類似專案),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祕密或專有的資訊或資料(下稱“保密資料”),乙方承諾僅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並在甲方要求時立即將保密資料及所有複製品交還甲方。乙方進一步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傳送任何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於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僱用關係終止後3年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不競爭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2、乙方向甲方承諾: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三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5000-10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

(b)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省、*****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三年。

4、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平、誠信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1.每天負責食堂加工食品、蔬菜及原輔料的數量與質量的收、驗貨,發現腐爛、黴變、過期等不安全的問題食品原料,及時彙報學校分管領導和向當天採購的教師或庫管員反映,以便及時退貨或處理。協助食品原料採購教師、保管員做好採購食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登記和公示工作。

2.負責每天午餐食品飯菜的烹飪、烹調加工。

3.組織指導食堂雜工進行擇菜、洗菜、切菜、淘米等食品粗加工和抬飯、端菜盆、每餐的飯菜備份留樣及各班學生食品飯菜分配,並做好飯菜備份留樣記錄。

4.學生就餐結束後,組織指導食堂雜工對餐廚器具、淘菜池和洗碗槽(池)等餐廚裝置設施的清洗、消毒,並做好食堂環境衛生打

第四條:乙方工作時間以月為單位,不足半月的算半月,半月以上不足一月的算一個月。

第五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按半月_____元的標準或一月_____元的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第六條:雙方約定勞動報酬標準時已充分考慮社會保險的情況,乙方自主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甲方不為其辦理和支付費用。

第七條:乙方應當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從業人員操作規範》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和制度、職責。

第八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結清勞動報酬,交接相關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1.乙方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2.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學校食堂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的安排,做好學校安排的食堂有關餐飲服務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3.隨時保持個人衛生(勤剪指甲、勤洗頭、勤換衣服、上班前對手進行清洗消毒、必須穿工作服上班)和食堂清潔,保證食品衛生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4.若因乙方失職或違反操作規程而給學生或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其責任。

5.乙方工作期間發生病事假,乙方擔任的工作由學校請人代理,乙方承擔全部工資。

6.乙方工作期間注意安全,若因自身因素或違反操作規程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期滿或一方終止,乙方都無權要甲方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字或簽章證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業合同 篇3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別:

聯絡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戶籍型別(農業/非農業):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絡人: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 年,於 年 月 日生效,終止於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於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或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或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暫定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鑑於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據根據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工作地點之外的地點進行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報酬款項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元。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前述標準的100%執行。

乙方的薪酬構成包括工資、加班費、崗位績效考核獎金等專案,具體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每月 10-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薪金變動:正常情況下,乙方的薪資將在工作滿一年後,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決定,提升、保持原狀或減降薪資。關於獎勵和扣薪事項按照《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而延誤交繳保險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確需請事假的,需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2、其他假:乙方如需請其他假(例如婚假,產假,喪假等)需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3、假期期間工資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及聲譽之行為。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認可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前述規定,並受其約束。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甲方員工手冊規定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無力負擔員工工資時;

6、甲方調整業務方向,乙方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新的工作時;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檔案、物品、證件、電子文件、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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