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來源:秀美派    閲讀: 2.9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現實中很多夫妻,在相處的過程中雙方出現一些問題,最後導致感情失敗,並走上離婚的道路。離婚後,孩子撫養的是最大問題。下面來看看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1

可以的。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對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

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女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女方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也就是説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強制執行的辦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

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2

一、民法典離婚男方不出孩子撫養費,該怎麼起訴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向法院起訴要孩子的撫養費的方式是: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也就是説,男女雙方離婚後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第2張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不給子女撫養費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實際中,發現離婚的.一方未及時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積極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會按照以下進行處理:

1、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會進行教育、警告。經過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對方積極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2、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經教育、警告後仍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及時支付子女撫養費。所以,在子女撫養費訴訟中,對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3

一、撫養費標準一般是多少錢一個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其撫養費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支付,對於在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高收入的人羣。按照上述所説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人羣。則需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6、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放棄撫養費還能要嗎 第3張

8、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9、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0、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1、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