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账户所有人):
乙方(账户共管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依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管账户及资金
1、本账户以甲方的名义开户,乙方作为本账户的共管人,共同管理该账户,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资金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账户中的资金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本共管账户中的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资金共管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可自行支取。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履行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将本账户中的资金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
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独对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提取及划转等操作。
3、履行本协议期间,需动用共管账户的资金须由甲乙双方到银行现场共同支取。
本协议一式三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年龄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合作基本内容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销售产品及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业务报酬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的业绩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易后,乙方有义务跟进款项的事项。
二. 利益分配
1、乙方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业务机会时,甲方会支付乙业务费用。此费用包含乙方在承接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2.1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2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3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4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2.5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业务所得。
三.保密事项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协议有效期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乙与甲方或甲方所在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受甲方或甲方所在单位考勤、考核、薪资等规章制度的约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年
日 (签章)年 日月日期: 月 乙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当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如果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 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__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